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局跟進勞資糾紛個案

【本報訊】勞工事務局稱,本月1日一批地盤三判工人就欠薪問題到特首辦遞信的事件,有關工人所指的情況與局方處理個案的實際情況不符。根據局方資料,於2011年10月6日至10月17日期間分別有7批合共有57名本地建築工人(部分為遞信之工人)前來本局作出投訴,指被僱主拖欠薪金,局方在接獲投訴後立即按程序開立個案跟進處理,在跟進調查過程中,投訴人增加了周假、年假、強制性假日或解僱賠償等不同的訴求,局方就投訴人新增投訴事項一併向勞資雙方調查取證。

局方說,按照個案處理程序,必須作出調查取證工作,包括向勞資各方錄取詳細聲明,以了解有關訴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就勞資各方提供的資料由另一方作出確認等。故此,對該57名本地工人的投訴個案,局方一直依個案處理程序積極作出跟進,至11月中,已為上述57名本地工人完成確認資料及補償款項的程序。由於勞資雙方已確認爭議事項的補償款項,故本局現階段正編制每一名投訴人之投訴事項的計算表,以便依法向僱主提起控訴程序,要求僱主向投訴人繳付各項補償款項。

勞工事務局重申,對投訴人的投訴事項,均依法定程序積極跟進處理,同時任何的調查取證,均須勞資雙方充分配合,以便有效及快速跟進有關個案,倘經具體調查取證後,證實存在違規情況,將依法對違例者提起控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