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究公職聘用制 公職勞動合同草擬中

【本報訊】政府正研究現行的公職聘用制度,及草擬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諮詢文本。房屋解釋,為該局外判工作的人員不屬局方聘用之人員。

草擬公職勞動合同文本

議員高天賜指政府招聘“五花八門”、“同工不同酬”。朱偉幹昨日在立法會上回應,為進一步優化公職法律制度,政府正研究現行各種聘用合同,並完成了公職合同制度與勞動關係法的比較研究。現正草擬《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諮詢文本,將就合同人員的權利與義務、合同期限、賠償制度、監督機制及過渡條文等多個方面諮詢公共部門及公務員團體。分析相關意見後,提出修訂方案。

多位議員促進當局在公職人員招聘上公開透明,增加公平。朱偉幹說,政府十分重視公務員的權利、義務及素質,持續完善公職法律制度及優化公務人力資源的管理。近期已頒布了第《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未來會修訂現行的合同制度。

朱偉幹解釋,八九年起實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至二十一條規定了 “任用得以委任或合同方式作出”,其中,委任是任用編制人員的方式並可分為臨時委任、確定委任、定期委任及署任,而合同形式則有編制外合同及散位合同。除了上述的合同形式外,《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亦規定了另一種聘用人員的特別情況,即包工合同。 “包工合同不構成任何與行政當局之職務聯繫,作為合同一方之私人不受公職制度約束,尤其不受等級從屬關係約束”。

外判公司人員非房局聘用

高天賜指房屋局透過私人實體以支票支付酬勞給工作人員,是幫助私人實體剝削為房屋局工作的人員。

房屋局副局長郭惠蘭解釋,由於近期房屋局工作涉及大量之資料輸入,且屬短期及臨時性工作,受限於人手不足,房屋局依法以直接判給之勞務取得方式由澳門管理專業協會提供資料輸入服務。

在服務提供首月,該會曾派出12名輸入員提供服務,之後為7名,直至去年底再調整為10名。該批服務人士並不屬房屋局招聘之人員,而是由澳門管理專業協會派到該局提供服務。雙方簽訂的協議書指明該協會負責該等輸入員之報酬、勞工保險及其他勞務責任,局方以每人每小時55元之服務費用支付予該協會,有關服務費用是該協會按所需之行政運作成本而訂定,而每月總服務費用是按該協會所提供之輸入員的總服務時數計算。

房屋局要求該協會在安排資料輸入員提供服務前,說明工作要求及其權利和義務,讓輸入員清楚知道報酬是由協會負責給付,局方首次接觸輸入員時亦向對方表明彼等不屬局方聘用之人員。考慮到保安需要,資料輸入員須於工作地點配戴相關證件以作識別。

她說,大部分資料已作輸入處理,資料處理的進度符合預期,新申請之資料量亦較穩定,可由房屋局人員自行跟進。此外,局方於本年6月份完成招聘程序,人力資源得以補充以配合未來之工作需求。因此6月起終止由該協會所提供之資料輸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