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防部新聞發言人楊宇軍在「八一」建軍節前夕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香港回歸十四年來,隨著中國軍力的提升和香港民眾愛國熱情的提高,也隨著香港民眾對國家和人民軍隊的瞭解認識不斷加強,有一些香港青年希望能夠參軍入伍,為國防事業貢獻力量。現行的兵役法不是在香港地區適用的全國性法律,目前港人參軍還沒有相應的法律制度。但是,我們對於香港民眾的愛國熱情表示歡迎。
楊宇軍的這番話,使部份香港青年大受鼓舞。而青年民建聯也進行了一次對香港青年的民意調查,成功收集到四千三百八十分有效問卷。這次調查發現,有近七成的受訪者認為,香港已回歸祖國十四 年,香港市民應該有權利自願參軍,當中大部份人希望藉此磨練自己的身體及意志,又希望能為國家效力。值得關注的事,受訪者中有二成人已經表示有意加入駐港解放軍,欲求成為其中一份子。除此之外,如果駐港解放軍提供自願軍或輔軍人職務,亦有四成半人有興趣參與此工作。
為此,青年民建聯建議,香港市民可有權自願參加解放軍駐港部隊,容許港人入伍,讓港人負起保家衛國的精神。與此同時,解放軍駐港部隊也可成立後備役志願軍,招攬社會專才、各界賢達及本地精英成為後備役軍官,讓他們在軍中分享專業領導才能、管理經驗及豐富的知識,而這批社會專才分享自己的經驗之餘亦可從中學習軍中事物。另外,安排初出茅廬的學生們加入軍隊,領略解放軍的紀律性及團隊精神,磨練當下年輕人的意志,令有意參軍的港人對解放軍駐港部隊有更深入的瞭解。
此事對我們澳門特區的青年朋友、青年社團,很有啟迪作用。實際上,按道理,澳門既然號稱「半個解放區」,也既然澳門青年社團和青年居民中,愛國愛澳的比例比香港特區更高,在愛國愛澳事業上樣樣爭先的澳門,沒有理由是在投軍報國的議題上,「執輸」香港的。
何況,談起澳門居民尤其是廣大青少年對人民解放軍的態度,就更顯熱情。曾記否?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上午,解放軍駐澳部隊進駐澳門時,萬人空巷前往歡迎,其中就有不少青少年。此後,每逢解放軍駐澳部隊開放營區,以至是重要節慶日的升旗禮,不少居民尤其是青少年朋友都踴躍參觀,其中一些青少年朋友們還「玩槍弄炮」愛不釋手。近年特區政府有關部門與解放軍駐澳部隊聯合舉辦夏令軍訓營,廣大學生也踴躍報名參加,並刻苦鍜練。此外,也有不少青少年學生到內地參加軍訓活動。
因此,如果澳門的青年團體也進行類似香港青年民建聯有關是否願意參軍的民意調查活動,相信得分更高。現在不是說要提升澳門青少年的愛國愛澳、參政議政的意識和技能嗎?以「人民解放軍是一所大學校」的經驗,倘若澳門青少年也能享有參軍服兵役的權利和政策,相信經過幾年在解放軍這所大學校裡,受到政治理論、思想境界、團隊精神、個人意志、體質體力等各方面鍛煉,就是將來在澳門參政議政的好人才。
其實,在歷史上,澳門青年就有投軍報國理念的優良傳統。尤其是在抗日戰爭期間,不少澳門青年奔赴內地抗日戰場,分別在中國國民黨主導的正面戰場,或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敵後戰場,奮勇作戰。有人參加了激烈悲壯的長沙空戰,血灑長空;有人在南粵敵後戰場展開遊擊戰,英勇捐軀。澳門青年在中國人民的民族解放事業中,並沒有缺席。
即使是在新中國成立後,仍有澳門青年透過各種方式,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雖然人數不多,但也折射了澳門青年的愛國精神。
澳門回歸後,按道理,既然實行「一國兩制」,澳門特區是直屬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澳門要參加屬於「一國」領域的國家事務,應是應有之義。《澳門基本法》第二章《中央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關係》也為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據和途徑空間。實際上,最近已有消息,國家正在研究,允許港澳青年參加外交部服務。這可是當年金庸(查良鏞)先生曾經發過的「豆芽夢」,可惜因受當年的政策限制而未能圓夢。當然,港澳青年要進入外交部服務,前提是先行進入外交學院修讀,而國家也應向港澳應屆高中畢業生開放外交學院的學額。同樣,倘若解放軍的一些軍事院校能夠向港澳考生開放,也就為港澳青年參軍開辟一條道路。
實際上,軍事院校畢業後,即是職業軍人。鑑於港澳青年的某些學科成績較佳,如電腦、外語等;也具有較為廣闊的國際視野,可開放一些某類專業的軍事院校學科供他們修讀,畢業後在某些軍事領域從軍,就可補充內地軍校生的不足。而隨著解放軍軍官的待遇福利逐步提高,相信是可以吸引到港澳青年參與的。其實,現在就已有不少港澳民到內地就業,包括大學教授、醫生、律師等,尤其是在內地分別與港澳簽署了「CEPA」之後。福建省最近還試行開放到大陸的大學畢業的台灣青年參加公務員招考考試。既然如此,港澳青年投軍報國的強烈意願,也應該得到滿足。
但相信,更多的澳門青年是希望能以服兵役的方式,在軍隊這所大學校中學習到在港澳地區未能學到的東西,包括思想、意志等各方面都得到縀煉,為今後的人生奮鬥打好基礎,然後回到澳門,為保持澳門特區的長期繁榮穩定服務,為參政議政創造比別人更好的條件。
但這就正如楊宇軍所言,現行的兵役法不在港澳地區實施。這是與《香港基本法》和《澳門基本法》都沒有像《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那樣,規定「中國公民有兵役的義務」相適應的。不過,基本法未有硬性規定必須履行的國家義務,就不等於是港澳居民倘有意願就不准其履行。因此,倘有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青年有服兵役的意願,國家應該設法予以滿足。因此,有必要對《兵役法》進行適當的調整修改。
當然,由於實行「一國兩制」,港澳的政治社會制度與內地完全不同,港澳青年參軍可能會有一個適應的問題。但畢竟澳門的高中畢業生,有不少是到內地升讀大學的,他們也能適應內地的政治社會制度,相信要進一步適應更為嚴格的軍隊體制,還是可以的。何況,在澳門的一些青少年中,有一些是在內地出生的,從小就生活在內地的社會政治制度,早就已經適應了。
話雖如此說,畢竟作為軍人,政治思想、紀律作風等方面的要求十分嚴格。還有一套思想教育,如「一不怕苦,二不怕死」、「革命螺絲釘」、「專門利人,毫不利己」,還有「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等,可能會比內地參軍的青年,在適應上的難度將會大些,可能還將將遇到入團入黨問題。需要根據港澳青年的特點,創制一套適合的模式。
(發自歐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