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曉陽:澳就修改兩選舉法提請釋法恰當

【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喬曉陽昨日表示,行政長官就修改立法會和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是恰當的,也必將對澳門《基本法》的實施產生深遠影響。他認為澳門要做好此次政改工作必須以《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對其解釋為依據,充分考慮澳門的實際情況,兼顧各階層的利益和訴求。

首次釋法 影響深遠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在珠海與本澳各界舉行座談會,討論澳門政制發展有關立法會和行政長官產生辦法修改程序上的問題。

喬曉陽表示,上月行政長官致函全國人大常委會,請求對《基本法》附件一、二中關於特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規定作出解釋,是抓住了法律實施的一個重要問題。希望全國人大常委會明確解釋《基本法》實施中遇到的問題是十分恰當的,既履行了行政長官的憲制責任,也充分體現了澳門社會和特區政府嚴格按照基本法規定辦事的精神。

他指出,香港基本法和澳門基本法是兩部不同的法律,對香港基本法的解釋不適用於對澳門基本法有關規定的理解。因此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已經將審議澳門基本法附件一、二中有關兩個產生辦法的解釋列為常委會的會議議程,要求常委會辦公廳以適當形式就釋法與澳門社會各界人士溝通和交流,聽取意見和建議。

喬曉陽強調,此次釋法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行使對澳門基本法的解釋權,具有建立先例的作用,必將對澳門基本法的實施產生深遠的影響。他指出,澳門基本法實施十二年,常委會才首次行使釋法權,說明澳門基本法實施過程比較順利,也說明常委會行使釋法權慎重和嚴肅。

他重申,常委會行使釋法權必須符合我國立法法的規定,有嚴格的規範和程序,不是創制新的規則,只是對原有含義的明確,要忠於立法原意。

把握五條原則 做好政改工作

喬曉陽說,釋法只是明確處理兩個產生辦法的程序,不是確定兩個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以及如何修改,具體問題還要留待澳門社會深入討論,凝聚共識。所以釋法只是處理澳門政制發展的開始。

他對做好此次澳門政制發展的工作提出建議:一是要以澳門基本法及其有關解釋為依據。澳門基本法規定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制度是一個有機整體,各種規定之間有緊密內在聯繫。任何部分的發展和改變,都要從制度整體出發加以權衡,從而促進整個制度有效運行。

二是要充分考慮澳門的實際情況。世界上沒有一種選舉制度十全十美,關鍵是要切合有關國家或地區的實際情況,因此堅持從澳門實際情況出發,是處理好澳門政制發展問題的基本要求。

三是要著力維護澳門特區基本政治制度的穩定。社會穩定是經濟發展、民生改善的前提,而要維護社會穩定最根本的一條,是要維護基本政治制度的穩定。兩個產生辦法在需要作出修改時,同樣要以維護這套政治制度穩定為根本的目的和出發點。

四是要兼顧澳門社會各階層、各界別的利益訴求。兩個產生辦法涉及社會各階層各界別的利益,每個人從自身的利益出發提出自己的政治訴求,這是民主社會正常的現象,但最終確定的制度只能有一個,這就要求有關制度要兼顧各方面的訴求,找到最大的公約數,達成最廣泛的共識。

五是要本著理性的態度討論政制發展問題。澳門社會有協商辦事的良好傳統,這不僅對維護社群和諧至關重要,對處理好政制發展問題也是至關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