請勿因噎廢食應如期執行校園牛奶計劃 請勿因噎廢食應如期執行校園牛奶計劃

由於「毒奶粉事件」的發酵,從獲得「國家免檢商品」待遇的「三鹿牌」奶粉被檢驗出含有「三聚氰胺」,擴大也是享有「國家免檢商品」待遇的「伊利」、「蒙牛」等名牌奶粉,以及其他十九家企業出產的奶粉,都被檢出含有「三聚氰胺」。這事態十分嚴重,終於使曾經漠視澳門市民和媒體呼聲的特區政府相關部門,再也無法置身度外地「任憑風浪起,穩坐釣魚船」,而是採取了系列措施以作應對。除了是由衛生局、民政總署和經濟局舉行聯合工作會議,就核查工作進行交流之外,還呼籲市民不要購買相關問題奶粉。倘有已購得者,應立即停止給嬰幼兒飲用,並通知衛生局藥物事務廳。民政總署繼續和國家質檢部門保持聯系,並加強對入口奶類製品的檢驗檢疫和抽樣檢測工作;衛生局繼續對包括嬰幼兒奶類製品在內的市售奶類產品抽樣檢測工作,並通知供應商回收涉案問題產品;經濟局除對超級市場等零售場所加強巡查外,亦對部份品牌抽樣檢測。因香港方面昨日對八款「伊利」牌奶類產品檢出「三聚氰胺」,經濟局已即時派出多隊督察員巡查各區超級市場等零售場所,並通知將有關涉案品牌產品下架。

在系列反應措施中,還有教育暨青年局決定暫緩實施原定本學年九月二十二日開始的「校園牛奶計劃」,直到另行通知為止。而澳門監獄鑑於獄中部份在囚人有飲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在「公告」中所指某品牌所生產的盒裝奶類產品,為安全起見,決定自前(十七)日開始,暫停向在囚人提供上述品牌之盒裝奶類產品,並即時作出回收。澳門監獄還宣稱,已採購另一品牌的奶類產品取代,以保障在囚人的健康。

據說,教青局所推行的「校園牛奶計劃」,所訂購的奶品,是遭到國家質檢局「點名」的「伊利 」牌子的高鈣低脂奶類飲品。而監獄所選用的奶品,其牌子也已遭國檢局「點名」。但據衛生局通告,國家質檢局所公告的含有「三聚氰胺」的二十二個牌子共六十九批次的奶粉,並未曾出口到澳門,而經衛生局和民政總署查核,上述品牌的嬰幼兒奶粉也未獲批准進口本澳。而教青局和監獄既然是政府機關,就根本不可能象北區居民那樣,以「螞蟻搬家」方式從內地購買「水貸」返澳,故其分別向學童和在囚人提供的奶品,應是由正規渠道進口。那麼,監獄發放的「新聞稿」所指的「在囚人有飲用公告中某品牌所生產之盒裝奶類產品」,及坊間所傳的教青局在「校園牛奶計劃」中所採用的「伊利」品牌奶品,究竟是從何渠道「混進」澳門?應當徹查清楚。否則,難以吻合衛生局「新聞稿」所指的遭國檢局「點名」的品牌的奶品未有輸入澳門之說。

當然,遭國檢局「點名」的二十二家奶品企業所出產品牌的奶類,並非全部有「毒」,主要是被檢出有「毒」的六十九個批次的產品(不排除未有受檢的批次產品,也含「三聚氰胺」)。因此,不管教青局和監獄所採購的奶品牌子是屬於哪一個批次,是否含有「三聚氰胺」,其作出的暫停使用的決定,都是正確的,是對學童和在囚人的身體健康負責任的表現。不過,在「後續處理」方面,則顯然是監獄的「並已採購另一品牌之奶類產品取代」的做法,比教青局「直到另行通知為止」的做法,更為明智、合理。因為監獄停供的只是遭國檢局「點名」的品牌的奶品,但並未因此而繼續停止向在囚人供應奶品,而是「此路不通走彼路」,立即改用另一品牌的奶品以取代,使到有需要的在囚人未有因「毒奶粉事件」而使其應享受的福利被剝奪。

但教青局則是以「直到另行通知為止」來作後續處理。這個「另行通知」是何時何候?充滿了不確定性。如果到本學年「校園牛奶計劃」原訂開始執行的九月二十二日仍未收到「另行通知」,豈非是剝奪了廣大學童應享有的福利?

因此,我們希望,教青局能夠緊緊抓住從今日起,到九月二十二日的還有三日時間,確定改行採購另一品牌的奶類產品,以供應給符合享受「校園牛奶計劃資格」的學童,不要等到原先所訂購的「伊利」牌子奶品獲查測證實合格後,才恢復執行「校園牛奶計劃」。實際上,避防學童飲用有問題的牛奶,是為了保障學童的身份健康;但教青局推動「校園牛奶計劃」的主旨,更是為了保障學童能健康成長。兩者都不可或缺。如果是為了顧及前者而忽略了後者,無疑是「因噎廢食」、「斬腳趾避沙蠢」的愚蠢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