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去年收版權費60多萬 盼政府協助開展工作

【本報訊】作曲家、作家及出版社協會會長吳國恩昨日表示,協會去年收取版權費60多萬元,首次分給本地會員。他認為,本澳版權維護意識推廣緩慢,希望政府投放資源,支持協會開展這方面的工作。

雖然去年本澳收取60多萬元版權費,但遠較香港收取的1億6千多萬少,需要改善的空間仍然很大。吳國恩表示,本澳收取的版權費多數來自大型演唱會,所收的版權費佔應收費用的份額多少難以估計,相信比例並不大。

吳國恩表示,如此情況,是因為本澳對保護版權的意識薄弱,推廣緩慢,多數人不接受或認為只使用為何要交費。協會雖從2009年起推廣保護版權,但因資源不足,成效未如理想,希望政府調配資源,多支援協會開展工作。

他稱,協會已根據國際慣例,制定版權收費標準,下一步將與高用量音樂使用者協商版權費事宜,並繼續向本地社團推廣版權的知識。

有本澳歌手表示,創作所付出的辛苦和努力相當大,協會徵收版權費,使創作環境較以往佳,對創作者更有保障,希望由教育開始推動市民重視版權,使創作世界更公道。

協會昨午舉行“澳門音樂與文化創意產業研討會2011”,邀請香港和本地音樂人就年輕人對音樂興趣以及音樂創作定位進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