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經濟型酒店確有抑制非法旅館的作用

王希富

近來,由於再發生命案非法旅館再度成為社會所關注的熱點問題之一。非法旅館屢禁不止讓社會大傷腦筋,相關的意見和建議也是層出不清。在《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實施一周年之際,旅遊局、法務局及治安警察局舉行記者會,公佈打擊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實施一年以來的情況。法務局長張永春期間表示,《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去年八月生效後,至今已經一年多,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一直跟進該法律的實施情況,並評估執行效果。對於有意見認為應該將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工作小組認為要慎重考慮,因為立法會去年審議《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案時,政府與立法會已對是否將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的問題,作充分、深入分析討論。考慮到經營非法旅館從性質上而言,是一種無牌經營場所的不法行為,在澳門的法律體系中,針對其他無牌經營特定場所的法規,亦將該等行為定性為行政違法,為確保澳門整個法律制度的協調,不宜將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而對將檢控及處罰非法旅館的許可權交予警方建議,張永春亦指出,本澳現行的法律制度下,有關行政違法行為的跟進處理應由相應的行政部門主導,並強調透過部門之間的合作機制在處理非法旅館涉及的犯罪行為上也不存在法規或者許可權上的空白。所以得出結論,暫時不會對相關法律進行大幅修改。張永春局長的表態從法理和行政管制角度而言完全應該予以肯定。而且我們也可以看出,《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生效以來也的確解決了不少打擊非法旅館的難點,諸如對非法旅館的定義不清晰,部門人員入屋取證有困難,處罰措施和力度不足等。既然現階段透過修改法律的途徑提高阻嚇力度已經基本明確沒有可能性,那麼就有必要從其他方面研究如何採取措施抑制非法旅館存在,而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剷除其生存的土壤。

非法旅館之所以存在,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社會有需要。本澳明年遊客近三千萬,而酒店所提供房間只有數萬,其中還多是星級高檔酒店,每晚房價動輒過千,甚至數千元。每逢旅遊高峰期房間供不應求,酒店經營者坐地起價的情況並不在少數。凡此種種,一些消費能力較低的遊客根本不會考慮入住高檔酒店,因此價格低廉的非法旅館即使是存在這樣那樣的安全隱患但仍然受到歡迎。尤其是在新口岸等一些區域內,過往非法旅館幾乎是明目張膽的開門營業,即使是在《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生效後有所收斂也並非完全杜絕,在利益的刺激性,仍然有不少的非法旅館以更加隱蔽的方式堅持存在,早前發生命案後整層大廈被查封數個非法旅館經營單位就是最好的明證。

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只要需求存在,相信即使是對經營非法旅館的處罰不斷提高也只能是換來更加隱蔽的經營手法,要單純靠法律的阻嚇去杜絕非法旅館根本就是空想。而最為有效的方法就是從正規途徑滿足廣大遊客對廉價住宿的需要,減少甚至逐步消除非法旅館存在的土壤。要做到如此,最直接的辦法就是在本澳增加酒店客房供應,尤其是經濟型酒店的供應,特區政府旅遊局長安棟樑亦曾公開表示:“提高廉價酒店的供應量,是打擊提供非法住宿的其中一種手段”。雖然目前本澳有三十一間公寓,提供五百七十六間客房,另有正在申請,不知何時才能開始營運現的十二間公寓,最多可提供三百六十八間客房。不過相對于每年遞增的遊客而言,這些供應量真可謂“杯水車薪”。因此本澳應當儘快對發展經濟型酒店作出研究和探討,爭取儘早有一批經濟型酒店面世。在起到抑制非法旅館的同時,也向廣大旅客提供多元的住宿服務,完善本澳的旅遊城市形象。

對經濟型酒店目前並無形成一個公認的定義。國外對經濟型酒店的劃分主要以價格為標準,例如:“經濟型酒店是指不提供全面服務(full service)的,房價在1991-1993年期間維持在33美元以下的酒店”。所以,經濟型酒店又稱為有限服務酒店,其最大的特點是房價便宜。而其服務模式一般也被認為是“b&b”(住宿+早餐)。因此有人將經濟型酒店的定義總結為: “以大眾旅行者和中小商務者為主要服務物件,以客房為唯一或核心產品,價格低廉,服務標準,環境舒適,硬體上乘,性價比高的現代酒店業態。”從這個總結出來的定義當中,我們可以清楚的瞭解到經濟型酒店所具有的一些特性。其一,產品的有限性,經濟型酒店緊扣酒店的核心價值——住宿,以客房產品為靈魂,去除了其他非必需的服務,從而大幅度削減了成本;其二,產品和服務的優質性,與一般社會旅館不同的是,經濟型酒店非常強調客房設施的舒適性和服務的標準化,突出清潔衛生、舒適方便的特點。其三,價格適中,相對於高檔飯店動輒上千元的房價,經濟型酒店的價格一般在人民幣300元以下,折合澳門元也不過400元左右。其四,市場定位明確,經濟型酒店的目標市場是一般商務人士、工薪階層、普通自費旅遊者和學生群體等,而高檔酒店往往以高端商務客人、高收入階層、公費旅客為主要目標市場。另外,一般分析認為,經濟型酒店適合連鎖經營方式,以此達到規模經濟,提高品牌價值,而這也是經濟型酒店區別於其他星級酒店和社會旅館的一個明顯特徵。

研究者指出,經濟型酒店的特點是少花錢快賺錢,但卻往往只能在經濟發達、人口流動快、密度高、交通方便、市政設施成熟的城市或地區生存。經濟落後的地區很難誕生真正意義上的經濟型酒店。而這些要件對本澳來說,根本就不存在困難。龐大的訪澳遊客數量,與周邊地區日益密切和方便的交通聯繫,甚至是緊湊的城市佈局所帶來的各種社會服務設施相距不遠都可以算是本澳發展經濟型酒店的優勢所在。但是本澳經濟型酒店卻仍是處在討論和研究階段,重視程度根本不足夠,。甚至一直有人將經濟型酒店與廉價酒店劃上等號,雖然本澳也有一些二星、三星的酒店,但是不可否認其在管理和硬體上根本就不能適應旅客的要求,而且數量上也不算多,甚至在旅遊旺季還會“一房難求”。其性價比可以說是低的可憐。這也就無怪乎,很多訪澳旅客紛紛選擇“澳門游、珠海住”的模式,遊客逗留天數自然得不到提升,其他與旅遊相關的消費也就會相應減少。這對本澳構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發展目標相去甚遠。

與本澳社會對經濟型酒店積極性不高相對照,反而是內地業者紛紛躍躍欲試,並曾多次在澳門考察和表態有興趣在澳門發展經濟型酒店。內地七天連鎖酒店集團首席營運官張韌早前就表示,澳門有發展經濟型酒店的空間,並且一直有專門小組進行澳門市場的調研。不過也正如內地業者所指,澳門發展經濟型酒店也是有困難的,其中所面臨最大的困難就是澳門地價和物業成本較高。要解決此一難題離不開本澳政府的支持,可以考慮在工廈活化利用以及舊區小型建築物及土地的再利用上做文章。亦可鼓勵本澳現存的一些自有物業者透過連鎖、加盟等形式發展經濟型酒店。儘快在本澳樹立起經濟型酒店的成功範例,提高社會的關注和參與發展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