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應正面回應青年遊行隊伍的合理訴求 更應正面回應青年遊行隊伍的合理訴求

特首崔世安在澳門學聯六十周年會慶晚會上致詞說,青年是社會的未來。因此,特區政府高度重視青年的成長,努力發揮社會、學校和家庭三方面的功能,關注青少年成長,推動青年全人發展。近年來,政府不斷加大免費教育的力度、致力提高教育質量,持續開展適合青年的、多種形式的活動和服務。我想特別一提的是,中央和特區正全力推進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的建設,這亦正是為了使澳門的青年學生,獲得更好的學習條件,培養未來建設祖國、服務社會的能力,並促進個人事業的成功。同時,特區政府將進一步主動傾聽、尊重理解青年的訴求,拓展青年表達意見和追求進步的空間,重視並協助青年處理學業、就業、居住、生活等問題。我們也深信,廣大青年學生必定會傳承「五四」精神,繼續弘揚民主與科學,並使之與時代要求相結合,從而堅定愛國愛澳的核心價值觀、強化社會責任感、確立樂觀向上理想、形成前瞻寬廣視野,更好地扮演推動社會健康進步的角色。

顯然,特首這篇演詞雖然是專為澳門學聯六十周年會慶,及「五四運動」九十一周年而作,具有普遍性的共同意義,但聯繫到在幾天前的「五一」遊行的六路隊伍中,有一路是首次利用互聯網來進行號召串聯而發動遊行的青年隊伍,並針對當今澳門部分青年所遇到的各種問題,提出來一系列的訴求,而崔世安的演詞中也有若干內容與他們的部分訴求有高度的吻合,因而這篇演詞也具有一定的「個性」,就是正面回應這些青年的部分訴求。

實際上,這些青年在遊行中提出的訴求,包括有:一,政府須推出短期措施,包括徵收增值稅,打擊炒賣房地產風氣。長遠而言,政府除了須履行承諾,完成公共房屋興建計劃,保障居住的基本權利外,也須清理土地囤積問題。在興建適用於青年的住宅時必須做到「細價樓」,而不僅是「細單位」,並保證居住者的安全、健康和基本社會設施。

二.對各行業、各專業領域設立認證制度,讓本地人有多元可持續的發展空間。對基層服務行業制訂以家庭為基礎的工資標準,讓基層家庭可以透過工作脫貧。對低學歷、長年失業的人士,政府應該把握博彩業發展的機會,發展本澳門除食品以外的手工藝製作等,由政府請導師開班教授。所有聘請外勞的賭場酒店,應該以低價提供場地,提高他們自力更生的能力,或以此類方案讓普羅大眾能有一技之長融入社會。政府須把握當前博彩業發展進入穩定時期,完善教育、社會服務等政策,減低博彩業對社會的負面影響,做到幼有所長,老有所養。

三,設立「青年議會」,吸納不同界別青年人參與,藉此平台讓青年直接向政府表達意見,有效地參與社會。設分區直選市政議會讓青年及各界市民,在民生事務有公平參與機會,從實際經驗中鍛鍊參政議政能力。特區政府應該從近半年的施政經驗中,反思官僚和短視的心態並以持續實際的行動回應。

四,特區掌權者以及社會各界應有寬廣的胸襟,真正包容青年,包括不同的意見.以此改善施政,使青年健康愉快成長。更期望澳門有良知和能力的傳媒人和社會人士興辦新媒體,使傳媒生態更有生氣,擴大公眾討論空間和擴闊市民視野。

上述四點訴求,除了第三點「設立分區直選市政議會」可能抵觸《澳門基本法》對澳門特區的政治制度的設計之外,其餘三點基本上都是合情合理的。即使是在第三點,其「讓青年及各界市民,在民生事務有公平參與機會,從實際經驗中鍛鍊參政議政能力」的建議,也具有極高的針對性和正當性。而崔世安在演詞中所作出的「特區政府將進一步主動傾聽、尊重理解青年的訴求,拓展青年表達意見和追求進步的空間,重視並協助青年處理學業、就業、居住、生活等問題」承諾,也基本上回應了他們的合理訴求——儘管並非是直接向他們作出承諾。

有一點必須指出的是,在「五一」國際勞動節的六路遊行隊伍中,這支由互聯網發動組織的遊行隊伍,是最為務實理性的一支。不但事先聲明「不走新馬路」,全面接受警方安排的遊行路線,而且還安排了「糾察隊」,以臂綁綠絲帶作標記,防止有壞人混入隊伍中渾水摸魚搗亂。在抵達特首辦遞信之後,平靜離去,是真正的「和平遊行」。這當然是因為他們具有較高學歷,且擁有各種專業,那些「草莽英雄」根本不可比擬。而且,不管是有心還是無意,可能也是出於策略上的考慮。因為要得到廣大民眾的認同和特區政府的重視,和平遊行正義合法的訴求方式,可避免流失正當性和合理性。

更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去年特首選舉的經驗,網民發揮了極大的力量。四年後,又將是新一屆特首選舉,相信屆時網民們所能發揮的作用將會更大,而這也正是互聯網上發揮的力量,比街頭打鬥更具「威脅力」的原因之一。盡管這批網民未必就全是去年「反崔」的這一批,而且從他們在網上發表的貼文來看,其政治和文字水平顯然是比去年那批「反崔」網民高得多。但無論如何,具有這種智慧的當政者,是必須包容及爭取這批較有理性的年青人的。因此,崔世安的演詞,就有很強的針對性。既是為學聯會慶六十週年而作,更是說給這批年青人聽。

實際上,整體社會是由一個個個體的人和家庭組成的。因此,在追求整體社會進步的同時,不能忽略組成整體社會的細胞--個人特別是青年人的利益。尤其是隨著時間的流轉,再過若干時日,被形容為「早晨八九點鐘的太陽」的青年人,就將「如日中天」,成為社會的脊樑。但按當今的社會習慣和政府諮詢制度,他們苦無參與的機會及渠道,也就更無鍛煉的機會。「庭院豈生千里馬,花盆難養萬年松」。因此,這批年輕人所提的訴求,撇開並不符合《澳門基本法》所設計的組織體制的「設立分區直選市政議會」不談,向他們提供一個適合的平台,是有必要的。青年委員會有必要作出調整,讓他們中的代表以個人的身份參與活動。

(發自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