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應為澳門向聯合國申請人居環境獎 中央政府應為澳門向聯合國申請人居環境獎

澳門特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和運輸工務司於昨日合辦「城市發展與文化遺產保護」研討會,邀請了內地的「世遺」和城規專家,及十個本地社團的代表,探討本澳「世遺」保育與城市發展之間的矛盾及解決方法。而從這個研討會的會標的排列次序,並非是按照兩個主辦單位在特區政府的先後次序排列,而是將「城市發展」擺在「文化遺產保護」的前面,及代表主辦單位致辭的,是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而不是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來看,目前澳門特區在解決「世遺」保育與城市發展的矛盾衝突時,是將城市發展的位階擺在高於「世遺」保育的優先位置。這可能是正如劉仕堯司長在研討會致辭時所說因為澳門「土地資源緊缺,地小人多」,經濟發展的矛盾更為尖銳突出,而國家「十一五」規劃賦予澳門經濟發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定位,也應「土地資源緊缺」而執行展開困難。因此,在確保維護「澳門歷史地區」的前提下,應是優先城市發展。正如劉仕堯司長所說的「堅持既要保護好城市的歷史文化遺產,又要為城市的經濟發展、功能更新和市民生活工作環境的改善創造條件,使歷史街區、城市格局等多方面有機統一協調發展。」「將依循『尊重歷史、立足現實、著眼未來』的原則,抓緊推動新、舊城區在發展和保育的配對規劃,使新舊城區扶持互補,確保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提高廣大居民的綜合生活質素」。

在澳門「申遺」的過程中,本欄曾提出過必須注意盡量避免與城市發展發生衝突矛盾,最好是先行營造保護「澳門歷史城區」的硬件和軟件條件,待條件成熟後才進行「申遺」,使到「申遺」能更為順利成功,并防避「申遺」成功後因保護不力而遭受「紅牌」警告,扭曲「申遺」的本來應有意義的主張。遺憾的是,本欄的這一主張受到了誤會,並被戴上了「不愛國不愛澳」、「反對申遺」的大帽子。而從「申遺」成功後所發生的一系列風風雨雨,尤其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曾發信警告的教訓看,當時確實是彌漫著一股只顧「申遺」,忽略保護「世遺」,以至是未能處理好城市發展與「世遺」保育之間關係的思緒。這個教訓,是應當吸取的。希望昨日的研討會,能在各位與會專家學者的激蕩腦筋之下,尋找出解決這個矛盾的辦法來。既能保護好「澳門歷史城區」和其他文化遺產,又能為城市的經濟發展、功能更新和市民生活工作環境的改善創造條件,使歷史街區、城市格局等多方面有機統一協調發展。

在這次研討會前後,一些與會專家學者進一步提出了「宜居」的概念,並認為這是澳門政府在轉型中應該打出的品牌。這是一個很好的主張。本來,在香港、澳門這齣「雙城記」中, 人們的印象就是,香港是適宜「博拼」的地方,澳門則是適宜居住的地方。倘再加把勁以聯合國「人居環境獎」的標準來作努力方向,將澳門建成真正的「宜居」城市,而不僅僅是將香港作為「比照物」,相信對於將澳門建成「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就大有裨益,而且也有利於澳門的和諧社會構建。

那麼,「宜居城市」的國際標準是甚麼?看來,應以聯合國「人居環境獎」的標準來比照。若此,澳門的城市發展就應以爭取獲得「聯合國人居環境獎」為努力方向。

根據聯合國人居中心的標準和中外學者對「宜居城市」的理解,「宜居城市」構成要素應該是經濟持續發展的城市,社會和諧穩定的城市,文化豐富厚重的城市,生活舒適便捷的城市,景觀優美怡人的城市,具有公共安全度的城市。

其中,「宜居城市」應該是「經濟持續繁榮的城市」,是因為城市是區域經濟的組織、管理和協調中心,是經濟要素的高密度聚集地,是各種非農產業活動的載體。城市只有擁有雄厚的經濟基礎、先進的產業結構和強大的發展潛力,才能為城市居民提供充足的就業機會和較高的收入,才能為「宜居城市」物質設施建設提供保證。

「宜居城市」應該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城市,是因為只有在政局穩定、治安良好、民族團結、各階層融洽、社區親和、城市城鄉協調發展的城市,居民才能安居樂業,才能充分享受豐富多彩的現代城市生活,才能將城市視為自己物質的家園和精神的歸縮。

「宜居城市」應該是文化豐富厚重的城市,是因為城市的文化豐富厚重有如下含義:歷史文化遺產豐富;文化設施齊備;文化活動頻繁;城市文化氛圍濃郁。只有具有文化豐厚度的城市,才能稱為思想、教育、科技、文化中心,才能充分發揮城市環境育人造人的職能,才能提高城市居民的整體素質。

「宜居城市」應該是生活舒適便捷的城市,是因為生活的舒適便捷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居住舒適,要有配套設施齊備、符合健康要求的住房;交通便捷,公共交通網絡發達;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如教育、醫療、衛生等質量良好,供給充足;生態健康,藍天碧水,住區安靜整潔,人均綠地多,生態平衡。

「宜居城市」應該是景觀優美怡人的城市,是因為城市是一個人文景觀與自然景觀的復合體,景觀的優美怡人是城市建設的基本要求。這既需要城市的人文景觀與自然景觀相互協調,又要求人文景觀如道路、建築、廣場、小品、公園等的設計和建設具有人文尺度,體現人文關懷,從而起到陶冶居民心性的功效。

「宜居城市」應該是具有公共安全度的城市,是因為公共安全是指城市抵御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暴雨、瘟疫,防御和處理人為災害,如大暴亂、恐怖襲擊、突發公共事件等,確保城市居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能力。公共安全度是「宜居城市」建設的前提條件,只有有了安全感,居民才能安居樂業。

為此,我們希望如同中國政府將澳門的文物建筑及景觀組織整理為「澳門歷史城區」,」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遺中心「申遺」那樣,中國政府也能為澳門向聯合國人居中心申請獲得「聯合國人居環境獎」。倘此,「聯合國人居環境獎」與「世界文化遺產」結合起來,就更能體現澳門具有解決「世遺」保育與城市發展之間的矛盾的決心和努力,更有利於澳門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