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策或將扮演梁維特未來特首孵化器角色 發策或將扮演梁維特未來特首孵化器角色

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昨日舉辦「齊為澳門動腦筋──科學參與,邁向善治」座談會,來自澳門社會各界人士共同探討如何透過科學決策推動公民參與,使澳門逐步邁向善治。「發策」會長梁維特在致歡迎辭時指出,作為澳門特區的一分子,「發策」將繼續從自身做起,秉承「共建共用」的理念,為澳門社會逐步走向善治,提出理性而具質量的建言。當中,透過科學、理性、客觀、持平的態度,認真地、負責任地開展關於推動澳門長遠健康發展的研究,是「發策」將會繼續堅持的理念。而對於力所能及的關注範疇,「發策」亦將會根據專業知識,主動發表意見,以更好地發「第三部門」的作用。

梁維特將「發策」自許為「第三部門」,似是有其著力支持點。實際上,在澳門特區政府成立「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及其前身「綜合生活素質研究中心」之前,「發策」就已經扮演著特區政府「建制外智庫」的角色,以接受特區政府委託進行專題研究、自辦專題研究等方式,向特區政府提交了不少專題研究報告。其中一些內容,獲得了特區政府的接納,成為特區政府的施政方針內容之一。

「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成立後,由於其稱謂中的「發展策略研究中心」與「發策」完全相同,這就不免使人產生「發策」的功能將會被「可持續中心」侵蝕、取代的聯想,認為「發策」的特區政府「建制外智庫」的角色將會逐漸削弱。但由於「可持續中心」的效績不彰,卻使到「發策」仍有很大的發揮空間,事實證明某些人的聯想只是虛驚一場。現在,特區政府籌備成立政策研究室,又將是對「發策」角色的一大衝擊。

不過,從特區政府宣佈政策研究室的性質及功能,及「發策」的過往實績來看,即使政策研究室成立並開展工作,發策應是仍有很大的發揮空間。這是因為,政策研究室的性質和功能,主要是行政長官施政決策的一個專業化諮詢及輔助的核心研究機構。政策研究室將負責開展研究及調查工作,尤其是在政治、法律、經濟、社會、文化及對外合作方面;為行政長官提供意見諮詢及建議;提供關於社會結構性問題及形勢的分析研究材料,以民意為基礎,實現民主決策、科學決策、高效決策的目的。也就是說,政策研究室是一個常設的政府智庫機構,其功能是以實務操作性的政策研究工作為主,偏重於「當前」的動態、短期的政策研究,是屬於「務實」性的。而「發策」過去幾年來的研究工作,則則偏重於宏觀、遠程尤其是學術性的政策研究,是屬於「務虛」性的,與也叫「發展策略研究中心」的「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極為接近。其實,正是這一「錯置」,使到成績靚麗的「發策」的工作,更加反襯了「可持續中心」的功效欠彰,而特區政府挹注給「可持續中心」的資源,不知是「發策」的多少倍!既然如此,在「可持續中心」被歸併進澳門基金會之後,「發策」仍有其揮灑空間。

其實,「發策」的功能和將能發揮的作用,又豈止是梁維特所自許的「第三部門」?在按《澳門基本法》規定不能再次爭取連任的何厚鏵的特首任期尾段,社會上就曾把梁維特列入第三屆特首參選人的「猜想名單」。倘在九年後尚屬年輕的何厚鏵無意再選特首的話,「發策」就將真的有可能會轉變為梁維特本人參選第五屆特首的「孵化器」或平臺。

實際上,「發策」這些年來積極向特區政府建言獻策,「齊為澳門動腦筋」,就已填補了特區政府施政中的一項「弱項」──不善於甚至有可能是不屑於政策研究。這對於對前任特區政府怠於政策研究有所不滿的「澳人」來說,是很有吸引力的。而梁維特所主張的「善治」——按照俞可平的詮釋,「善治」的基本要素有以下五個:一,合法性。指的是社會秩序和權威被自覺認可和服從的性質和狀態。二,透明性。指的是政治資訊的公開性。三,責任性。指的是管理人員及管理機構由於其承擔的職務而必須履行一定的職能和義務。四,法治。法治的直接目標是規範公民的行為,管理社會事務,維持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但其最終目標在於保護公民的自由、平等及其他基本政治權利。六,有效。這主要指管理的效率,一是管理機構設置合理,管理程式科學,管理活動靈活;二是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成本。善治概念與無效的或低效的管理活動格格不入。

——更是飽受貧富懸殊等「惡治」之苦的「澳人」的追求。因此,「善治」的主張是頗能吸引人心的。而梁維特經營「發策」並提出「善治」的主張,為他建立了極佳的形象。何況,屆時他已連續出任了三屆行政委員會成員,也具有了豐富的政治決策知識和經驗,倘他能當選第五屆特首,對特區政府的平穩交接也將頗為有利。

在澳門回歸前,不少澳門人仍有封建意識,曾有「何馬崔家族」後人「輪流坐莊」的說法。實際上,也確實是出現了何賢、崔德祺後人「輪流坐莊」的現實。但由於時代在變,隨著傳統社團對社會的影響力逐漸消退,新興力量的逐漸成長,再加上馬萬祺本人年事已高,對社會的影響力減弱,而馬萬祺的「二代」在政壇上的實力「稍遜風騷」,就為「何馬崔家族二代」以外的人提供了機會,從而擺脫「輪流坐莊」的形態。當然,不排除再過若干年,馬萬祺的第三代還有機會,但屆時已不是「家族」影響力在發揮作用,而是出於其個人的努力的結果。

可能斷定,如果二零一九年的第五屆特首選舉仍未改變現行方法,亦即仍將是由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推選的話,梁維特的機率將會較高。這從基本上也是由特首選委會成員組成的「全國人大澳區代表選舉委員會」在選舉出席全國人大的澳區代表時,梁維特以「票王」姿態高票當選的「紀錄」中,就可見端倪。當然,單一應選名額的特首選舉,與複數應選名額的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在選制上有微妙區別;而被社會上視為最有實力參選未來特首的幾匹「白馬」,也未有投入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故梁維特的「票王」戰績,未必能具有在特首選舉中的「可比性」。但即使如此,他如果參加特首選舉,也必是一匹不可勿視的「黑馬」。

何況,梁維特的政治底子不薄,應可算是能為中央所信任和祝福的人選。因為其外公陳滿,是上世紀四、五十年代澳門新民主運動的旗手之一,《新園地》即由其參與創辦,並曾長期任澳門同善堂副主席。這是梁維特所擁有的一筆寶貴「政治遺產」。尤其是在現時北京對接班人政治標準之一是特別信任「革命元老子弟」而言,他的這筆「政治遺產」的效能,將毫不遜色於「何馬崔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