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局重組原因

【本報訊】行政暨公職局今次的重組方案是按政府施政目標、公共行政改革政策及本澳社會及經濟發展的需要,對行政暨公職局的功能重新定位後提出。擬訂方案前,已確認目前的組織架構和職能配置不足回應社會發展和政府施政的需要。

重組後的行政公職局,除新增了一些職能外,還因應情況強化了一些現有職能,例如公共行政的研究、公務員中央管理機制、集中處理公務人員的投訴和調解、加強公務人員道德操守及公務人員之間的關係、推動政務公開及電子政務等,這些職能需要適當的組織和人員來履行。

重組後的行政公職局將設立一個專責從事研究的廳級的 “公共行政研究中心”,負責統籌或參與政府在行政改革領域的研究,以便組織領導及監督實體作出科學決策。

為了加強對公務員的管理,使公務員的政策及管理配合政府的戰略,以提升政府效能、服務質素及競爭優勢,重組後的行政公職局將設有相應的附屬單位落實有關工作。

重組後的行政公職局將設適當的附屬單位專責優化所有公共部門的架構設置、績效評估、以及政府所有行政程序和組織運作,以持續提升行政效率及服務素質。亦有單位負責公共行政的語言政策、翻譯及文獻管理。

重組後的公職局設有立專責附屬單位負責電子政務政策的規劃、推動,軟硬件建設,推動信息公開及服務電子化。同時設專責附屬單位研究信息公開制度、提供政務信息及處理投訴,加強政府與市民的互動。

重組後的行政公職局,人員編制分4年由現時的240人逐步增加至373人。首年將填補約50名人員。這些職位將配合中央人事管理,從政府內部招聘類同職位人員以及招聘新入職人員,使政府人力資源得以有效利用。

重組後的行政公職局肩負的職能、責任及工作量大增,為輔助局長作出全盤規劃,統籌不同附屬單位落實施政要求,副局長數目由2名增至3名,在公共行政研究與改革、公務員管理、公職法律制度及電子政務等方面輔助局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