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事件的經驗對澳門特區有啟迪意義 德江事件的經驗對澳門特區有啟迪意義

近日貴州省銅仁地區德江縣發生一起部分群眾因舞龍糾紛而圍攻縣政府事件,在貴州省委、省政府和德江地委、行署的正確領導下,在很短的時間內得到妥善的解決,化解了一場很可能會擴大蔓延並惡化發展的群體事件。此事不但對於內地如何確保社會治安大局值得借鑑推廣,而且對我們澳門特區如何妥善應對群體性事件,也具有較佳的啟迪作用。

「德江事件」的經過大致上是這樣的:元宵節舞龍、燈龍是德江縣的傳統習俗。由於今年是內地的政治敏感年,再加上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社會矛盾激烈,中央要求各地及早做好防範,確保社會治安大局平穩,德江縣政府可能是擔心「出事」,因而禁止在縣城主城區舞龍。但德江縣青龍鎮幾支青年龍燈隊未按有關規定要求,在縣政府劃出的「禁區」舞龍,被城管執法人員制止。部份人員對此不滿,到縣政府大院要求按傳統方式舞龍,而與警察和政府工作人員發生衝突,引來二千多名群眾圍觀,衝突造成三名警察和五名群眾受傷。就在事態極有可能擴大之際,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及時作出指示,要求對群眾性傳統慶祝活動,進行疏道並有效組織,確保元宵節平安祥和。銅仁地委、行署和德江縣委、縣政府雷厲風行地落實石書記指示,當即與龍燈隊協商並作出讓步,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同意按往年路線舉行舞龍活動。與此同時,縣城拆除護欄以減少損失和降低安全隱患,切斷景觀燈電源以防止觸電事故發生。官方讓步後,騷亂迅速平息,舞龍活動也按傳統進行。據說,政府也應允被毀的龍燈可到政府登記,可能獲一定經濟補償。在混亂中受傷的民眾也已安排入院,醫藥費由當局負責。由此,一場有可能會惡化成類似「甕安事件」的群體性事件,在七個小時內獲得了平息,並因舞龍能如常進行而皆大歡喜。

在「德江事件」中,當地有關當局迅速上報,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及時作出「疏導」指示,及銅仁地委、行署,德江縣委、縣政府的負責人迅速走到第一線與事件的當事者進行協商,並作出讓步,又採取了有力的避防措施,促使該事件能在較短的時間內得以妥善解決,是至為關鍵的因素。經過去年的「甕安事件」,貴州省各級政權單位吸取經驗和教訓,轉變思維,調整政策,建立了對群體事件宜疏不宜堵,及應採透明、禁止隱情不報的體制機制,形成了一系列應急預案,使及時妥適解決事件奠定了思想和組織基礎。而石書記的批示,更是能迅速妥適解決該事件的鈅匙。事實證明,石書記的指示是及時而又明確睿智的,德江縣當局對這一群體事件的應對及疏導公眾情緒的做法是有效的。當然,也不能忽略在事件中某些破壞公共財物,尤其是砸爛縣政府大樓門外的國徽的犯罪行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追究。

「德江事件」的啟迪價值甚高。眾所周知,今年是政治敏感年,既是建國六十周年、五四運動九十周年,也是平息西藏叛亂事件五十周年、「六四事件」二十周年和打擊「法輪功」邪教十周年。國內外敵對勢力必然會千方百計進行搗亂,挑動或利用群眾中的某些不滿情緒,以製造群體性事件,破壞社會平穩和諧。對此,中央舉行了由全國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會議與全國政法工作會議,指出二零零九年將是我國進入新世紀以來經濟發展面臨最大困難、挑戰最嚴峻的一年,也是社會風險因素增多,矛盾碰頭疊加,治安形勢嚴峻複雜,社會綜合治理任務繁重艱巨的一年。必須借鑑已經成功的經驗,創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體制機制,有效應對國際國內形勢發展變化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提出的新挑戰,迎難而上,科學部署,狠抓落實,著力維護社會治安與社會和諧穩定。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錫文日前也指出,一旦發生了突發性的群體事件,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到第一線。除了發生打砸搶燒這些不幸的情況之外,原則上不能動用警力。而「德江事件」的發生,雖然是中國二零零九年的首宗群體性事件,但也是首宗正確貫徹執行上述原則的典型。

對群體性事件「宜疏不宜堵」,及盡量避免使用警力的原則,同樣也適用於澳門特區。尤其是澳門特區也面臨著經濟發展勢頭受阻,可能會激發社會矛盾,而今年又是澳門的「雙選舉年」,社會形勢極為複雜,就更需要創新應對突群眾性事件的體制機制,及早科學部署,將一切不穩定的因素消解在萌芽階段,以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障國慶六十周年、回歸十周年慶典,及「雙選舉」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