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永利圍板圈地的故技重演失靈說開去

工務局長賈利安前日就「永利」圍板一事作出解釋,謂「永利澳門」在二零零六年已經遞交卷宗申請批地,在進入審批程序期間,永利澳門至二零零八年再向特區政府遞交申請及圖片,要求在審批階段的地段範圍自費加建圍板,並聲明圍板不等於有關土地已作出批給。賈利安表示,「永利澳門」提出圍板的理由,是希望避免有人在空置的土地上放置雜物及建築材料。而工務局有關部門在同年八月份批准永利澳門圍板。當時空置地段經常被佔用擺放雜物,土地被利用時可能涉及搬遷問題,因此當局批准了永利澳門率先進行圍板工程,但不等同已完成批給。賈利安並表示,申請圍板有先例,如路城第七及第八地段,以往亦有申請圍板,但後來有關項目申請已擱置,因此圍板不等於批給。

誠然,賈利安所說的「批准圍板不等於已完成土地批給」,這是事實,就如「中國金沙」的路城第七、八期土地,雖然也已圍板,甚至實牙實齒聲稱「已食硬」了這兩幅土地,甚至還要不惜鬧上法院,但澳門特區政府仍然是不買賬,以至是要收回其批出土地的初步方案。

但賈利安局長對政府允許「永利」圍板此舉的理由,是當時空置地段經常被佔用擺放雜物,土地被利用時可能涉及搬遷問題,因此當局批准了永利澳門率先進行圍板工程,則令人感到不盡滿意。至少是與賈利安局長這兩年來堅持收回霸地的形象,形成強烈的反差。實際上,這些霸地,大多也是以圍板、鐵絲網圍起的,堆放雜物或建築材料的,頗象當年歐洲的「跑馬圈地」。只不過是,這些「霸地」是未經申請的,「永利」則是經過申請並已獲批准。

但是,過去長期以來,政府對「霸地」未動手收回,如以某些國家或地區的法律原則如所謂「和平佔有」的理論來衡量,超過一定年限的「和平佔有,非法就會變成合法了。澳門是否有「和平佔有」的法律原則?筆者不是法律人,對此不太清楚。但似乎是前些年法院在審判一個宗教團體以「和平佔有」的理由,要求將一幅土地判給它時,法院卻作出了否定的裁決。關鍵是在於《澳門基本法》第七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境內的土地和自然資源﹐除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前已依法確認的私有土地外﹐屬於國家所有﹐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管理﹑使用﹑開發﹑出租或批給個人﹑法人使用或開發﹐其收入全部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支配。」據此規定,凡是在澳門回歸前未經確認為私有所有的土地,回歸後一既被視為國有土地,無論任何個人或法人,都不能將其據為已有,亦即不受「和平佔有」理論的保護。

總之,「永利」的「跑馬圈地」,是得到工務部門同意的。如果不是澳門特區政府要落實貫徹國家「十二五」規劃賦予澳門特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及「世界旅遊休閑城市」的定位,也如果不是二零零八年特區政府作出了不再向博彩業傾斜,不再批出新的賭桌的措施,「永利」的這次「圍板圈地」,就將得其所哉。君不見,某些博企也是在《澳門特區公報》尚未刊登批地批示之前,就已「圈地」並在這幅土地上動工,直至賭場酒店已經落成開張,才正式批出土地的?「永利」以為它們也能按此慣順例處理,但工務局關於「永利」的用地申請尚未批准的聲明,已是明確「冇呢支歌仔唱」了。

其實,「永利」在土地問題上,已經搵了一次特區政府的「笨」。--「永利」在競投賭牌時所遞交的標書,是列明在仔的澳門大學對開的填海地,亦即曾計劃興建「海洋公園」的填海地上,興建其旗艦賭場酒店的。但不知後來是因為收購該幅土地的價錢談不攏,還是為了要與「賭王」何鴻燊「拗手瓜」,而將其「旗艦」安設在舊葡京酒店的對面。而這幅土地,是本澳商人與前澳葡政府合作的「玫瑰園計劃」填海,劃分給商人的土地。「永利」使用了這幅土地,政府就欠下商人的「地債」,至今還未償還。如果「永利」是按其標書承諾收購「海洋公園」土地的話,就不用使到特區政府揹負一筆沉重的「地債」了。就此而言,「永利」此舉已是投機取巧之行為。

「永利」食髓知味, 現在又想將類似手段使用在路城之上,要「圍板圈地」。本來,路城像拉斯維加斯將主要的賭場酒店集中在號稱為「金光大道」的拉斯維加斯大道,而舊市區內的原有賭場則保持現狀,不再擴大發展那樣,澳門也是將新建的賭場酒店及其附屬的遊樂設施集中在路城,舊市區內則禁止興建新的賭場酒店,並在日後逐步將舊市區內的賭場酒店遷往路城,這是將賭場與本澳居民的日常生活區隔開來的正確方向。因此,就此而言,包括「永利」的博企要在路城「跑馬圈地」,本屬無可厚非。但需要遵守某些條件,首先就是要為落實貫徹「世界旅遊休閑城市」服務,在興建計劃中,加入適合全家大小玩樂的遊樂設施,使到一家小大在同住一家酒店內,家長在進入賭場「閑情來玩耍」的同時,其他家人尤其是小孩,可以在酒店內的遊樂場所遊玩。

但是,「永利」遞交給政府的興建計劃,卻又是現有「永利」賭場酒店的翻版,渾然忘記了自己在競投標書時許下的「居家大小旅遊玩樂」諾言。如果說,在九年前,澳門特區政府因急於經濟翻身,因而對「永利」的棄諾行為「隻眼開隻眼閉」,這是尚可原宥的話,那麼,在今日博彩業已經穩健發展,政府對稅收財源的需求不再像九年前那樣孔急,但「永利」又想再搞「瞞天過海」、「過了海就是神仙」的那一套,就未免過高地估計自己的「詐術」,而過低地估計特區政府貫徹落實「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世界旅遊休閑中心」的決心了。

實際上,藉著將路城餘下土地進行發展的契機,對博彩資源進行適當調整,是有必要的。比如,「永利」的土地使用申請即使獲批,也應是有條件的。其中最主要的條件,就是必須兌現其「適合舉家大小旅遊玩樂」的諾言,修改計劃,增加遊樂設施;其次就是主動配合澳門特區政府不再批出新賭桌的政策,「永利」在路城的新賭場酒店所安裝的賭桌,必須是從現有「永利」中調劑過來,而不是要求政府新批出賭桌。也就是說,「永利」所擁有的賭桌數目,仍維持不變,而其新建的賭場酒店內之賭桌,只能是在內部進行調劑。如果是增新賭桌的話,就只能是向其他博企購買賭桌數目指標。

其他已向特區政府申請位於路城的土地及開設新賭場酒店的博企,也應自覺地遵循上述兩個原則,增設遊樂設施,及在博企內部進行賭桌調劑,而不是現有賭場酒店的翻版。

(發自湛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