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局講解會展激勵計劃

【本報訊】經濟局向會展業界講解明年1月起其接辦的「會展活動激勵計劃」,資助內容基本與現時旅遊局的激勵商務旅遊市場發展計劃相同,手續將會優化。

經濟局將於2012年1月1日起推出「會展活動激勵計劃」,以延續旅遊局將於本年12月31日結束之「激勵商務旅遊市場發展計劃」。透過向在澳門籌辦會議展覽的主辦單位及策劃者提供協助及支持,以持續提升會展業的競爭力,打造澳門成為舉辦各類型會展活動的目的地。

經濟局介紹,在澳門舉辦會議展覽,以及擬於本澳籌辦會議展覽活動的合資格申請人可從「會展活動激勵計劃」獲得一系列協助及支持。根據計劃細則及條款,記者粗略統計,籌辦已確定的會議,會議規模最少100人參加,每位會議代表最多獲650元住宿資助,以及400元餐飲費用或會議套餐費用資助,而主辦單位主題演講嘉賓及團長則可最多共獲7.8萬住宿費用及9萬交通費用支持。籌辦已確定的展覽活動,計劃除基本協助外,場地租金最少可獲6500元資助,住宿最多獲6.5萬元資助,硬件設施最多獲30萬元資助,開幕典禮最多獲10萬元資助,合資格買家費用最少獲76萬元資助。至於擬籌辦之具潛力會議及展覽活動,計劃將在其中競投最多獲16萬元,場地考察最多約18萬元資助。

經濟局長蘇添平稱,資助內容基本與現時旅遊局的激勵商務旅遊市場發展計劃相同,手續將會優化,方便業界申請。今年至10月,旅遊局在相關計劃共批出約8千萬元,他預計經濟局接辦計劃後批出的資助相若。會展業協會理事長盧德華指出,政府除透過資助支持會展發展,業界更希望政府牽頭競投國際會議展覽項目在本澳舉行,提高會展的專業水平,才有助業界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