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重大瓦斯爆炸致10人死亡

【中新社30日電】中國國家安監總局30日公佈了對貴州省六盤水市盤縣過河口煤礦“8•14”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初步調查分析。分析稱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井下運輸巷掘進工作面違章放炮,引發瓦斯爆炸。

2011年8月14日,貴州省六盤水市盤縣過河口煤礦發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該礦為私營企業,證照齊全,設計生產能力15萬噸/年,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

調查發現,該礦私自改變礦井生產系統和通風系統,無專用回風巷,系統不完善、不可靠,存在重大隱患。此外,該礦未按規定進行瓦斯抽放,在掘進工作面煤層瓦斯地質情況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未採取有效措施,繼續冒險作業;同時地方監管不到位,駐礦安監員履職不到位。

安監總局稱,關於該事故的詳細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根據有關規定,國務院安委會已對該起重大事故的查處實施掛牌督辦。

佛山“8•23”重大火災致15人死

中新社北京8月30日電 (記者 黃瑞) 中國國務院安委會30日公佈了對廣東省佛山市三水區盛豐陶瓷有限公司“8•23”重大火災事故的初步分析,稱起火建築未經消防安全設計,未申報消防安全竣工驗收,存在嚴重消防安全隱患。

2011年8月23日6時18分左右,佛山市三水區盛豐陶瓷有限公司新廠綜合大樓發生火災,造成15人死亡、1人重傷,火災過火面積3250平方米。

盛豐陶瓷有限公司為私營企業,主要產品為陶瓷拋光磚,共有員工551人,2010年銷售收入7979萬元。據瞭解,起火建築樓高4層,各層分別為展廳、員工娛樂室和會議室、辦公室以及員工宿舍。火災發生時,起火建築內共有18人。

經國務院安委會初步分析,起火建築無相關規劃、建設手續,人員住宿與辦公區域未實行防火分隔,未設置封閉式樓梯間,存在嚴重消防安全隱患。

分析指出,事故暴露出企業未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導致現場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有3名被困人員因逃生不當造成了人員傷亡擴大。事故還反映出當地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環節,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不力。

有媒體報導稱,佛山市三水區政府已在近日發佈消息表示,“8•23”火災事故系電線短路產生高溫熔珠引燃可燃物所致。造成該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佛山市盛豐陶瓷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辦公綜合樓二樓中部樓梯北側吊頂內的鐵質電線槽內電線短路,產生高溫熔珠引燃可燃物所致。

今年以來,中國消防安全形勢嚴峻。據統計,截至7月底,全國共發生火災92169起、死亡820人,同比增加11143起、56人,分別上升13.8%和7.3%;特別是重大火災事故出現大幅反彈,共發生5起、死亡57人,同比增加4起、4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