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施政報告發表前搶先公布的一項德政 首份施政報告發表前搶先公布的一項德政

特首崔世安前日在出席一個公開活動時表示,他將在首份施政報告中提出啟動對澳門整體人口政策及移民政策的研究。崔世安這番話所透露的訊息及其所蘊含的內涵,是強烈的,折射了新一屆特區政府在移民政策上有新的思考,讓甚有爭議的置業居留政策「下崗」,研擬新的吸才引智計劃。這是崔世安兌現其在參選特首時向民生和弱勢團體許下的承諾,也是崔世安在發表首份施政報告之前「搶先」公布的一項德政。當然,仍不足夠,還應加快經濟房屋和社會房屋的興建,使那些夾心階層(包括已淪為「蝸居人士」的中產人士)能夠盡快、妥善地解決「居大不易」的問題。

當年前澳葡政府推出「投資移民」計劃,是鑑於當時澳門房地產市場一潭死水,空置樓宇積壓嚴重,希望能引來資金活水,推動經濟復甦,消化空置樓宇,盤活地產市場。回歸後,特區政府沿續了這一政策,並曾適當調整「門檻」。事實證明,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之下,這一政策是成功的,也達到了其預定的目的。

但現在的情況,與當時相比已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首先是空置樓宇已消化得七七八八;其次是樓價已跳升了好幾倍;再次是澳門樓市已從投資、自置市場轉為投機市場;其四是「投資移民」所產生的投資額,在澳門固定資產投資市場上所佔的比例及重要性,已大為下降,甚至是顯得微乎其微,尤其是在各大型賭場酒店紛紛落成開張的情況下。因此,澳門經濟發展以至房地產市場對「投資移民」的依賴性,已大為降低。有朋友曾如此比喻:「投資移民」就猶如是一貼「補藥」,當年澳門經濟孱弱時,給予辯證施「補藥」,是正確的「治病救市」方法。但在澳門經濟強旺之時,倘再給予服食「補藥」,就不但是藥效甚微,而且還將可能會產生反效果。

實際上,這個「反效果」已經顯現。其中最突出的,是由於「投資移民」的「門檻」甚低,引發手中有幾個餘錢的內地居民蜂湧來澳門置業,從而與其它外來因素一道,炒熱了澳門房地產市道,促使樓價節節飆升,已經遠遠超越本地區市民的置業能力,使到「夾心階層」的置業夢破碎。由於「門檻」過低,而使那些「投資者」鑽了空子,不是去購買那些空置樓宇,而是二手房屋,致使適合澳門居民購買能力的樓房,樓價一再飆升,連在黑沙灣填海區的經濟房屋,也超過一百萬元,使到澳門居民的購樓能力大受打擊,而且還因「討價還價」問題而發生兇殺案,而引發澳門居民怨聲載道。當年「五一」游行的參加者,有不少就是這個「投資移民」政策所衍生的負面效應的受害者。

有人說,澳門居民的物業自置率已高達八成,對他們促銷樓宇的潛力不大。但是,即使此數據屬實,也只能是屬於「過去式」的,未能體現「進行式」亦即「與時俱進」的需要。因為以往自置物業的居民,不少是是居住於經濟房屋,居住品質欠佳,有改善、提升的需求。而他們的子女長大成家後,也有另築愛巢的需要。尤其是一些投身於博彩等高收入行業的年青人,也不滿足於蝸居在父母狹窄的家中,希望能有自己的物業。但市場房屋的售價卻卻是貴得可以,使他們難以置業。長此下去,如何能兌現特區政府「以人為本」及提升市民綜合生活品質的施政主軸?

值得注意的是,那些投資顧問及房地產中介公司在其促銷宣傳品中,是這樣介紹來澳門「投資移民」的好處的:可自由無限制生育;澳門僑生入讀內地名校優惠;容許保留原居住國居民身份,從事原有工作,無需坐「移民監」;外語教育和世界承認學歷;優越的醫療和社會保障福利;十五年免費教育;六十五歲以上免費醫療並可領取社會保障基金中的退休金;……等。也就是說,那些「投資移民」只不過是付出一百萬元(另五十萬元銀行存款七年後可取回),就可享受到可能比其所投入的一百萬元還要高價值得多的社會福利。這還算得上甚麼「投資」?簡直就是「吃小虧佔大便宜」。澳門特區的所得,很快就將會被在支應社會福利方面的給付所抵銷殆盡,是名符其實的得不償失。而「投資者」在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後,可到賭場等高薪機構工作,還可享受「現金分享」。這一百萬元的「投資額」,很快就能「賺」回來,真是一宗只賺不賠的「投資買賣」。

更嚴重的是,在辦理「置業居留」手續的過程中,發生了不少「不規則」情事。比如,有人根本沒有進行過真金白銀的樓宇交易,而只是做了假的一個樓宇買賣的手續。又如,所謂的「第三國」居留證,只為是購買得來,當事人根本未有在該地居留過,甚至還未曾踏足這個國家。再如,也有一些高等教育文憑是買來的。這當中就涉及到「刑法」中的偽造文書罪的問題。

而且,「職業居留」政策的實施,損害澳門特區與中央關係。其一、違背「澳門基本法」關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須辦理批准手續,其中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的人數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徵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確定」的規定,及《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中,關於「內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門定居,實行定額審批的辦法,以利於維護和保持香港和澳門的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的規定。其二、抵觸中國政府的「一國中國」政策,因為「置業移民」的申請人中,有不少是購買與台灣地區有「外交」關係的岡比亞的居留權。其三、違反了中央政府的高考政策,有內地考生以「置業移民」方式冒充「澳門同胞」享受優惠的「加分」政策(詳見本欄一月十一日《從貿促局人事調整看應終止置業移民政策》的述評分析)。

因此,新一屆特區政府在特首崔世安發表「首份施政報告」之前,就提前宣佈了這個正確的決定,是頗有合人心,又匡正法治的正確規定。不過,崔世安所透露的吸才引智計劃,仍將涉及到澳門特區與中央關系的問題,必須先與中央協商,取得中央的支持。另外,由於香港已推行「優才計劃」在先,而澳門的吸引力又遜於香港,也必須在條件等方面適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