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不滿醫療事故立法拖延

【本報訊】立法議員陳明金不滿政府拖延多年,未就醫療事故立法,質詢政府能否加快工作,定出具體的立法時間表。

鑒說,衛生局日前發出新聞稿,介紹《醫療事故法》立法的進展以及轄下醫療活動申訴評估中心的工作情況。從當局所披露的信息來看,有關立法工作似乎只處於反覆討論、研究及諮詢中,具體立法時間可能仍遙遙無期,而醫療申訴處理方面的問題卻一直存在。

《醫療事故法》遲遲未能立法,當局一直表示為醫療事故立法極複雜,有其難度,並舉例內地雖然制訂了相關法律,卻因法律的不完善反而出現許多嚴重矛盾和紛爭,並稱為了避免重蹈內地的覆轍,本澳設定工作限期不應過於緊迫。其中問題複雜,在一定程度上來講,不難理解,但政府早於2002年就成立了醫療改革諮詢委員會和三個專責小組,負責該法的制訂工作,至今已近10年,現再以時間緊迫為藉口,是否能令市民信服?

當局公佈於2002年成立的醫療活動申訴評估中心至今共接獲524宗涉及公營和私人醫療機構的個案。該中心成立第一年共接獲申訴個案101宗,其後每年遞減,至2007/2008年期間僅接獲38宗,近四年加起來也只是54宗,是否意味本澳醫療糾紛日益減少,抑或市民對投訴機制缺乏信心?

陳明金說,他的議員服務處近年接獲多宗醫療糾紛求助,市民普遍對該中心缺乏信心。不少市民反映,前往該中心申訴難以得到客觀及有效處理,因它隸屬衛生局,其組成人員均來自醫界,市民投訴的對象往往涉及衛生局下轄機構或醫界人士,難免被人質疑“醫醫相衛”,且中心未具懲戒權,似乎有名無實。

他指出,本澳醫療糾紛不斷,但法律長期缺失,投訴處理機制不順暢,使問題日益凸顯,不利構建和諧的醫患關係。政府有必要盡快解決問題,切實保障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

陳明金質詢當局:

1、本人認同《醫療事故法》的制訂需謹慎及時間,但該法的制訂已經拖沓近10年時間,若當局再以時間緊迫為由拖延,能否令市民信服?有關方面表示,該法制訂的問題主要在於賠償和醫療人員購買保險難以取得共識,其分歧主要在哪裡?是否有解決的方案和思路?當局將如何加快工作?會否定出具體的立法的規劃及時間表?

2、醫療活動申訴評估中心成立近10年,當局對其成效有何客觀評價?面對醫療糾紛,只有一個獨立、具公信力、透明度高的投訴機制才能確保市民對醫療問題的申訴權利。香港政府正研究設立由各界人士組成的獨立於政府部門、醫療團體的醫療服務申訴專員公署。當局是否可以參考香港經驗,考慮將醫療活動申訴評估中心從衛生局獨立出來,吸收部分非業界人士及賦予一定的仲裁權,以確保公正及有效解決醫療糾紛?

3、政府不斷表示要成立醫務委員會,改善現時有關專業認證、醫療事故訴訟等問題,但相關工作卻一直未落實。雖然衛生局官員於今年1月公開表示,根據進度,成立醫務委員會的法律文本已進入尾聲,預計委員會於今年上半年可成立。然而現已經是第三季度末,究竟醫務委員何時可成立?具體職責為何?成員將如何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