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近日狀況不斷首投族權利影響巨大

馬英九近期「狀況」不斷。如果說,「核電」政策受到質疑和攻擊,是由日本地震綜合型災害所催發,並非馬九本人的言行而催生,是遭受無妄之災,而且經過緊急危機處理,再加上李登輝也斥責蔡英文的「反核電」做法,而致對馬英九的威脅性已經大為減降的話,那麼,近日發生的提名「大法官」人選中,竟然有「恐龍法官」,及計劃「立委」與「總統」合併選舉,卻意外地給最為倚重「首投族」的蔡英文一個「遏馬」的機會,則是馬英九用人不察,或是思慮未夠圓融而致。因而也就難怪,盡管島內外大小氣候都對馬英九十分有利,但馬英九始終是「爛泥扶不上壁」,即使是「親馬」媒體所作的民調,馬英九的支持率也僅比蔡英文、蘇貞昌高出兩個百分點而已,如果民進黨或親綠媒體所作的民調靠譜,馬英九就得執定包袱下臺了。

「恐龍法官」的問題,馬英九尚可將責任推給「司法院」,而使他「看報才知名單中有此恐龍法官」,但馬英九表現得很有擔當,將責任全部包攬在自己身上,應當可以對不利狀況催生矛盾轉化,使到形勢向有利於馬英九方面發展。

但「立委」、「總統」選舉合併進行,將會「剝奪」約五萬名「首投族」的投票權,則是整個馬政府團隊和國民黨,從馬英九到「行政院」,再到國民黨的政策研究等部門,都是考慮不周。最難堪的是,蔡英文是以「首投族」為其參加「總統」選舉的主打武器的,她在民進黨進行「總統」初選領表登記作業之日,所公佈的首波電視廣告「理性讓民主更有力」,就是鎖定「首投族」,希望能獲得現時十九歲到二十三歲的「總統」選舉「首投族」支持。

所謂「首投族」,是指首次獲得投票權的人群。按照台灣地區的選舉制度規定,居民年滿二十周歲除屬於禁治產、曾犯賄選罪等之外,都將會自動獲得投票權,不用進行選民登記。到投票前幾天,選務機構將會按照居民戶籍登記地寄上投票通知書及投票須知,以及候選人資料等。據相關資料,自二零零八年三月第十二任「總統」選舉投票後,到二零一二年三月的四年間,將有一百多萬名居民跨過二十週歲的「門檻」,而成為新選民。由於明年「總統」選舉,國民黨已無「扁案紅利」可嘗,估計雙方實力將會十分接近,輸贏只在幾萬票之間。因此,即使這一百餘萬名「首投族」只有六成以上的投票率,蔡英文只要能爭取到其中的六成以上,就完全可以彌補「輸贏只有十萬票之間」的缺口,扭敗為贏。

但應當說,蔡英文記望於「首投族」策略,是符合台灣兩大黨的形象,和年輕人的特性的。因為年青人多數思想獨立,甚至帶有叛逆性,不安於現狀,他們都希望能改變現狀。因而他們是爭取連任者最頭痛的,並能為挑戰現任者充當馬前卒。因此,蔡英文將目標鎖定在這部份「新選民」,當然是有其政治算計之處,是要剝下馬英九當年的強項,並將之奪為己有。實際上,當年作為「小馬哥」的馬英九,對年青人及婦女的吸引力頗大,這也是他在首次參選臺北市長時,竟然能夠擊敗自稱「活力」、「青春」的陳水扁的原因之一。但隨著年齡的增長,尤其是馬英九在位時,並未能展現其在「年青」方面的魄力和活力,相反似是予人與之相反的印象;而蔡英文則比馬英九年輕,並因本身就是女性,就將馬英九的原來的強項奪過來,據為己有。

但蔡英文和馬英九即使都是法學博士,也尚未能看透「首投族」問題有可能「違憲」、「違法」的關鍵所在,只是著重於表面上的文章;而曾任過「內政部長」的台聯黨主席黃昆輝,卻看出問題所在。他舉行記者會指出,如果「總統」、「立委」併選,一九九二年一月二十一日至三月二十四日之間出生的「首投族」,本來有機會明年投票選「總統」,卻因為合併選舉而喪失「總統」選舉的投票權。這是因為,依台灣法律規定,第八屆新任「立委」,必須在二月一日宣誓就職報到,因此新任「立委」最慢得在十天前選出;而二月一日往前倒數十天,極有可能在一月二十一日星期六進行投票。但若「總統」、「立委」合併投票,就是將過往在三月下旬進行的「總統」選舉,提前兩個多月在一月下旬進行,這就使到一九九二年一月二十一日到三月廿四日之間出生的五萬多名「首投族」,「憲法」賦予的投票權將被剝奪。為此,台聯黨決定,若「中選會」決定「立委」、「總統」合併選舉,台聯黨將號召一九九二年一月二十一日至三月二十四日之間出生的五萬名「首投族」提出行政訴訟,並提供資源打官司,希望這段時間出生者與台聯聯繫,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

其實,「立委」和「總統」選舉合併進行,可能還會引起「憲政空窗期」的問題。實際上,按《中華民國憲法》規定,新任「總統」、「副總統」的任期是在當選後的五月二十日開始,而新任「立委」的任期則是在當選後的二月一日開始。兩個職位的任期開始之間有接近四個月的時間差。倘是將「立委」與「總統」選舉合併進行,就使新選舉產生的「總統」有長達四個月的「候任期」亦即「空窗期」。如果是由與現任「總統」不同政黨的「總統」候選人當選,就將形成現任「總統」的「跛腳」,在現、候任「總統」間,出現「留守」與「候任」之間的磨擦矛盾期拖長,徒增政局不安。

為此,黃昆輝還指出,過去「立委」、「總統」選舉並未合併舉行,這早已成為「憲政」慣例;未來若發生「憲法」規定的解散「國會」、重新改選時,「總統」、「立委」選舉日期勢必相差更遠,未來不保證可以合併選舉。尤其是「總統」、「立委」選情激烈,許多「立委」選區高度尖銳、對立,併選必須開出「總統」、區域「立委」及不分區「立委」的政黨票等三張選票,不僅增加選務困難,一旦出現爭議,更不容易收拾,讓選務人員壓力很大。

這確是一個大問題,是馬英九、吳敦義所始料不及的。本來,當初有此議,是擔心「立委」選舉在一系列敗選之下,及金溥聰的「自殺式改革」,導致國民黨的其中一個強項--地方勢力和其層組織都已「散架」的情況下,只有藉著馬英九個人的「號召力」,捆綁「立委」選舉,來提高士氣。另外,也可節省經費,因為辦一次「立委」選舉要花十二億元台幣,而辦一次「總統」大選則得花十三億元,如果二項選舉合併舉行,至少可省下新台幣十億元。並為今後的台灣區所有大小選舉集中在四年間分別兩次進行,也可避免因選舉頻繁而引致的撕裂社會種族等問題。但卻並未預料到為了合併進行,「總統」選舉必須遷就「立委」提前兩個多月進行,而引發了在這「提前」期間首次獲得投票權的新選民,就將被剝奪「總統」選舉的選舉權的問題,及「憲政空窗期」的嚴重問題。

當然,對「投票權」的問題,是可以補救的,就是頒佈「首投條款」,決定提前進行的「總統」選舉,允許本來從一月下旬到三月下旬首次擁有投票權的年青人,可在一月提前行使投票權利。但「憲政空窗期」的問題則仍將難以解決。尤其是倘「總統」選舉結果是發生政黨輪替時,現任「總統」如何在候任「總統」的「監視」下完成餘下的任期,確是值得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