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立法與解決經濟民生問題同樣重要 國家安全立法與解決經濟民生問題同樣重要

在澳門特區政府正式啟動為「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諮詢工作之時,香港特區政府發表聲明,聲言香港特區政府現階段沒有計劃就二十三條開展立法工作,香港特區政府當務之急是解決經濟和民生問題;而香港中聯辦也以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的方式,為香港特區政府的這項決定「背書」,並強調「國際金融危機對香港經濟也產生了很大影響,香港特區對此有客觀、冷靜的分析,並提出了積極穩妥的應對措施」。應當說,這兩個「聲明」,符合香港特區的實際情況,也是香港特區政府謀定而後動的正確舉措。

然而,在澳門,卻有人緊緊抓住香港特區政府和香港中聯辦的這兩個談話內容,指責澳門特區政府在美國「金融海嘯」正在影響澳門之時,未能像香港特區政府那樣,優先解決經濟和民生的問題。也有人在網上貼文猜測,澳門啟動為二十三條立法,是中央要借助澳門來向香港施加「壓力」,促使香港也應盡快恢復為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

誠然,在澳門特區政府啟動為二十三條立法工作之際,正好遇上「金融海嘯」正在影響澳門的經濟。但這並不等於現時並不適宜啟動為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更不等於澳門特區政府只顧為二十三條立法工作這一頭,而忽略解決經濟和民生問題那一頭。

實際上,當年香港啟動為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受到挫折的原因,固然是與「金融風暴」的影響尚未消退,又遭遇到「SARS」來襲,香港經濟遭受較大打擊,不少中產人士揹負了「負資產」密切相關;但必須指的是,香港所公佈的二十三條諮詢草案,加進了超出第二十三條所列「七宗罪」的內容,而且還趁機擴大警權,使到港人感到人權受到侵犯。而反對派組織則抓住了這一點,權謀地利用香港居民對經濟低迷的不滿,及追求法治、「人權」的心理,將「人權」、「經濟」和國家安全立法綑綁在一起,作為煽動心中有種種怨氣的群眾上街遊行的「利器」。

在這裡,「金融風暴」的因素固然重要,但香港二十三條立法諮詢文件的水平不高,同樣也重要。實際上,昨日香港《新報》發表香港的中國法律問題專家王友金題為《澳門二十三條立法草案水平高》的評論文就指出,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最明顯的特徵,是文字淺白,條文順暢,語意明確,段落分明,符合中文法律起草的格式。這與二零零二年香港特區所公佈的二十三修諮詢草案作一比較,真有天淵之別。香港特區二十三條諮詢草案不但詞句不通,詰屈贅牙,疊床架屋,盤根錯節,結構混亂,段落冗長,含義艱澀,而且不符合法律的中文文法和格式,即使是從英文原文翻譯過來,也陷於歐洲中世紀又冗長又繁複的法律艱澀形式。就此而言,澳門進行為二十三條立法工作,與當年香港的立法工作相比,首先就減除了一個導至失利的重大因素。

誠然,澳門在啟動為二十三條立法之時,「金融海嘯」已為澳門經濟帶來了一定程度的影響。但這並不等於是澳門特區政府就不顧經濟和民生了。實際上,特首何厚鏵在發出在其任內完成為二十三條立法工作的誓言之時,及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制訂中長期法律改革路線圖之時,也是在特區政府籌劃為二十三條立法和研擬「國安法草案」,並安排為二十三條立法的時間進度表之時,是並未預料到將會爆發「金融海嘯」的。其實,即使是權威的經濟學家和金融學專家,也無法預測到會有這個「金融海嘯」爆發的前景。因此,所謂澳門特區政府不顧「金融海嘯」來襲而強要為二十三條立法的說法,是並不符合事實的。

何況,從特首何厚鏵及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近日一系列的談話中,可以了解到,特區政府現正集思廣益,尋求找出迎戰「金融海嘯」的良方,領導全澳市民克服困難,保持經濟高速發展的勢頭,並繼續推動有利於民生的各項措施,包括調高教育津貼等。實踐證明,特區政府是為二十三條立法與解決經濟與民生問題「兩手抓」的,並沒有因為大力推動為二十三條立法,而忽略了經濟和民生。而實踐也將證明,為二十三條立法與解決經濟民生問題,完全可以齊頭併進的,而無需由其中的一個領域去讓位於另一個領域。

其實,解決經濟和民生問題固然重要,為二十三條立法也同樣重要。這幾天,特首何厚鏵和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法律改革辦公室主任朱琳琳在介紹及諮詢會上,已將為二十三條立法的必要性及急切性,講得很清楚。這既是澳門特區的憲制責任,也是堵塞國家安全網漏洞的需要。發展經濟以及解決民生問題,必須有國家安全作保障。倘若國家安全受到威脅,已取得的發展經濟成果,也將一朝失去,蕩然無存。當然,在為二十三條立法之後,經濟發展的成果,將能更有利於保衛國家安全。

因此,澳門目前遇到「金融海嘯」的影響,並不足以成為像二零零三年香港擱置為二十三條立法那樣的理由。相反,正是「金融海嘯」的爆發,而進一步啟迪人們,澳門還須注意到維護經濟安全,並構築好經濟安全網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