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將直接參與澳門社會政治事務 政協委員將直接參與澳門社會政治事務

為期十天的第十一屆全國政協第二次會議,將於今日閉幕。而今次政協全會的精神,正在港澳社會中持續發酵,使人們感覺到人民政協在港澳特區的角色,將越來越凸顯。

實際上,這次全國政協全會,傳達了兩個重要訊息。其一、是賈慶林主席在向全國政協作常委會工作報告時指出,要完善發揮港澳委員作用的工作機制,支持港澳委員在香港、澳門社會政治事務中發揮積極作用。這與去年全國政協年會中的「高度重視發揮港澳委員在香港、澳門社會政治事務中的作用,探索相關工作機制,支持港澳委員為維護香港、澳門繁榮穩定作出貢獻」,定位更清晰,任務更明確。其中,「相關工作機制」由「探索」晉升為「完善發揮」,發揮港澳政協委員在港澳社會政治事務的作用,也由「高度重視」提升為「支持」,而且在「作用」的前面加上了「積極」的形容詞,含有高度肯定意涵。也就是說,隨著澳門特區政制發展,澳門區政協委員未來在特區社會政治事務中將有更多的參與,並將發揮更重要的作用,已可預期。

其二、香港中聯辦副主任黎桂康前日在全國政協香港區委員組閉門會議上透露,香港特區政府已與香港中聯辦就特區政協委員的角色,達成十點協議。其中包括港區政協委員可就香港特區內部發生的問題發表意見,制訂發揮港區委員作用的工作機制,及為港區政協委員設立活動場地,特區政府也可向中央推薦港區政協委員的建議名單等。按照「港澳一體」的傳統,相信相關的精神內容,也將延伸到澳門特區。這就意味著,澳門區政協委員對於澳門事務的角色將會有變並更為凸顯,他們日後可更積極地參與澳門特區的社會政治事務。而中央給予特區政府有推薦政協委員的權力和責任,也意味著中央已把特區政府納入了國家行政機構的體系之內,提升了特區政府的地位。

其實,自前年五月間澳區全國政協委員進行聚會活動,提出「要加強對澳門重大問題的研究,自覺以維護澳門繁榮穩定為己任」的命題,並圍繞著「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推動澳門和諧社會建設」兩大議題進行調查研究,而澳門中聯辦副主任徐澤也指出,「開展調查研究是政協委員履行職責的重要內容,澳區全國政協委員進行的這兩項調研,抓住了澳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相信大家能夠集思廣益,提出真知灼見,共同搞好這兩個課題,為澳門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發揮建設性作用」之後,澳區政協委員已開始涉及到澳門的社會政治活動。去年賈慶林主席在向全國政協作常委會工作報告中提出「高度重視發揮港澳委員在香港、澳門社會政治事務中的作用」,在以往的「港澳經濟社會中的作用」提法的基礎上增加了「政治」二字,可能就含有肯定澳區委員這次活動的意況,並將此經驗作為「相關工作機制」的一部分予以確定了下來。

澳區的全國政協及各地各級的政協委員,沒有辜負賈慶林主席的殷切期望,在澳門社會政治事務的方方面面,都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其中,又以去年底為《維護國家安全法》的立法工作「保駕護航」,表現最為突出。他們堅決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作特區政府代表「澳人」進行治澳的堅強後盾,在自己所在社團或專業領域,積極參與「法案」的諮詢,充分發揮了「排頭兵」的作用。在「法案」提交立法會後,立法會議員中的各級政協委員,更是以飽滿的精神狀態,高昂的鬥志精力,對「法案」進行審議討論,在政府代表的配合之下,使「法案」精益求精,保證了「法案」獲得順利通過,及成為可以經得起歷史考驗的嚴謹法律。

從買慶林主席「要完善發揮港澳委員的工作機制,支持港澳委員在香港、澳門社會政治事務中發揮積極作用」論述,及黎桂康關於特區政府可向中央政府推薦政協委員的訊息透露中,我們還憧憬著,澳門特區的政協委員隊伍,還將會進一步壯大。我們期待著,將吸納更多港澳居民進入人民政協的隊伍,以更好地發揮政協委員在香港、澳門社會政治事務中的積極作用。全國政協和省、區、市政協及副省級市政協,或可適當增加港澳委員的比例及名額,各地的地級市政協也可開放邀請港澳居民出任委員。由於全國擁有三百三十三個地級單位(二百八十三個地級市,十七個地區,三十個自治州、盟),扣除廣東省和福建省「合法」安排港澳政協委員的地級市,及邊遠地區如西藏、新疆等不方便安排港澳政協委員的地級行政區劃之外,大概還有二百多個地級市可以安排港澳政協委員。如以平均每個地級市的政協可安排四名澳門委員計算,就可滿足到近千名澳門居民參政議政的強烈意願。而隨著澳門政制的發展,日後在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法》時,澳區全國政協委員在特首選委會中的構成比例,也有可能會從現時的「派出代表」,提升為如同全國人大代表是「當然委員」那樣,全部自動成為選委會的委員。在政協委員隊伍發展壯大,及政協委員在澳門社會政治事務中的角色凸顯之後,將有助於政協委員在澳門社會政治事務中發揮積極作用,為維護澳門的繁榮穩定作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