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局稱打擊黑工保就業

【本報訊】勞工事務局長孫家雄昨日表示,為有效杜絕非法工作的情況,儘管該局作為一般公共行政部門,並不具備刑事員警的身份,但局方一直協助具刑事員警機關身份的部門與參打擊非法工作(黑工)的行動,維護本澳居民的就業權益。

勞工事務局局長孫家雄昨日列席立法會回覆有關李從正議員於七月二十日提出的口頭質詢表示,自《聘用外地雇員法》生效以來,由治安警察局主導,勞工局配合打擊黑工行動的協調機制已確立及運作,而有關巡查行動除會在正常辦公時間進行外,亦會在夜間、週末及公眾假期等不同時段進行,直至目前,有關機制運作良好。同時,勞工局調查“非法工作”在取方面制定了具體的工作指引,當中包括對舉報進行分類,倘舉報內容涉及法律“非法雇用罪”的刑事犯罪行為,勞工局會將有關舉報送交刑事員警機關跟進。若舉報內容涉及觸犯《聘用外地雇員法》及行政法規《禁止非法工作規章》的規定,則由該辟負責跟進。

孫家雄表示,據統計,2010年期間違反《聘用外地雇員法》及行政法規《禁止非法工作規章》所科處處罰的個案中,尚未繳付罰款的個案約為800宗,截至2011年第三季,尚未繳付罰款所涉及的個案累積至823宗。勞工局已按規定,將有關這些個案的資料送交財政局,以便按稅務規定進行強制徵收。

他指出,禁止非法工作的處罰對象大多為非本地居民,並已離開本澳,他們在本澳不存在任何資產可作查封或扣押,所以強制徵收有困難。他強調,不管在執行處罰程式時存在任何困難,勞工局必依法跟進。勞工局會致力打擊黑工,保障本地工人的權益。

孫家雄表示,至今年9月,共114名聘用黑工的僱主罪成,只有3人被判即時執行徒刑,其餘人士由於判刑2年以下,均被轉換為罰金或緩刑。對於應否加重罰則或對黑工處以刑責,孫家雄指社會需要深入研究,以達成共識。孫家雄表示,政府跨部門小組期望透過立法,界定建築業承攬人與分判商的責任,初步構思是透過書面,訂明承攬或再分判商的管理範圍、承攬期間的權責和義務,並透過樹狀圖,協助總承建商及各層分判的監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