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英籍港人曾敏傑獲追贈嘉許狀說開去 從英籍港人曾敏傑獲追贈嘉許狀說開去

「今日歡呼孫大聖,只緣妖霧又重來」!就在香港有那麼幾個經常以「訓街」、「抬棺」、「燒旗」、「擲蕉」等粗暴下流方式,來擾亂香港社會秩序及幹擾議會正常運作的人,跑到挪威奧斯陸去「彈冠相慶」,希望那個甚麼「委員會」也給他們頒授一個「獎」之際,繼中國青年志願者優秀獎在十二月五日的「國際志願者日」向英籍香港人曾敏傑追頒「優秀個人特別獎」之後,香港特區政府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昨日又在北京向已曾敏傑追頒嘉許狀,表揚他懷仁好善、送暖濟困的精神。曾德成在儀式中讚揚曾敏傑推己及人,惦掛內地貧困兒童的境況,滿腔熱情為他們謀福祉。他說:「今年十月,曾敏傑與公司員工前往青海玉樹地震災區為當地兒童送暖,不幸途中遭遇車禍罹難。他的事跡感動人心,而他不怕艱辛、無私奉獻的大愛精神更值得表揚。」曾德成還透露,香港特區政府將成立「香港青年服務團」,招募及資助青年人到內地貧困地區提供服務,他希望曾敏傑的事跡能感染更多有心人參與義工行列。

對於曾敏傑的事跡,月來內地和香港的許多報刊,都紛紛或是刊出通訊報導,或是發表社評,予以介紹和彰揚。《人民日報‧海外版》前日也在頭版刊出題為《敬禮!又一個香港「阿福」》的評論,形容曾敏傑又是一個「香港阿福」,並指出,人們通常認為,現在是英雄匱乏的時代,現代社會都是鋼筋水泥,生活瑣碎,精神物化。但「阿福」們用行動顛覆了此種短見。事實上,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義工精神和公益情懷,一直積蓄、駐紮在人們的心中,並未在時間的沙漏中漸漸隱去。今天,中國志願者的隊伍在壯大、完善,「阿福」們的故事背後,是一個正在崛起、令人尊敬的群體。「評論」還指出,香港義工的義舉行為,香港慈善文化的風行,公益機構的運作管理模式,都值得學習。香港政府對公益捐款給予高比例的免稅,助推了「善」的迴圈;制度上,香港借鑒了海外一些非政府組織的成功運作模式。相比之下,內地的現代慈善理念、公益管理方面起步稍晚,有許多需要學習的地方。「香港阿福」精神,是在平日秉持的「義」和一點一滴行善中積累起來的,應該樹為楷模。

如果說,黃福榮(阿福)是貨車司機,生活在社會低層,因而對災區人民產生同情,尚是容易為人所理解的話,那麼,在香港出生、英國成長,有著良好生活和教育背景,並在北京創辦了一家規模不小的幼教機構,可以說是豐衣足食的中產人士,尤其是生活、成長在與母國相隔的異鄉,價值觀可能會存在一定差異的曾敏傑,也能有如此深厚的情懷關切災區的孩童,就更是難能可貴了。

曾敏傑的義舉,使我們想起了曾在澳門傳統愛國社團中膾炙人口的《紀念白求思》一文的論述:「一個外國人,毫無利己的動機,把中國人民的解放事業當作他自己的事業」。曾敏傑雖然是中國血統,但他在香港出生,在英國長大和接受教育,並在英國就業,按當地法律已加入了英國國籍。從法律觀點來說,他已是一個「外國人」。但是,他仍以滿腔的赤子熱情來懷抱自己的母國,並將自己的感情與中國人民的喜怒哀樂融合在一起,放棄國外優越的生活,專誠回到北京投身公益事業,身體力行投身志願工作,積極從事內地兒童公益事業,先後幫助多名腦癱患兒進行康復治療。此次又發起「溫暖玉樹,和玉樹一起過冬」活動,在前往玉樹為當地學生運送過冬棉衣、教具等物資途中不幸遭遇車禍,不幸獻出了年輕寶貴的生命。這種為社會無私奉獻的精神,令人感動,也將為社會帶來積極影響。曾敏傑,真不愧是「一個高尚的人,一個純粹的人,一個有道德的人,一個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一個有益於人民的人」。

曾何時,在物質主義盛行之下,我們曾感嘆:「雷鋒叔叔不見了」;南京發生的「彭宇事件」,也曾使人們不敢輕易助人。但也正在此時,助人為樂,大公無私的精神,仍像堅韌不屈的中華民族那樣,在崛強茁莊成長。君不見,每當內地遭受自然災害,人們紛紛躍踴捐輸。就是在澳門經濟低迷,居民生活大受影響的那幾年,人們節衣縮食也要向內地災區人民傾注熱情和關懷。君不見,在災區,在北京奧運、上海世博、廣州亞運,活躍著來自港澳特區的志願人士,北京奧運閉幕式上的向志願人士代表頒授紀念獎品的環節中,上臺領獎的幾名志願者代表,其中就有來自我們澳門特區的女青年。

遺憾的是,由於狗仔式扒糞新聞的盛行,也由於個別人刻意扭曲新聞報導的定位,並以「先講先贏、先入為主」的手法,否定新聞的作用除了是監督利器,之外,更應宏揚正氣,因而使到這些感人事跡,未能得到充分報導,更遑論是進而在社會上弘揚愛國愛澳愛家鄉愛同胞的正氣。其實,即使是西方新聞學中的「社會責任論」,也不全然是監督。實際上,「社會責任論」就是對自由主義新聞理論的更新和修正,是針對當時日益商業化的社會環境使社會責任與贏利的矛盾日益升級,媒介市場的惡性競爭,導致了大眾媒介紛紛濫用新聞自由,以「激情主義」處理新聞,黃色新聞鋪天蓋地,報導娛樂化、煽情化和庸俗化,新聞內容不顧社會公德肆無忌憚地在個人隱私的邊緣徘徊,新聞業的發展扭曲了原先自由主義新聞理論的初衷和其所標榜的軌道,誇大、渲染與欺騙等傳播方式,也妨害了社會正常發展的情況而提出的。說來可能會令一些人訝異,「社會責任」理論的起源,正是出於把新聞自由視為至高無上的美國。美國「哈欽斯委員會」於一九四七年發表的《自由而負責的新聞界》一文中提出,「社會責任論」是對自由主義理論的修正和更新,新聞機構在享有自由權利的同時,更應承擔道德責任,既追求積極的自由,擴大以及發展新聞自由的權力,又要建立與社會「分享共同價值」的大眾傳播體制。

因此,堅持輿論監督與堅持正面宣導,是相輔相成的兩方面,不能只是強調其中一個方面。輿論監督也必須掌握好以下的原則:一、從對絕大多數民眾的利益負責出發,而不以招徠讀者為目的;二、有利於改進工作,解決問題,增進團結,維護穩定;三、事實必須真實準確;四、遵循有關法律規定;五、把握好「度」,有理、有利、有節;六、堅持健康向上,不搞庸俗媚俗,也不要使用情緒化語言,更不要進行人身攻擊。

堅持正面宣導,就是不把輿論監督作為嘩眾取寵的手段。誰也不能否認,回歸後特區政府確是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需要我們去監督。但更不能否定的是,特區的發展主流是健康的,是體現了「一國兩制」方針的,而且也正對自己的失誤進行調整、糾正。因此,弘揚正氣,鼓舞人心,營造良好的社會風氣,與做好輿論監督,同樣都是為澳門好,只是不同角度而已,兩者是分不開、相輔相成。因此,今次香港媒體紛紛報導曾敏傑捨身成仁的事蹟,有一定的積極意義。而且還應進一步以此作典型,樹正氣、立新風,蕩滌不良風氣,為維護香港的長期穩定繁榮,營造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