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立城市群概念棄用珠澳同城化提法

廣東省提高城市化發展水準工作會議昨日於廣州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在會上指出,廣東與港澳共同構成的大珠三角城市群,是最有發展潛力、也能夠代表中國參與國際競爭的世界級城市群。而根據廣東省委、省政府日前發佈的《關於提高我省城市化發展水準的意見》,廣東省將從城市規劃、金融服務等多個層面推進粵港澳合作,加快建設世界級城市群,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珠三角城市群區域。根據這個《意見》的要求,在「十二五」期間,廣東將運用粵港澳聯合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的聯絡協調會議機制,協調開展「一國兩制」條件下世界級城市群內涵、特徵和發展策略的研究。加強城市規劃的啣接,推動粵港澳聯合開展世界級城市群總體規劃框架和重要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加強珠三角一體化發展,在基礎設施建設、產業佈局、城市規劃、基本公共服務、環境保護等領域實現一體化規劃,打造經濟共同體和利益共同體。根據《意見》要求,廣東還將做好對港澳服務業開放先行先試工作,加快推進粵港澳交通運輸、資訊網絡、城市供水等重大基礎設施的對接,深化科技、教育、文化、衛生、旅遊等領域的合作,建設世界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基地。建立區域環境和生態保護體系,實施環珠江口宜居灣區重點行動計劃,規劃建設灣區跨界綠道,共同保護東江、西江和港澳供水工程的水資源,構建大珠江三角洲地區優質生活圈。

我們注意到,這個會議和汪洋書記所使用的概念,雖然都涉及到香港澳門,也提到在「一國兩制」條件下的區域合作,但所使用的概念,是「城市群」,而不是前一段時間甚囂塵上的「深港同城化」和「珠澳同城化」。這就顯示,「同城化」這個提法,在珠三角地區的內地境內部分,或許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生命力,但對於實施「一國兩制」的香港、澳門兩特區與鄰近的珠三角城市之間,則由於涉及到不同的社會政治制度,而就顯得並不科學,因而「珠澳同城化」這個提法已告壽終正寢,今後不再會被使用。

實際上,在《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發布後,「深港同城化」和「珠澳同城化」這種提法就突然間成了一個熱詞,頗為時髦,尤其是珠海方面甚為積極主動。珠海市領導人在會見當時的澳門特首何厚鏵時,指出珠海的發展與澳門息息相關,由於現時約有數萬人長期頻密地往返珠澳,生活範圍已跨越兩地,因而「珠澳同城化」將是必然趨勢,也符合兩地的現實狀況,雙方須抓緊港珠澳大橋動工和開發橫琴的契機,共同推動同城化發展。而何厚鏵則以「客隨主便」的態度,予以正面回應,雙方還達成了四點共識,包括基建對接、通關便利化、產業合作、服務一體化等。為此,珠海與澳門兩地的城市規劃、交通、建設、經濟等多個部門,還決定設立專門負責珠澳跨境工業區轉型升級、珠澳城市規劃與跨境交通研究和珠澳口岸通關合作的三個工作小組,以具體負責促進「珠澳同城化」的規劃工作。

但是,我們翻遍了《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其有關城市區域合作的提法,主要是「一小時生活圈」、「珠三角城市群」、「城市規劃一體化」等的表述。當然,也有提到「同城化」,但主要是指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境內的城市,如「廣佛同城化」、「深莞同城化」等,而未提「深港同城化」或「珠澳同城化」。

而今年三月六日在北京簽署的《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在「合作定位」的條文中,也是提「粵港澳合作新模式示範區」、「珠澳協同發展」和「共建優質生活園」、「區域合作發展」等,也未提「同城化」。

據說,「珠澳同城化」這個提法,是廣東省幾位長期研究粵港澳區域合作的學者,根據美國三藩市灣區「同城化」的經驗而鼓吹的,其理據是接連幾個城市之間的高速公路不收費,人員之間流動就如同在一個城市的幾個不同市區之間。實際上,《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中 《推進珠江三角洲區域經濟一體化》一節,就有如下的表述:「推進城市規劃一體化,優化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的空間結構佈局。加快建設珠江三角洲城際快速軌道交通系統,推進高速公路電子聯網收費,撤除普通公路收費站,減少高速公路收費站,建立統一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統籌推進能源基礎設施一體化,形成統一的天然氣輸送網路和成品油管道網路,實現區域內油、氣、電同網同價。」在這種概念指導之下,廣州與佛山,珠海與中山、江門之間初步實行了「同城化」,包括各地來往車輛不再當作是「外來車輛」而無須徵收路橋費,及巴士電子收費卡可以互通等。

但將「同城化」的概念套在深圳與香港、珠海與澳門之間,則可能會不適用。關鍵的原因,是兩地社會政治制度不同,法律和財政制度也不一樣。內地珠三角九個城市是實行同一個制度,因而政策可以共用,城市可以合併。而澳門特區在「一國兩制」方針下及《澳門基本法》所規定的制度是不同的。澳門特區實行自由港的政策,低稅率、沒有外管制、人員進出自由、沒有關稅;但包括珠海市在內的珠三角九個城市則不行實行這樣的制度。倘若硬把珠海與澳門理解為同一個城市,好像澳門要與內地城市合併一樣,恐怕就將會違背「一國兩制」方針,違背《澳門基本法》的各項規定。何況,處於「一國兩制」下的澳門,在祖國統一和國際活動中還扮演著獨特的角色,而朝向「同城化」邁步,就只能是弱化和消除這種難能可貴的角色作用。

當然,我們不適宜提出「珠澳同城化」的概念,並不等於是排拒珠海與澳門之間的大型交通設施對接。相反,更應舉手歡迎。但畢竟這種大型跨境交通設施的對接,與「同城化」並不是同一個概念。前者是技術概念,後者是政治概念,不能混為一談。因此,還是回歸到「城市群」這個概念較好。而「城市群」,不帶有「同城」的意涵,只是單純的技術性性質,較為科學,也符合實際,且容易為人們昨日所接受。

汪洋書記指出,中國國家「十二五」規劃和《珠三角規劃綱要》都已明確,要深化粵港澳合作,促進區域經濟共同發展,打造更具綜合競爭力的世界級城市群。這不僅是城市化發展的大趨勢,也是中國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區域的客觀要求。因此,廣東要開展「一國兩制」條件下構建世界級城市群的政策研究,編制完成總體規劃框架和重要專項規劃。今後要繼續拓展、深化廣東與港澳在金融、貿易等領域的務實合作,要在經濟社會管理、城市管理等方面,向港澳多學習、多交流,為粵港澳合作尋求新的增長點和政策空間。下一步要繼續加強珠三角一體化發展,在基礎建設、產業佈局、城市規劃、基本公共服務、環境保護等領域實現一體化規劃,加強省市間協調聯動、融合發展,鼓勵城市間的適度競爭,打造經濟共同體和利益共同體。這才是包括香港、澳門在內的「大珠三角城市群」概念的最準確詮釋,是那個所謂「同城化」提法遠遠所不能比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