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如何構築“食品安全港”

香港特區超過95%的食物系由香港以外的國家或地區進口而來,科學、完整、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全面專業的風險評估、及時有效的信息公開以及定期嚴格巡查執法,為香港構築“食品安全港”提供了堅實的立法及制度基礎。

特區政府非常重視信息公開,每月定期發佈一份食物安全報告和一份《食物安全焦點》,不定期發佈各類食物檢測結果,詳細列明檢測樣本的名稱、製造商、產地,對有問題的食物第一時間通過“風險簡訊”發佈警報廣而告之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副會長張志祥在10月28日國際食品博覽會舉行的IFA國際食品聯盟發起大會暨食品安全高峰論壇上指出,目前我國食品安全仍然存在不少問題。面對屢禁不止的食品事件,政府應如何強化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成為當前社會普遍關注的話題。

香港特區超過95%的食物系本港以外的國家或地區進口而來,但從所經歷食品安全事件來看,香港的食品安全管理體制經受住了考驗,最為關鍵之處在於其擁有一套科學有效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最近,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食物安全條例草案》,又在原有法律基礎上擴大了食物的範圍,增強監管部門權力,進一步完善了監管體制。

監管體系完整高效

監管體系完整是香港特區食品安全體系的根本保障,其具體包括香港食物及衛生局、食物環境衛生署(以下簡稱食環署)、漁農自然護理署(以下簡稱漁護署)以及政府化驗所等部門。根據《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及其附屬法例的相關規定,具體職能部門的職權劃分為:香港食物及衛生局全權負責食品安全的決策,制定相關的食品管理政策,竭力為香港市民提供優質的衛生、食物及環境衛生服務。當然,這些政策最終由食環署來負責具體的執行。此外,漁護署也承擔了部分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職能(主要是管理漁農事宜和政府新鮮副食品批發市場),政府化驗所則主要承擔各種食物檢測任務。

隨著食物安全問題的嚴重性日益凸顯,特區政府成立了食環署下轄的食物安全中心,專門負責食物安全監管,目前已成為最主要的食物安全監管機構。其職能主要包括:預防有問題食物流入香港、追查問題食物來源、收集各地有關食物安全的消息以及國際最新的食物安全標準等。除了食物監察和管制外,該中心的主要特色在於通過食品安全風險分析建立起科學的監管體制,下轄的風險評估組每天關注本港和全世界發生的食物安全事故,然後作出專業評估。如果發現有風險,即調查跟進或交給風險管理組進行處理,風險傳達組負責與公眾溝通。

現有的監管模式責任明確,食品生產、銷售、消費等各個環節都由一個部門負責,有效避免多頭執法、重複執法和執法缺位等問題,能保證較高的監管效率,這從 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可見一斑。“毒奶粉”事件一經曝光,特區政府立即全面檢測市場上的奶類製品,並界定了食品中三聚氰胺的含量。11天后特區政府就緊急立法,禁止食物含不適量的三聚氰胺。

風險評估全面專業

從香港食物安全中心成立之初,就採用了國際食物安全機關所倡導的風險分析評估機制。該機制是目前國際通行的食品安全防範方式,即從傳統的偏重事後監管變為重視事前預防,通過日常檢測來確定食物是否有害及有害性質和有害程度,並先期採取措施從而有效防範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食物安全中心檢測的食物範圍很廣,包括果蔬及製品、家禽肉類及製品、水產品、奶及奶製品和其他深加工食品和基因改造食物,《食物安全條例草案》又增加了活魚(介貝類水產動物除外)、活兩棲動物、冰和禽蛋,這樣更多的食物納入了監管。檢驗項目包括食物的污染物、添加物、微生物、營養素、其他成分等。通過評估與食物或食材有關的各類危害,確定這些危害可能給市民帶來的風險,製作相應的評估報告,從而制定適當的風險管理措施。

比如三聚氰胺事件,當時國際上對三聚氰胺並沒有一個統一的安全指標,食物安全中心臨危受命,率先進行風險評估,制定出各類人群三聚氰胺的最高攝入量,並成為幾天之後特區緊急立法的依據。據統計,截至 2009年,該中心平均每年抽取約65000份食物樣本化驗其安全問題,抽取70000餘份進口家禽血液樣本進行H5禽流感病毒測試。通過大批量、多項目的檢測,食品安全可以得到更大範圍的保證。各類評估不僅為香港政府採取下一步監管行動奠定了基礎,而且為普通市民避免有害食物的侵害提供了專業的指導。

信息公開及時有效

及時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公開,是市民食品安全保障的一個重要方面。尤其是有關部門作出風險評估之後,將評估信息及時公開,不僅能使普通市民瞭解食品安全的真實情況,增強自我保護能力,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同時也充分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權。

特區政府非常重視信息公開,主要有以下途徑:一是通過香港食物安全中心的網站公佈信息,即每月定期發佈一份食物安全報告和一份《食物安全焦點》,不定期發佈各類食物檢測結果,詳細列明檢測樣本的名稱、製造商、產地,有問題的食物隨時通過站內的“風險簡訊”發佈食物警報;二是通過其他途徑告知市民,如新聞公報、教育小冊子和業界指導等。此外,中心還通過講座等方式宣傳相關的食物安全知識,包括“食物安全五要點”、食物安全重點控制系統、風險認知以及其他新訂的食物安全措施和規則等,充分瞭解市民對食物安全的各種需求和投訴,加強和市民的互動。因此市民可以很容易知道身邊哪種食品出現問題,打消不必要的疑慮或恐慌。

定期嚴格巡查執法

香港特區政府在食品監管方面建立定期食品安全檢查和嚴格的執法制度,主要通過日常的巡查制度預防和糾正違法。

食環署根據食物場所不同的風險類別以及衛生水平差別,確定巡查次數,在巡查過程中,若發現違反條例者,可能處以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這些處罰包括推行違例記分制和警告信制度,一再違法者可能會被暫時吊銷或取消牌照。更嚴厲的措施包括檢控違例者、即時拘捕屢犯者以及向法庭申請封閉對市民健康構成即時危害的食物場所。

以2009年為例,食環署巡查食物場所22129個,巡查了199025次,檢控4295宗;暫時吊銷牌照164個,取消牌照10 個;檢控無牌食物場所2573宗,發出封閉令1份;還對涉嫌非法屠宰的屠宰房採取了300次掃蕩行動和監察巡查,對新鮮糧食店和街市肉檔共進行了7200 次突擊巡查,巡查執法活動有力地震懾了各類違法行為,減少了食品安全的隱患。

依賴于高效迅速的食品監管措施,特區政府消除了大量的食品安全隱患,食物安全事故由前兩年平均600多宗下降到2009年的300多宗,食品安全合格率近年穩定在99%以上。

讓百姓餐桌上的放心食品越來越多,這不僅是公民身體健康權的基本保障,也是社會發展的基本條件,香港特區政府正是秉持現代服務行政的理念,肩負起這一不可推卸的責任,為香港特區構築食品安全港。

(康良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