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建細單位是好東西關鍵是在於控制樓價 興建細單位是好東西關鍵是在於控制樓價

除經濟財政範疇的收入分配、失業率等問題,及社會文化範團的教育、衛生、社會福利等領域,是與民眾生活品質息息相關,關系到特區政府的「以人為本」施政理念是否得到落實之外,運輸工務範疇的社會和經濟房屋議題,同樣也是高度的民生議題,也關乎到能否疏導民怨,建構和諧社會。另外,由於「歐文龍事件」的陰影仍未能完全消散,土地批給問題也仍各方所高度關注的問題。如果處理不好,仍將會是某些人煽動群眾「上街」的有力武器。實際上,目前互聯網上就有人貼文,以所謂「假招工」、「房奴」、「公屋計劃未落實」等籍口,高呼「五一上街遊行」,而鄰埠的一些長期充當「反對派」喉舌的媒體也火上澆油:「澳門人五一再上街」。對此動向,應在保持平常心的同時,有所警覺及應對。

目前的問題是,與在教育、衛生、社會福利、打黑等議題上,大部份市民無論是何政治立場都有高度共識,並無分歧的情況不同,社公屋問題也和「外勞」問題一樣,是處於二元對立態勢,難以獲得共識,長期陷於爭論。有人高呼政府要大量興建社會房屋和經濟房屋,有人卻希望政府少建經濟房屋。對此,到立法會引介二零一零年度運輸工務範疇施政方針的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是有清醒的認知的。為此他指出,社會上對此議題有兩種極端意見,但都是由少數人持有,因而政府部門都不會輕信,而將會多聽大多數人的意見,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

如何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這確是考驗當政者的政治智慧。劉仕堯在強調全力以赴加快落實在二○一二年達成分階段興建、落成一萬九千個公屋單位的目標,協助低收入家庭安居,改善及提升生活素質的同時,也提出了引導發展商興建「細單位」的新點子。他指出,特區政府未來將以活化慕拉士大馬路及(乙水)仔北區工廠大廈計劃為切入點,及在土地批給續約或申請更改用途時,透過街道準線、小區規劃和土地管理等三種方法,引導私人發展商興建細面積單位,並要求發展商加大相關單位比例,回應中低收入家庭及「夾心階層」的置業需求。並將繼續研究其他可行資助計劃,支援居民自置物業。

劉仕堯此語一出,當即又遭到狂轟濫炸,指責政府此舉將會大幅抬升樓價。

  其實,興建細單位的本身,並非是一個壞東西。因為在內地,已是成功經驗。目前那些大學畢業並參加工作後不久的年青人,在成家立室時都希望能有一個溫暖的家。面積中等以上的單位,他們買不起;只有細單位,才能負擔得來。為此,有些城市的政府就引導開發商推出「細單位」,反應良好。結果是新婚夫婦解決了居住問題,開發商也賺到了相應的利潤(最近因收購香港亞洲電視大出風頭的王征,就是在北京市大量興建細單位並獲得較佳經濟效益的典型),政府減輕了「居住難」的壓力,達到「三贏」局面。

就以澳門來說,那些剛進入社會工作的青年,在其置業征程中,應是先購置細單位,以滿足新婚需要,在日後通過辛勤工作有了更多的積蓄,經濟能力也進一步增強,而隨著兒女長大,細單位也不能適應其居住面積需要之時,再「細屋換大屋」,才是一條適當的道路。也就是說,年青人置業也應走「循序漸進」之路,「一步到位」是不切實際的。

但為何這個具有高度交集性的新概念,也會遭到部份人的激烈反對?看來,撇除了某些「為反對而反對」的因素之外,主要的問題是在於「平均樓價」之上。實際上,那些持反對態度的人擔心,建築商會籍此抬高平均樓價,在「惡性循環」下,初置業者仍將難以負擔高昂的樓價。

這就是問題的癥結所在。細單位的本身並非是部份人反對的標的,問題是在於細單位措施能否避免平均樓價大幅飆升。因此,政府在推動「細單位」措施 時,亦應同時制定配套政策,包括在不違反市場經濟規律的前提下,限制平均呎價。比如,規定利潤率不得超過一定的百分率等。由於政府計劃推動細單位措施的慕拉士大馬路和(乙水)仔北安工廠大廈地段,都是屬於政府地,是政府批租地,部分大廈的租期也即將屆滿,面臨是否「續約」問題,而且將工廠大廈改建也涉及到申請更改土地用途問題,政府要在這方面「著力」,較為容易操作。既然如此,政府在與發展商簽約時,就應加入「限價條款」。當然,因為拆卸工廠大廈,牽涉到對這些工廠大廈中的小業主的收購及搬遷補償等問題,發展商的負擔甚重,倘再「限價」將會加重發展商負擔,甚至難以保障合理利潤。為了在「限價」與「保障合理利潤」兩者之間取得平衡,政府或可採取某些靈活措施,或是可將土地續約金或土地更改用途溢價金適當調低,或是對被拆遷小業主給予適當的補助,減輕發展商的收購補償負擔。

兩個方法都有利有弊。前者是弊大於利,因為在「眾聲喧嘩」的社會裡,「地價」是一個極為敏感的問題,減收土地續約金或更改土地用途溢價金,難免會招來「官商勾結」、「黑箱作業」的指責,政府相關部門就將會好心不得好報,並被污名化。後者則是利大於弊,由於補助不是落在發展商的手中,而是給予小業主,而這些小業主大多是中小企業,不存在「官商勾結」的「條件」;而扶助中小企業又是連「反對派」也予以贊同的議題,再加上這些小業主為了遷離舊工廠大廈,必須購買價格較高的新單位,增重經營負擔,故給予適當補貼,合情合理。更何況,小業主們響應和支持政府因應中低收入階層置業需求的政策是一項「壯舉」,應予鼓勵和支持。因此,這項措施的「招惹反對度」,應是不會太高。只要政府在執行過程中,能做到公開透明及公平合理,相信連「反對派」也將無話可說。

確實,隨著本澳工業北移,慕拉士大馬路和(乙水)仔北安一帶的工業大廈,大多是「十室九空」。而且,多年未有維修,呈現破爛衰微景象,嚴重影響市容。某些工業大廈外牆紙皮石經常鬆脫,砸傷途人,砸壞停泊車輛。工務局要求維修,又因小業主負擔不起而難有「從命」,使這些工業大廈成為危害途人安全的定時炸彈。更嚴重的是,自黑沙灣新填海區的一系列住宅大樓落成後,該區已成為一個新的人口密集的住宅區,慕拉士大馬路的工業大廈被夾在中間。其中一些工廠污水、廢氣、異味排泄嚴重,即使是已搬出者,其殘餘仍在,嚴重影響附近居民身體健康。因此,將之活化并改建為細單位住宅,是一個好辦法,既可消滅這個「環保死角」,又可解決「置業難」問題,還可在「多建公屋」與「少建公屋」兩種相反意見中,取得平衡。又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