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珠合建橫琴機場立意佳惟推動將不容易 澳珠合建橫琴機場立意佳惟推動將不容易

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兼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謝鵬飛日前在澳門建議,珠海和澳門機場合併,在橫琴重新整合為新機場,原來珠海和澳門機場的土地可再利用。這個建議,確實值得澳門特區政府和珠海市政府認真思考。

其實,早在半年多之前,澳門立法會議員楊道匡就曾提出過同樣的建議。但可能當時兩岸直航尚未實施,澳門機場的危機感仍未迫切,再加上當時國際金融海嘯尚未爆發,澳門人仍處於「順風順水」之中,因而對楊道匡的建議也就不屑一顧,甚至私底下還有譏笑之議。

現在回想起來,由於楊道匡曾在廣東省社科院的港澳經濟研究中心工作過,擁有較為深厚的粵港澳經濟融合理論基礎,現在又擔任廣東政協委員及省內若干部門的顧問職務,與省內相關部門交流頻繁。因此,他當時提出「澳珠機場合併,遷建橫琴新機場」的建議,很可能就是他與省內政府部門及其學者經探討後取得的共識。而且現任廣東省委書記汪洋熱誠地推動粵港澳經濟融合,此一構思或許已獲得廣東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並肯定,說不好在日後的粵澳合作協調機制中,會把此議題擺上議事日程。

然而,關於澳珠共建兩地合用的橫琴機場的構思,最初竟是出自於前澳葡政府。實際上,在二十多年前的澳珠「機場大戰」中,前澳葡政府曾以澳門土地資源有限,無法提供興建機場所需的大面積土地,而以填海方式興建機場的投資費用又較大,因而曾提出建議,由澳門出錢,珠海出地,在橫琴合建兩地共用的機場,其中國際機場部分由澳門使用,內地機場部分由珠海使用。但珠海市當時的負責人急於要有一座完全屬於自己,而且無論是從規模還是從規格方面都要把澳門機場「比下去」的「超前型國際機場」,因而也就斷然拒絕了澳門方面的建議。否則,珠海後來就不用揹負了沉重的巨債,磋跎了多年的市內建設項目,以至珠海市的發展實況與國家給予的「經濟特區」優惠政策很不相符,亦即是未能充分運用經濟特區的特殊優惠條件,以至其經濟實力、規模與人均GDP等經濟數據,都遠落後於沒有享受到經濟特區優惠政策的珠三角其他地級城市。

這種由「以我為主」、拒絕合作心態而演化的動作,已非一次。就幾乎是在澳門提出合建兩地共同橫琴機場建議被拒的同時,澳門在青洲鴨涌河的垃圾堆填區因不斷向珠海方面擴展,而遭珠海方面喊「卡」。但澳門又沒有其他土地可以作垃圾堆填區之用,於是就向珠海市政府提出建議,模仿「供電模式」--即由澳門出錢擴建烏石電廠及興建粵北至澳門高壓輸電線路,建成後由廣東供電澳門,電費在澳門投資款中扣除,而該計劃使到珠海也可收到「隔離田車水,自己得益」的效益,解決了經濟特區剛建立時急需解決的供電問題,--由澳門出錢在珠海市郊興建垃圾處理中心,屆時珠海無須花一分錢也可使用該處理中心。但此建議同樣也遭珠方拒絕,澳門只好自行興建垃圾焚化爐,而珠海則只能是繼續以較落後的方法處理垃圾。

現在再提澳珠機場合併另行遷建橫琴機場問題,珠海可能出於新的考量,未必會同意此構思。主要原因,是這一構思雖然對澳門來說有較大的效益,--在陸地建機場的投資不大,而現澳門機場釋出的土地,則可滿足澳門未來發展的土地需求,所收回的土地的賣地收益也將數倍於新機場投資額。但是,新機場建好後,現珠海機場所釋出的土地,並非是珠海所迫切得到的資源,因而現時珠海擁有大片土地未有開發,因而也就發揮不了「雪中送炭」的功效。何況,珠海市還將面臨與香港機場解除合作協議,必須作出巨額賠償的問題。另外,在橫琴建機場,也將要「破壞」其與香港財團合作開發橫琴的「大計」。

因此可以斷言,盡管澳珠機場合併、遷建橫琴機場的構思,是粵港澳經濟融合的最佳議題,而澳門特區政府也將易於接納,但珠海方面卻因沒有迫切需要而將會顯得並不積極,甚至是再次反對。除非是中央政府以「命令」下達,並以「黨紀」規限,或許才會勉強點頭。但這已令澳珠雙方的合作蒙上陰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