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住宅單位計算標準既不合理也欠科學 空置住宅單位計算標準既不合理也欠科學

土地工務運輸局昨日透過新聞局發出「新聞稿」,指出所謂澳門有二萬六千個空置住宅單位之說,其計算標準是依據澳門電力有限公司計算「空置住宅樓宇」的兩大原則:其一是當月的耗電量少於或等於十度,其二是已獲發使用准照 (即俗稱之「入伙紙」), 但沒有電錶 (即沒有電力公司的供電專營合同)的單位。 

土地工務運輸局之所以要發出這段「新聞稿」,顯然是因為土地工務運輸局自己於前日發出的題為《首季動工及審批中的私人建築項目共涉三點三萬住宅單位同期空置住宅單位約二點六萬個》的「新聞稿」中,有「至今年第一季,本澳約有有二萬六千零六十個空置住宅單位, 當中的二萬一千三百個是集中在澳門半島,至於(乙水)仔的空置住宅單位則約有四千五百個」的報導,引發社會上強烈反彈,因而趕忙作出「危機處理」。

實際上,這則消息,再加上政府公屋委員會的「根據統計局二零零七至二零零八年度住戶收支調查資料,本澳住戶每月人均收入實質升幅為六成二,若以房價收入比檢視本地居民的住房支付能力,即以一個實用面積六十平方米、售價一百五十一萬四千多元的單位,與一個工作收入中位數為一萬八千元的雙職家團為基數,居住單位的樓價收入比為七點零一倍,雖然稍高於世銀的中位數六點四倍,但低於平均值八點四倍,遠低於香港的十九點八倍,故認為目前本澳的房價收入比仍處較合理水平」的說法,被社會各界批評為數據錯誤導脫離真實,引發社會強烈反彈。

誠然,澳門是個多元社會,各界別階層的居民各有不同的利益訴求,很難完全一致。但是,仍須以大多數人的訴求為依歸,找出其中最大的利益交集點。因此,目前正在盼望政府盡早兌現萬九公屋承諾的低下收入階層,當然是會認為所謂「澳門有二萬六千個空置住宅單位」之說,是「死人燈籠報大數」,甚至認為這是「官商勾結」的「陰謀輿論」,是有意向老是提出「停止興建公屋計劃」的

建築界和地產商提供「武器彈藥」。

實際上,「澳門有二萬六千多個空置住宅單位」,這確是一個極為可怕的數字。這是因為,以平均每個家庭四口人計算,二萬六千個空置住宅單位就可供十餘萬人居住。換句話說,只有五十萬人口的澳門,目前竟有可供五分之一人口居住的樓宇是空置的。那就顯示民意代表們和基層社團天天在吵嚷的「居住難」問題,只是一個假議題;而上街遊行的「八○後」的「住無屋」,也只不過是無病呻吟。而且,二萬六千個的空置住宅單位,完全可以抵銷「萬九公屋計劃」有餘,那就不用興建了。

表面上看,土地工務運輸局所公佈的「澳門有二萬六千個空置住宅單位」的計算標準,是依據澳門電力有限公司計算「空置住宅樓宇」的兩大原則,似是頗有道理。但若認真推理,這個計算標準並非完全科學合理,因而由其而得出的數據,是並不準確的。實際上,在這兩個標準中,只有其第二項「已獲發使用准照 (即俗稱之「入伙紙」), 但沒有電錶 (即沒有電力公司的供電專營合同)的單位」,是科學合理的,因為尚未銷售出去,確是可以被列為「空置單位」。至於其第一項「當月的耗電量少於或等於十度」,則是並不科學,也不合理了。因為處於這種情況下的住宅樓宇單位,都是發展商已經銷售出去,並已與買家(不管是真正的買家還是地產中介商)簽署了買賣合約,因而已辦理了供電合約並已安裝了電錶。按道理,既然是已有買家承接,就等於是已經「入伙」,不應將之列為「空置樓宇」。

至於為何其當月的耗電量低於十度?則有可能是由以下幾種情況所形成:其一、是雖然發展商已經售出,但買家卻是地產中介商。由於其尚未能推銷給真正的用家,或是要囤積居奇而故意不准備賣給真正的用家。在使用價值上,由於沒人入住,可算是「空置單位」;但在法律層面上,卻不能算是空置單位。因為中介商既然已接了手,就必然會向銀行借貸,必然會辦理供電、供水等手續,等於是已完成了相關法律所規定的「交易」程序。這就暴露了本澳房地產交易規管法律的缺失,中介商已經超越了「中介」的範疇,變成了囤積居奇的投機商,必須堵塞這個法律漏洞,維護房地產市場的秩序。

其二、是其中的一些樓宇,已有實際用家,但由於出外工作、學習之故,在「當月」並沒有在本澳居住,因而使其「當月」的耗電量低於十度。在區域經濟融合一體化及「地球村」的時代,這種情況是很平常的。

其三、是不排除有人擁有兩套甚至是多套住宅單位,但只是其中一套用來自住,其他的則作為其他耗電量很少的用途。實際上,已故的文友陳煒恆在購置了新樓後,就將原來所居住的住宅單位當作私人圖書館,收藏自己的藏書。

上述的後兩種情況,就不能算是「空置住宅單位」。但土地工務運輸局仍將其計算進去,就是很不科學合理,也不準確的。

另外,所謂「房價比七點一合理」的說法,也讓大多數居民難以接受。其一、工作收入中位數一萬八千元的雙職工家團之說,並不準確。因為這是摻入了「水分」的,被佔人口比例少數的公務員、博彩業員工的高薪掩蓋了佔人口比例多數的低收入階層所形成的假象。實際上,澳門人均工資中位數大幅上升,全因博彩從業員薪酬急升扯高,一般工作的收入達不到九千水平,身處三、四千月薪貧困境地的大有人在,綜合數據不能說明不同群體的情況。其二、所謂六十平方米(約六百五十呎)樓一百五十萬元之說,並不符合目前的平均市道,因為那只是低價樓宇的市價而已。實際上,那些同樣面積的豪宅,市價動輒就是三百多萬。其三、房屋委員會所公佈的數字,在樓價方面只舉低價樓宇,並沒有將之與豪宅「平均」,亦即是「樓價中位數」;但在收入數據上,卻又搞「收入中位數」,將高薪者與低薪者「平均」了。這擺明是玩弄數字遊戲。當然,如果要搞平均主義並不是不行,但就應在舉出「收入中位數」的同時,也舉出「樓價中位數」。不要收入是「中位數」,高收入的博彩業者與低收入者混在一起,而樓價卻是只舉低價樓,沒有將之與豪宅也來一個「中位」,形成嚴重的數據不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