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技術指引將制訂 從業員將需要註冊

【本報訊】運輸工務司長劉仕堯表示,本澳現時監管機電工程的法例繁瑣,他已向行政長官建議盡快透過跨部門合作,制訂機電工程技術指引,並建立資料庫,掌握現有機電工程公司的資料,並為機電從業員登記。

現時雖有法例規範機電工作,但較為零散,法例分散於《民法典》、《都市建築總章程》、《防火安全規章》及《電力升降機安全規章》,由多個部門執行。政府認同有必要設立專責的機電部門,但不論將來專責部門的規模如何,須先制訂法規,才能成立部門,和規定人員的職能。

劉仕堯說,由於制定法規或成立專責部門非短期內可成事,為回應社會迫切需要,提高機電設備的安全,政府將檢視機電承辦商的運作及要求機電技術員註冊,以加強機電安全。政府計劃在修法前盡快制訂機電業指引,讓機電業遵守,這項工作交由土地工務運輸局負責。

他說,至於大廈升降機維修保護,由於升降機屬大廈公同部份,應由分層所有人大會負責。為鼓勵業主履行法定責任,政府已推出一系列由《樓宇維修基金》支援的資助計劃,當中的“樓宇維修資助計劃”,可獲資助的工程項目包括保養或維修升降機設施,“樓宇管理資助計劃”鼓勵及輔助業主成立管理委員會及設立共同儲備基金,以解決徵集維修費用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