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將為國家改革開放作出新貢獻 澳門特區將為國家改革開放作出新貢獻

特首崔世安結束其就職後的首次赴京述職活動,於昨晚返回澳門。崔世安的 這次赴京述職,收穫甚豐。其一是獲得國家領導人胡錦濤主席和溫家寶總理對其過去一年工作的充分肯定,並聆聽了國家領導人的寶貴指示,這將使崔特首能夠排除來自「左」的和右的各種幹擾,繼續領導特區政府認真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依法施政,再接再厲,進一步加強特區政府建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澳門的長治久安和長遠發展打下更加堅實的基礎;其二是得到中央多個相關部委的支持,承諾搞好輸澳食品供應與安全問題,達成了保障供澳食品安全、貨源穩定、擴寬渠道,最終達至在零售價格上讓澳門居民可接受的共識,幫助澳門特區戰勝通貨膨脹;其三是溫家寶總理宣佈,中央政府已經基本批覆《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為此,澳門特首辦主任譚俊榮將於下月初與廣東省進一步細則性研究,商討現階段可執行、以及能逐步落實的措施,並安排正式簽署協議。

溫家寶總理在會見特首崔世安時指出,一年來,新一屆特區政府穩健施政,傳承創新,在加強政府建設、推動經濟發展、促進民生改善以及深化與內地合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應予充分肯定。他希望澳門特區政府在新的一年裡再接再厲,進一步提高施政水準,把澳門的事情辦得更好。在這裡,「穩健施政,傳承創新」,不但是重申了中央政府主張「平穩有序」地推進包括政制改革在內的澳門特區各項工作的精神,而且還藉著肯定崔世安的「傳承創新」施政理念,順帶對其前任何厚鏵也予以肯定。否則,就不會正面肯定「傳承」了。當然,也不是沒有改善的空間,其中「進一步提高施政水準,把澳門的事情辦得更好」,就可圈可點,折射出澳門特區政府的施政水準還是不夠高,澳門特區的事情辦得還不是太好,還須高標準地嚴格衡量要求。

溫家寶是統領全國經濟工作的國務院總理,故對崔世安提出的要求,就是具體的經濟建設事務,並要求澳門要進一步加強與內地的合作,特別是加強粵港澳區域合作,並承諾在編制國家「十二五」規劃時,充分考慮澳門的實際和特區政府的意見,支持澳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上,在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涉及到澳門的部分內容,除了是人們經常引用的「支持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這個專門針對澳門的發展定位之外,還有港澳共同適用的內容,那就是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按照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辦事,全力支持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施政。加強內地和香港、澳門交流合作,繼續實施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深化粵港澳合作,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排除前面一段屬於政治範疇的表述,在經濟建設領域範疇部分,就是專門論述內地與港澳及粵港澳交流合作的。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對香港特區在國家「十二五」規劃中的地位,給予了極大的支持。從前日胡錦濤主席在會見香港特首曾陰權時,特別鼓勵香港特區政府妥善應對國際經濟金融環境的變化,不斷提高香港的國際競爭力,進一步深化香港與內地特別是珠三角地區的經濟合作,,到中央各相關部委紛紛表態支持香港特區 加強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擔當好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的角色,在國家金融改革發展策略中扮演重要角色,及在「CEPA」框架下擴展現有的「先行先試」措施到其他地區,協助國家發展現代服務業,優化產業結構。相比之下,澳門特區由於受到固有環境的制約,未能像香港特區那樣發揮國際航運、金融、貿易中心作用。

但溫總理的這番談話,卻給澳門帶來更多的期望。他所說的「中央政府正在編制的國家『十二五』規劃將充分考慮澳門的實際和特區政府的意見,進一步加強內地與澳門的交流合作,特別是粵港澳區域合作,支援澳門經濟社會發展。」是否意味著在粵澳合作開發橫琴等問題上,有著更有利於澳門的政策措施出臺?

實際上,按照《橫琴總體發展規劃》第二章《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第二節《發展定位》的規定,橫琴新區的定位是「以合作、創新和服務為主題,充分發揮橫琴地處粵港澳結合部的優勢,推進與港澳緊密合作、融合發展,逐步把橫琴建設成為帶動珠三角、服務港澳、率先發展的粵港澳緊密合作示範區」,廣大「澳人」原先對開發橫琴幾個方案的強烈願望,全都落空。因此,澳門人對參與橫琴投資興趣缺缺。而澳門特區要落實「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困難甚多。包括面積細小,土地資源有限。在此情況下,如能將澳門的稅務制度延伸到橫琴,就將使橫琴能很好地為澳門特區的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服務。溫總理在視察澳門特區時,應是已瞭解到澳門投資者的心聲。如能考慮澳門特區的實際情況,以「繼續解放思想」的創新思維,修訂自己親手制定的《橫琴總體發展規劃》,將「澳大校區模式」擴展至全島,就是雙贏格局。

崔世安帶回溫家寶總理已基本批復《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喜訊,令人十分感嘆。因為從起草協議文本到批准、簽署所需的時間看,《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可以說是並不順利。實際上,《粵港合作框架協議》從文本草擬到簽署,只不過是三個多月時間;而《粵澳合作框架協議》起草小組是今年三月間成立的,四月初粵方小組來澳門進行調查研究並諮詢意見時,粵方組長唐豪也表示爭取在六月間簽署,這與香港的時間正好吻合。但如今三個「三個月」已經過去了,尚未能夠簽署。如果是排除了《粵港合作框架協議》在正式起草之前,已經早有進行接觸商談,因而進度較快的因素的話,那麼,就是《粵澳合作框架協議》比《粵港合作框架協議》更為複雜,而且還涉及到體制的問題。果然,較早前特首辦主任譚俊榮就表示,雖然已有四十八個部委蓋了章,但仍有六個部委在「研究研究」之中,還差九個章,可見協議所涉及的中央部會和體制上的問題都不少,單是一個橫琴「二十四小時通關」的議題,就涉及了包括海關、邊防、檢疫等部門,而且海關後退到橫琴大橋,還涉及到國家體制政策的問題,是必須協調的。

但既然改革開放已經三十一年,在未來的「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的征程中,我們必須要有新的思路,思想要再解放一點,要有新的作為,為進一步改革開放創出一條新路。由此,《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在開發橫琴方面倘能爭取到「澳大校區模式全島化」的話,澳門特區也可說是為推動國家的進一步改革開放,作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