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院舍統一評估轉介適用於明愛轄四安老院舍

【本報訊】由社會工作局推行的「安老院舍統一評估及中央轉介機制」,適用範圍今日開始擴展至澳門明愛轄下所有安老院舍。除原來經已參與這機制的“黑沙環明暉護養院”外,伯大尼安老院、聖方濟各安老院及聖瑪利亞安老院今日開始加入。四間安老院舍合共400多個住宿名額,將由社會工作局透過「安老院舍統一評估及中央轉介機制」統一評估和中央轉介。

為了配合“家庭照顧、原居安老”的長者政策方針,善用安老院舍資源為體弱長者提供服務,社會工作局自2008年起使用「澳門特區長期照顧服務統一評估工具」,由受訓的專業人員對所有向社會工作局申請入住津助院舍的個案統一評估,根據客觀標準評定申請個案的服務需要,並為確需接受院舍照顧的長者安排服務,讓自理能力較弱、認知能力欠佳和缺乏他人照顧的長者及早獲得分配院舍宿位。同時按申請者的意願,將暫時不需院舍照顧但需其他家居照顧或社區支援服務的長者轉介予相關機構跟進,避免資源錯配。「安老院舍統一評估及中央轉介機制」早於3年前開始已在當時新成立的黑沙環明暉護養院試行,經總結3年經驗,社會工作局與澳門明愛共識由下月起將這機制擴展至後者轄下的其餘三間安老院舍。有關安排社會工作局已在本年三月舉行的長者事務委員會中聽取委員意見,亦經在月前透過上述三間院舍向現正居住或輪候宿位的長者說明。

為配合「安老院舍統一評估及中央轉介機制」的實行,8月1日開始,有需要申請入住伯大尼安老院、聖方濟各安老院及聖瑪利亞安老院的長者(亦適用於黑沙環明暉護養院的申請者),可攜同澳門居民身份證和醫生證明文件,親身或委託親友前往下列15個地點填寫及遞交「受津助安老院舍服務申請轉介表格」(表格亦可在社會工作局網頁www.ias.gov.mo下載)。有關地點包括:

(一)社會工作局屬下五個社會工作中心:聖安多尼堂及望德堂區社會工作中心,花地瑪堂區社會工作中心,青洲區社會工作中心,風順堂及大堂區社會工作中心,仔及路環區社會工作中心;

(二)澳門明愛轄下四間安老院舍:黑沙環明暉護養院,伯大尼安老院,聖方濟各安老院,聖瑪利亞安老院;

(三)六間指定的長者日間及護理中心:澳門街總海傍區老人中心,澳門工聯望廈老人中心,澳門街總綠楊長者日間護理中心,澳門明愛青洲老人中心,澳門街總頤駿中心,澳門明愛康暉長者日間護理中心。

上述單位在收妥申請文件後,將轉交予社會工作局長者服務處進行跟進,聯絡長者及其家屬安排面談家訪和進行統一評估,並將確有需要接受院舍照顧的申請個案列入中央轉介宿位資料庫,按序輪候入住合適院舍。至於在本年8 月1日前已經自行向伯大尼安老院、聖方濟各安老院或聖瑪利亞安老院提出申請和輪候入住的長者,社會工作局亦會將所有個案的資料輸入上述資料庫,按長者提出申請的日期先後在中央轉介宿位資料庫的名單中排序。無論是在本年8月1日前已經自行向上述三間院舍提出申請和輪候入住的長者,又或經社會工作局中央轉介的申請個案,社會工作局均會根據有關長者提出申請的日期先後,按序作出輪候安排。當相關院舍有宿位可供長者入住時,社會工作局將按長者在有關院舍的輪候次序進行入住安排。無論是「安老院舍統一評估及中央轉介機制」實施前或實施後提出申請和輪候入住的長者,均需接受由社會工作局安排的統一評估,確定服務需要。

適用「安老院舍統一評估及中央轉介機制」的四間院舍將會實行「能者自付,共同分擔」的收費原則,體現家庭及社會對長者的照顧責任。每月院費按各院提供的護理服務程度,分為4,500元及7,000元兩種,前者適用於伯大尼安老院、 聖方濟各安老院及聖瑪利亞安老院,後者則適用於黑沙環明暉護養院。對於有經濟能力的家庭,須自行支付全數院費;至於有經濟困難的家庭,則可向特區政府申請院費津助。社會工作局將會按照第6/2007號關於援助金發放的行政法規,對有關家庭的經濟狀況進行評估,按其實際條件提供部份或全部的院費津貼。

最後,倘長者有意申請入住的院舍不屬上述四間中央轉介的資助院舍,仍可自行前往擬申請入住院舍或社會工作局屬下五個社工會工作中心提出申請。而在日後,社會工作局將會因應上述機制的推行情況,邀請其餘資助院舍加入有關機制,逐步擴大適用「安老院舍統一評估及中央轉介機制」的院舍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