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對「司法院」的人事佈局一箭多雕

  在「司法院」正副院長賴英照、謝在全為最近一系列司法弊端雙雙請辭後, 馬英九昨日提名現任「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賴浩敏、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委員蘇永欽,分別為「司法院」正副院長的人選。倘能通過「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的程序,即可獲馬英九任命並正式上任。準此,中國國民黨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重新執政後直至現今,才算是「總統」管轄下的「五院」--「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全部都是由國民黨直接掌控,因而也就隨之實現全面執政,當然更須全面負責。

依照孫中山先生所創「五權憲法」精神所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規定,司法權為「政府」五種治權之一,「司法院」則是全國最高司法機關,負有申張正義,保障人民權益,維護社會秩序,維護「國家安全」的使命。「司法院」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的審判及公務員的懲戒;負責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由此,「司法權」的主要職權有以下各項:一、「憲法」解釋與法律命令統一解釋權;二、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審判權;三、民刑訴訟審判權;四、行政訴訟審判權;五、公務員懲戒審判權。

自一九八零年七月一日起實施「審檢分隸」以來,高等以下各級法院在行政系統上改隸「司法院」。根據《司法院組織法》、《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及《行政院組織法》的相關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其中一人為院長,另一人為副院長,以會議方式(必要時,得行言詞辯論,並準用憲法法庭言詞辯論之規定)行使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律命令的職權,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院長」綜理院務及監督所屬機關,「院長」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院長」代理其職務。「司法院」的直屬機關,有「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台灣高等法院、「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及臺北、台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及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按「憲法」規定,「司法院」正副院長任期六年,有任期保障。也就是說,民進黨即使是在二零一二年重新上臺,也不能「動」他們。當然,如果他們屆時出於政治立場不願意合作而自動辭職,又當別論。實際上,陳水扁在二零零零年五月上臺時,國民黨籍的時任有任期保障的「考試院長」許水德、「監察院長」錢復,及許多政務官,都沒有辭職,唯有「考試院」副院長關中辭職(馬英九上臺後,復任命他為「考試院長」)。

但由於一九三九年一月二日出生的賴浩敏,今年已經七十一歲,體力和精力均難以適應「司法院長」的繁浩工作,故估計馬英九這樣的人事安排,主要是為國民黨的忠貞黨員,也是馬英九的高中和大學的同學,及曾任「國安會」秘書長的蘇起的胞弟蘇永欽(一九五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出生,今年五十九歲)未來擔任「司法院長」作鋪墊準備。實際上,上月賴英照、謝在全雙雙請辭時,政界就曾盛傳「馬英九重要智囊」蘇永欽接任的呼聲最高。這也就難怪,民進黨「立委」高志鵬以酸葡萄的口吻侃調說,無黨籍的賴浩敏只是在掩護蘇永欽,未來蘇永欽將成為「司法院地下院長」。

馬英九作出這樣的人事安排,確是煞費苦心。因為賴浩敏是本省(台灣苗栗縣)人,而蘇永欽則是外省(浙江杭州市)人,很明顯是在搞省籍平衡。蘇永欽的深藍政治立場是眾所周知,而賴浩敏的政治立場則是並不明顯,在二零零四年「總統」大選時就沒有表態挺藍,因而被人質疑是否有「親綠色彩」。但在二零零七年時,卻頂住陳水扁的壓力,在「中選會」審議「公投綁大選」時卻持堅決反對態度。--但這並非是政治立場使然,而只是出於其對法律專業的堅持。

由於「司法院」的正、副院長都應是「大法官」,且「司法院長」還將兼任「大法官會議主席」,故在以往「總統」在提名「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時,都是在現任的「大法官」中物色。而「馬英九」提名的賴浩敏、蘇永欽二人,都不是「大法官」,而且賴浩敏還不具有博士學位,甚至不是法律系的教授,更沒有從事任何與司法改革相關的工作。很明顯,馬英九這次是「逆勢操作」。實際上,馬英九就表示,在爆發司法風波的關節點上提名此二人,就是希望兩人能落實以人民為主的司法改革。兩人擁有司法改革熱情,法律專業深厚,為人剛正不阿,並具有獨立機關行政首長閱歷,相信一定可以拿出司法改革成績,重振人們對司法的信心。而國民黨「立委」邱毅則乾脆點明,這兩人都不是審判體系的人,馬英九是希望不是來自「醬缸文化」的人可以進行司法改革。民間司法改革團體也認為,提名外部人選的好處是避免在推動司法改革時有太多包袱,但缺點是對司法實務的瞭解恐怕不如內部人選的深入。邱毅也呼籲兩人在通過同意權之後,要盡快找好的法官不恥下問,否則空有改革快心,卻沒有改革的功力和眼光,還是無法改革。對此,有人認為,馬英九這步棋既是高招,也是險招。

其實,馬英九重用司法體制外的賴浩敏、蘇永欽來推動司法改革,可能還有一個用意,就是因為最近爆發的一系列司法弊端重挫馬政府形象,這正是在有兩岸簽署「ECFA」利好消息加持之下,馬英九和國民黨民調仍未能上升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而推出二人推動司法改革,近期可將在「五都」選舉前夕起到「止損管制」的危機處理作用,中期則是在「總統」選舉之前,樹立馬英九推動司法改革並卓有成效的正面形象,以利於其爭取連任。

但馬英九的這個算盤是否打得響,還得看「立法院」是否通過「同意權」審查。已經聲稱「全力攔擋」的民進黨「立院」黨團並不足懼,因為畢竟只佔少數席位,可說是「螞蟻緣槐誇大國」,至多是吵吵鬧鬧甚至是動手動腳而已。現在怕就怕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重演前年對張俊彥、沈富雄的「考試院」、「監察院」職務行使同意權的審查時,因為對馬英九不滿而投下反對票,導致流產的那一幕。不過,現在馬英九兼任國民黨主席,掌有直接領導國民黨黨團的大權,且王金平為能續以「不分區」途徑獲選為「立委」並當選連任「立法院長」,而有求於馬英九,再加上兩位人選尤其是蘇永欽在國民黨「立委」的心目中都抱有好感,相信今次不再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