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機後香港追捕造謠者澳門姑息放縱 金融危機後香港追捕造謠者澳門姑息放縱

日前澳門兩家金融機構因受謠言所害而遭受擠提的事件,已經平息。按常理,政府及有權責的部門,應當進行善後工作,以堵塞漏洞,追懲肇事者,以保護守法者的權益,維護澳門金融安全。

但在事件發生幾天後,各有權責部門仍是慢三拍。直至昨日早上的一個電台論壇節目,迫爆了疑受美國雷曼兄弟事件影響的本地投資者的不滿及投訴電話後,澳門金融管理局負責人才出來「解畫」,謂已敦促銀行了解最新情況,並將會對相關銀行進行行政起訴。

這個「解畫」談話,雖然是透露了當局在處理日前的危機事件所採取的一項措施,但這只是事情的一個方面,還有更重要的應當要做的事情,並沒有透露。如果不是為了「保密」需要而未作透露的話,那就顯示,當局仍未從日前的危機事件中吸取教訓,也不打算至少是尚未意識到要堵塞破壞金融體系安全的漏洞。

實際上,在同一時間,香港也發生了與澳門的危機事件相類似的情況。但香港的善後工作是較為迅速、決斷及有力的。比如,針對有保險業人員出於惡性競爭之目的,藉著美國「AIG」發生財務危機,竟然製造「AIA」的謠言,意圖藉此將「AIA」的客戶挖過來。對此,香港警方使用了高技術手段,從電子郵件、短信中追查謠言源頭,終於破獲了該案,拘捕了多名作案者 。另外,香港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也運用「超級電腦」,追查到在網上散佈香港東亞銀行將遭「擠提」謠言,而導致引發了罕見的擠提事件的男子並將其拘捕。為此,香港警方特別呼籲民眾,要正當合法地使用互聯網,不要傳送不負責任的訊息。

澳門日前發生兩家銀行受互聯網及短訊謠言所害,遭類似擠提事件時,澳門警方也宣稱將會全力追查謠言散播者。但不知是澳門警方沒有「超級電腦」,還是「只說不做」,直到如今仍未宣佈破案消息。

或許,按權責分工,金融管理局無權去追查謠言源頭,但就不能因此而撒手不管。如果是為了為維護澳門金融安全及秩序著想的話,應當針對今次兩家銀行受謠言所害的教訓,研擬報告向特區政府和立法會建議立法,加強對互聯網的管理,對意圖破壞金融安全而在互聯網上散播謠言者,應處以比「刑法」中普通「誹謗罪」較嚴的加重刑罰,並將之列入「公訴」程序。

其實,澳門早就需要就加強對互聯網的管理進行立法,一些民間團體和社會人士都曾作出過相關的呼籲,而司法警察局也曾作出過類似的表態。在尊重和保護廣大網民的言論自由權利,及對政府進行監督的權利,及對政府進行監督的權利的同時,也應以法律的手法,防制有人濫用言論自由,對他人的名譽進行誹謗、侮辱,以至是製造謠言,破壞社會經濟公共秩序。實際上,雖然澳門《刑法典》等刑事法律中,已訂立了若干懲治網絡犯罪的條文內容,但由於不是單行法律,在使用時頗為不便,更因為有關監管網絡的法律條文頗為單薄,而且規範範圍不夠全面,也存在著許多漏洞。由此,利用網絡傳播謠言,誹謗他人,教唆犯罪,敲詐勒索等,不時有見。其中最嚴重的是,有人教唆鼓動網民「放火燒車」;有人在網絡上誹謗他人,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有人在網上聲稱要襲擊特定公共設施,聲稱已安裝了定時炸彈,並以此勒索金錢;有人以捕風捉影的「事實」來醜化攻擊政府官員,意圖挫傷特區政府的尊嚴和威望;也有人利用網絡平台,肆意醜化他人人格,無中生有地進行「抹黑」、「污名化」,「論壇阿叔事件」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另外,一些青少年將自己虐待女同學及殘害小動物的影像上傳網絡,以滿足自己的虛榮心……。而當有有識之士針對這些劣質現象提出「立法監管網絡」建議時,立即遭到某些網民反擊,聲稱他們的言論自由將會受到侵害。另外,駭客肆意攻擊合法正當網站,及製造和傳播病毒,也使大眾討厭。因此,專門制訂監管網絡的法律,已是刻不容緩。但似乎是有權責部門將這些建言當作是「耳邊風」,因而使某些有意造謠者更有恃無恐,今次藉互聯網造謠而引發兩家銀行遭到擠提,就是一例。

因此,盡管追查造謠者和立法進行互聯網管理,的確是並不屬於金融管理局的職責,但由於日前澳門發生的金融危機事件,源頭是來自網上謠言,就憑這一點,負有保護金融體系安全職責的金融管理局,也應履行自己的這一職責,向上級部門提出追查謠言來源的建議,以轉達給保安部門,及進行互聯網管理立法,並強化其中對利用互聯網破壞金融安全、穩定者的刑責的建議,使到自己能擁有維護澳門金融安全的有力法律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