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議員批警濫權 指紀監會形同虛設

【本報訊】學者及議員齊批評警方濫用警權,警方存在管理問題,並質疑保安部門紀律監察委員會的效力,指它形同虛設。

澳門論壇昨日探討記者拍攝交通情況被警員阻止的事件。澳大傳播系助理教授林玉鳳認為,事件準確來說不是警權過大的問題,如果警權過大,則需要修改法例,事件其實是警權濫用的問題。她引用本澳法例指出,警員執勤時被拍攝不存在侵犯私隱和肖象權的問題。林玉鳳指,警方配合傳媒採訪方面存在管理問題,未令前線警員對此有清楚認知,公職人員特別是警員穿著制服執行公務時,是被置於公眾監察下。她認為任何前線警員出現問題都是管理層的問題。

議員區錦新質疑保安部門紀律監察委員會(紀監會)的成效。他指紀監會處理市民投訴不透明,市民的投訴甚至成為部分被投訴警員報復投訴人的信息來源。他認為問題在於組成紀監會的成員,因成員是社團代表或官委議員。紀監會必須重組,增加透明度,必須公開處理市民的投訴,以便制約警員濫權。

議員唐曉晴認為,記者拍攝警員執勤被警員阻止並非採訪權與警權衝突的問題,而是制度或指引不足的幾個層次上的問題。除了記者外,一般市民拍攝行為是否侵犯私隱仍存在爭議。

資深傳媒工作者梁建華表示,澳門回歸後,記者採訪受阻的事件增加,部份職位較高警員經常以保安部門前線警員對法律認知偏差作解釋不公平。

林玉鳳表示,新聞局在2007年已取消記者證制度,但前線警員經常要求採訪記者出示記者證,反映

政府部門間溝通不足。她認為,取消記者證的做法是新聞自由國家的通常做法,因為記者證制度會牽涉由誰發證,並是否因此干涉新聞自由的問題。

至於公民記者在公眾地方拍攝的問題,林玉鳳認為公民記者現時不受出版法保護,但警方應尊重他們監察社會的職責,因為他們可補充傳統傳媒的不足。她希望將來的《出版法》對保護公民記者有所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