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國家統一思想及其現實意義

羅華慶

今年是開創近代中國歷史巨變的辛亥革命一百周年,海內外中華兒女陸續展開各種紀念活動,人們尤為緬懷革命領袖孫中山先生;面對歷經對峙、對話到和平發展的兩岸關係現狀,中華兒女祈望早日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更加感佩中山先生關於國家統一的思想主張。中山先生的國家統一思想,背景深刻、內容豐富、意義深遠。

一、對“中國必然統一”的深刻揭示

中山先生國家統一思想,根植于中華民族的悠久歷史和優秀文化,反映了當時中國的民心所向和時勢所趨。

19世紀末、20世紀初,帝國主義列強的瘋狂侵掠,清朝封建專制的腐朽統治,使曾經創造燦爛古代文明、領先於全世界、影響過全人類的中華民族,逐步淪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深淵,救亡圖存成為近代中國社會的主要課題,成為中華兒女志士仁人前赴後繼的奮鬥目標。中山先生領導辛亥革命,一舉推翻被稱“洋人朝廷”的清王朝,創立改變中國歷史的民主共和,國家的統一重建進而成為全民族的共同要求。中山先生面對“趕走皇帝”、“建立民國”而國家未能統一的社會現實,根據反對南北軍閥割據、反對帝國主義分裂中國的鬥爭需要,以革命家的膽識和思想家的睿智,深刻揭示中國統一的必然性。

其一,統一是中國歷史發展的主流和大勢——在列舉中國自秦統一後歷代基本都以統一為主的事實基礎上,中山先生明確指出:對比世界其他國家,中國“為地球上最古老之文明國”,“國土統一已經數千年”,歷史上“雖有離析分崩之變,然為時不久複合為一”;結合本國歷史傳統,“中國原來是統一的,便不應該把各省再來分開。中國眼前一時不能統一,是暫時的亂象。”這是中外結合以古論今,意在論證悠久的中華文明是世界文明進程中多元一體、綿延不絕的特例,論證中國統一的大勢是歷史、也應該是現實。

其二,統一是整個中華民族的“意識”和“使命”——中山先生認為,中國幾千年的歷史都以統一為主這一客觀存在,決定了統一的中國“已牢牢地印在我國歷史意識中”;而這種“歷史意識”,又進一步將“國家統一”強化為“整個中華民族的歷史使命”。值得注意的是,中山先生還表示,“我們推翻清朝,承繼清朝的領土,才有今日的共和國,為什麼要把向來統一的國家再來分裂呢?”這種觀點,不僅與現代國際法關於國家因革命變更政權後在國土問題上“政府繼承”的概念完全吻合,而且是中華民族崇尚統一、維護統一的“意識”和“使命”在法理上的充分體現。

其三,統一是“中國全體國民”共同、堅定的意願——中山先生指出:“中國人民對連綿不斷的紛爭和內戰早已厭倦,並深惡痛絕”,“他們堅決要求停止這些紛爭,使中國成為一個統一、完整的國家”,“他們希望統一成為一個強大的和不可動搖的民族”;我們“應竭誠應其要求”,努力使國家“歸於統一”。這既闡明了“統一”是全體國民的強烈願望,更表明了“統一”是自身“順天應人”的熱切追求。

其四,統一是中國社會進步的基礎——中山先生指出,統一是民富國強的保障,“統一之時就是治,不統一之時就是亂”,“統一成,而後一切興革乃有可言,財政、實業、教育諸端始獲次第為理,國民意志方與以自由發舒”,由此中國“將來定可為世界一等強國”,並“為亞洲黃種為世界人道而盡力”。這裏步步遞進地論證,統一於人民幸福、民族興旺、國家發展、世界進步密切相關。

中山先生對中國的統一充滿信心,其思想主張集中反映了中國特色的文明傳承、中華民族的“歷史意識”、中國社會發展的時代潮流。

二、對“中國如何統一”的系統謀劃

中山先生國家統一思想,針對辛亥革命後軍閥割據、列強破壞的種種亂象,系統謀劃中國如何統一的問題。

關於中國統一的內容——中山先生明確提出要實現五大統一、要結成“國族團體”、要建立“單一之國”。所謂“五大統一”,即“民族之統一”、“領土之統一”、“軍政之統一”、“內治之統一”、“財政之統一”。這是對國家統一範疇的全面設計,強調國家的主權需要全方位落實。所謂“國族團體”,即“漢、滿、蒙、回、藏五族合為一體”、“融五大民族為一爐,成一大中華民族”。這是一個民族團結富有創意、深意的概念,實際根據中國歷年來多民族共處的國情,呼籲各民族“聯合起來”,凝聚“四萬萬人民的力量”,為中國擺脫時為帝國主義列強“次殖民地”的地位、爭取主權獨立和完整“共同去奮鬥”。所謂“單一之國”,即為“保持政治統一”而“行集中之制”,中央與各省之間“調劑的益”。這是針對一些在辛亥革命中採取對清廷“獨立”的方式宣佈起義而建立的省政府仍想為地方爭權、擴權,針對一些握有重兵的“武人”力圖通過聯手實行“割據”,明確反對有人提出在中國實行“聯邦制”、“聯省自治”等不利於穩定統一甚至可能導致分裂的政治主張。事實證明,這在後來中國複雜的歷史進程中,對維護中國的政治、版圖統一發揮了重要作用。

關於中國統一的方式——面對辛亥革命後南北對峙的複雜局面,孫中山先生突出表現為竭誠謀求和平統一,提出“謀國之道,苟非變出非常,萬不得已,不宜輕假兵戎”。1912年“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成立不久,中山先生為換取“民國統一,永無僭亂”,竟委曲求全讓位給袁世凱。當袁世凱與南方革命尖銳對立,帝國主義公開提出“南北分治”時,中山先生又接受袁的邀請北上與袁共商國是,(一月之內會晤13次),開啟南北和談。此後10多年,為推動談論和平統一問題,中山先生在多種場合多次表示:“建議召開和平會議”、隨時“準備同接受我條件的任何領袖合作”、贊同召開“南北各方領袖平等聯席會議”,等等。1924年馮玉祥等人發動“北京政變”,結束第二次直奉戰爭,中山先生不顧個人安危,毅然抱病北上,正式提出“召集國民會議,以謀中國統一與建設”的主張。此後4各月,孫中山先生在遺囑中諄諄告誡“尤須於最短期間促進實現(國民會議)”,彌留之際仍然呼喚“和平、奮鬥、救中國”。在這樣“盡心竭力以敦促和平統一之進行”的艱難過程中,中山先生並非完全反對使用武力。他1912年首次北上議和時,專門向參議院提交了為應變議和失敗而不得不作戰的方案;1924年二次北上議和前,已創辦黃埔軍校以期培養能承擔統一中國大任的軍事人才;1913年、1915年,針對袁世凱製造“宋教仁血案”、籌備“洪憲帝制”,發動“二次革命”、“護國運動”;1917年、1921年,針對北洋政府破壞“中華民國臨時約法”、針對軍閥割據造成國家的四分五裂,兩次發動“護法運動”。為“促成統一,鞏固共和基礎”,中山先生既“竭志盡誠”採取和平方式,又能在必要時斷然訴諸武力,這實際上一定程度的體現了在統一方式上和、戰兩手的有機結合。

關於中國統一依靠的力量——中山先生堅定主張中國的統一問題應由中國人自己解決。為此,他不僅嚴正抨擊帝國主義“限制共和政府於江南”的圖謀,斷然拒絕帝國主義以“把國家劃分為二”作為外交承認的條件,果斷地駁斥說“不,那不行。我國人民的情緒是一致的”;而且堅決反對在南北議和中假外人之手左右大局,反對由外國力量來做和談的仲裁與保證,反對把優待清室條件交給海牙國際公會存案,認為這是“大傷國體”、“不信國民”。中山先生特別強調,“我們國民要想和平統一,就該萬眾一心”,各政黨“共謀統一之實現”,“唯當以國家為前提,不應以黨見相軋”。中山先生在謀求國家統一的艱辛歷程中,不斷增進對統一依靠力量的認識,從僅靠國民黨一党作為到促成多黨派合作,再到“聯共”北伐打破軍閥割據;從主要靠志士仁人甚至地方派系到“必恃全國農夫工人”,再到聯合各民族力量“形成一個大力量”;從只有“革命黨的奮鬥”到加入“革命軍的奮鬥”,再到宣稱“使武力與國民相結合,統一大業方可告成”。中山先生深信,“若能得國民之援助,則中國之獨立、自由、統一諸目的必能依于奮鬥而完全達到”。至此,中山先生明確認定中國統一的主體即為中國的“國民”,亦即中國各族、各界、各階層、各黨派反對“內外分裂分子”的廣大國民。

關於中國統一的打擊對象——中山先生認為中國在清末及辛亥革命後一直未能真正統一,禍根在傭兵自重、占地為王的封建軍閥及其背後的帝國主義,因而提出中國的統一“第一點要打破軍閥,第二點要打破援助軍閥的帝國主義”,要反對一切“提倡”、製造分裂中國的“野心家”。中山先生愈到晚年愈益看清帝國主義扶持封建軍閥割據,就是“想用中國人來瓜分中國”,進一步指出:“要以後真是和平統一,還是要軍閥絕種;要軍閥絕種,便要打破串通軍閥來作惡的帝國主義;要打破帝國主義,必須廢除中外一切不平等條約。”這裏已將中國的國內統一與中國在國際上的獨立自主聯繫起來。

關於中國統一與世界的關係——中山先生基於革命生涯的豐富閱歷和廣闊視野,將中國的統一問題與世界因素結合思考。一種是分析中國不能統一的“原動力”,認為“完全是由於外國人”對中國的侵略,他們“一國併吞不成”,便“主張瓜分”,瓜分“仍難得平均”,便要求“共管”,總之是通過強迫腐敗的清政府簽訂不平等條約,“保全自己”在華既得利益,“擾亂中國,不許中國統一”。中國的狀況實際“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是做十幾國的殖民地”,是“地位比較殖民地還要低一級”的“次殖民地”。二是揭示中國統一與否的國際影響,提出若中國不能統一,“東亞便要大亂不已,世界便不能和平”;若中國能免於分裂,那麼“象由於土耳其的分裂引起的歐洲的嚴重紛擾,也就可以避免了”。因此“為保障亞洲及世界之和平計其最善及唯一之方,唯有速圖中國之統一及解放”。三是闡述中國實現統一內外因素的關係,表示中國的統一問題是中國的內政,但中國要真正統一,“根本上便要消滅在中國搗亂的帝國主義”,這就“涉及到外交問題”,要“廢除中外一切不平等條約”;中國非完全排除“外力”,則“國家之統一不能永久”,而“欲排除外力,僅中國一國之力現尚有所不能”,因此必“立于國民之地位,指導覺醒我國民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