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回應退休警員鳴槍事件

【本報訊】昨日有報導指警方延遲向傳媒通報前日發生的一宗鳴槍事件,指警方選擇性發放案件資料,治安警察局昨日作出回應。

警局稱,警局局行動控制中心(999)於16H32接獲一名市民來電,報稱於中華總商會門口行人路上發生糾紛。中心接報後即時通知警區派員到場瞭解情況,現場沒有目睹任何人士持有槍械,亦無發現有任何人受傷。由於案中外籍男子言語不通,警員未能即時向其問取口供,劉姓男子向警員聲稱較早前雙方曾發生糾紛,初則口角,繼而動武。

現場調查期間,警員得悉外籍男子略懂普通話,外籍男子從褲袋取出一疑似子彈彈頭的物體,聲稱劉姓男子曾鳴槍一嚮。其後警員在劉姓男子的西裝外套右外袋內發現一支左輪手槍。由於涉及槍械,現場警員要求增援。支援警員到場後儘快將有關人士及槍械帶返警區處理,返回警區時間約17H10,在進一步查問下證實劉姓男子為退休警員,手槍為自衛槍,其承認曾因自衛而開了一槍,在獲取有關資料後本局已立即制作短訊訊息,並於17H38向傳媒發放消息。

警方稱在整個事件,由於接報初期報案人報稱為一宗普通糾紛事件,警員到場需時向雙方作瞭解,在懷疑涉及槍械後,為免對公眾造成危險,局方需優先處理現場。在獲悉案件基本資料後,警局局已儘快通報傳媒,不存在選擇性或故意延遲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