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不平質詢政府施政,公交轉道 派錢 民署人員薪酬

【本報訊】立法議員關翠杏質詢政府有何措施,使公交優先政策順利推行。

關翠杏說,政府去年五月起在節假日以新馬路作公交專道試行,為期三個月,其後續行半年,期間有多項配套的交通改善措施,以紓緩新馬路的交通壓力,方便居民及遊客出行。

她說,措施實施以來,居民對公交專道評價提升,坊間逐步適應有關安排。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日前透露,本月二十日新馬路公交專道試行期屆滿前,將提交相關數據與新措施。

她說,公交專道措施把道路優先分配給巴士、的士,有助本澳解開交通擠塞的問題。為確保公交優先政策繼續推行,當局須結合本澳實際情況,開設更多公交專道,確保公交路權優先,提升公交運輸效率,以利於居民出行。

關翠杏質詢當局,新馬路公交專道只選擇在節假日試行,試行期於本月底屆滿,當局如何考量提升新馬路公交運輸效益,以便為日後落實公交優先政策奠定更好的基礎?當局表示,將陸續在合適的街道,創設更多巴士優先的標誌,確保巴士路權優先。當局將如何宣傳和推廣,爭取更多居民認同這政策?政府最近透露已展開首項大型快速巴士通道的可行性研究,計劃在二○一四年首期輕軌落成通車後,構築一條貫通媽閣、河邊新街、提督馬路和關閘的快速巴士通道,令生活在該區的居民能藉巴士快速往返媽閣與關閘,使乘客更方便乘搭輕軌。但政府曾於二○○九年委託顧問公司研究輕軌二期(由關閘至媽閣)的路線可行性,並提出內港地底、沿岸高架及沿港隧道三個概念性可行方案,究竟第二期輕軌興建計劃研究仍在進行中還是已擱置?若日後落實興建輕軌第二期工程,興建該段輕軌路線與建快速巴士通道是否重覆建設?

另外,區錦新議員說政府所指的現金分享短期措施及中月儲蓄的長期社會福利制度全無制度化可言,短期措施逐漸轉為長期制度令人難明,政府的辯解令十多萬的青年今年白白損失二千元。

區錦新說,今年現金分享由每人六千元減至四千元,當局解釋是為了將現金分享此一短期措施制度化地轉入中央儲蓄這個長期的社會福利制度。只是看不出今年現金分享發放的金額與撥入中央戶口的金額根據甚麼制度計算出來。制度化應當有明確的指標,如中央儲蓄戶口每年撥款與上一年度之公共財政盈餘的若干個百分點掛鈎,現金分享與上一年之公共財政盈餘的若干個百分點掛鈎,這才稱得上制度化,而非天馬行空,任由官員憑一時之興要分多少就多少,這只能是人治而非制度化。

區錦新說,兩者明顯屬不同範疇的內容,現金分享可即時使用,在物價飛漲政府無法抵禦的情況下,現金分享對大多數基層市民和家庭來說是救命草。中央儲蓄戶口則是養老機制,原則上是六十五歲以後才可享用,兩者的功能根本不同,如何能轉而化之?

他說,在這一「制度化」下,一個涉及十多萬人的二十二歲以下的年青人群體莫明其妙地蒙受損失。因為現時的中央儲蓄戶口只為本澳二十二歲或以上之人士開設,即只有在範圍內能開設中央儲蓄戶口的人士才享有那六千元的中央儲蓄撥款,這十多萬二十二歲以下之年青人,由原來的每年六千元的現金分享下降為四千元,這明明白白承受了損失,非特首或部份為政府解畫人士所說的「增加了」。

區錦新質詢當局,現金分享四千元和中央儲蓄戶口之六千元是如何制度化地訂定?是否應制度地訂明此兩項撥款與上一年度之公共財政盈餘的數字掛鈎?政府解說現金分享是短期措施一,中央儲蓄戶口是長期福利制度,將以減少短期措施來加強長期福利制度,涉及十多萬人口的二十二歲以下之年青人無法納入中央儲蓄戶口,現金卻減少了二千元,政府何以未顧及這批年青人及其家庭之需要?

另外,高天賜議員質詢當局,過去四年零九個月,幾千名民署人員薪酬被剝削,民署無理地積累大量財富,必須讓被無理減薪人員得到補償。政府會否計算有多少民署的人員曾經被無理壓低工資?會否補償他們的損失,例如因應新舊通則的薪酬差額向有關人員發放追溯補償?制定新的《民政總署人員通則》時為何沒聽取各公務員團體和立法會的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的意見?因通過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第26/CE/2004號批示,導致多年來不斷違反同工同酬原則,行政長官會否向有關官員追究政治和紀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