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電視發表會馬英九重返正面戰場

繼由台灣多家主要的平面及電子媒體聯合舉辦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電視政見辯論會之後,由「中選會」主辦的「總統」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昨晚揭開戰幕。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中選會」必須於「總統」選舉競選活動期間,在「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辦理候選人政見發表會。而《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則規定,公辦電視政見發表會應舉辦四場,其中「總統」、候選人三場,「副總統」候選人一場。據此,「中選會」在其制訂的第十三任「總統」、「副總統」及第八屆「立委」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確定,三場「總統」電視政見發表會,其第一場於昨晚在「華視」舉行;第二場將於十二月三十日(星期五)晚上在「公視」舉行;第三場將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星期五)晚上在「中視」舉行;而「副總統」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則定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二日(星期一)晚上在「民視」舉行。

昨晚的首場公辦電視政見發表會,是以三輪發言方式進行,每一輪每位候選人發表政見的時間為十分鐘。也就是說,昨晚的電視政見發表會,各位「總統」候選人只能是「申論」,「各自表述」地發表自己的政見,並批評其對手的政見;但就不作互相詰問及辯論,可能是留待此後兩次電視政見發表會進行。

但即使如此,馬英九、蔡英文、宋楚瑜三位「總統」候選人都卯足了勁,精心謀劃,從申論主題內容的組織安排到儀表衣著的設計準備,都一絲不苟,爭取使自己能有最佳的表現,為自己的選情加分。

曾因拋出「洽簽兩岸和平協議公投論」而吃虧的馬英九,似是「一旦被蛇咬,三年怕草繩」,在前兩次由媒體主辦的電視辯論會上刻意避開本來是他的強項的兩岸關係議題,相反卻跳進自己所不擅長的烏賊抹黑戰場,因而社會上的普遍評價不高,是三位候選人中最低者,因而被媒體批評是「揚短避長」,將自己的致勝法寶棄如敝履。可能是吸取此一教訓,馬英九決定在這次公辦的正式電視政見發表會上,重返自己的正面戰場,主打自己所擅長的兩岸關係議題,並主攻蔡英文否定「九二共識」這個「死穴」弱項。

為了為自己「造勢」,鋪墊「進攻」氣氛,馬英九在電視政見發表會舉行的前一天接受《中國時報》專訪,大談「九二共識」和兩岸關係,並強烈質疑蔡英文之所以不願接受「九二共識」的核心原因,是在於她根本不願接受「中華民國」。而且,馬英九也不再擔心會被扣上「傾中賣台」的紅帽子,主動回應大陸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日前在海協會成立二十週年紀念大會上,以國家級領導人的身分,談及「九二共識」即兩岸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及「不管一中各表、各表一中,意思是一樣的」談話內容,直指國民黨的「九二共識」是「一中各表」,與對岸的「各表一中」,兩者是相同的,也是兩岸恢復協商的基礎。馬英九為了強調「九二共識」並非是非是自創之詞,還透露自己曾兩度勸前「總統」陳水扁接受「九二共識」,陳水扁也願意接受,卻遭時任「陸委會」主委的蔡英文否認。  蔡英文與民進黨其實只是為了反對「九二共識」,才故意找名目,強調一切要經過民主程序;但現在兩岸間互動的依據,包括「憲法」、「修憲」、訂定「兩岸關係條例」等,都經過民主程序。如果民進黨只是對「九二共識」這個名詞不滿意,那倒很簡單,不要「九二共識」,那改叫「一中各表」也可以;「名稱都是後來才取的,就像八二三砲戰不是一開始就決定打一場八二三砲戰啊!」

馬英九這樣做,當然是為自己在昨晚的電視政見發表會的「總攻」預作氣氛鋪墊,但卻也向蔡英文暴露了自己的底牌,因而昨晚蔡英文就有備而來,按抽籤次序在首輪政見發表第一位上場,一開始就說出「臺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臺灣」的「台獨」言論,並稱如果馬英九連任,兩岸就可能面臨「終極統一」。

這也是正是馬英九所希望見到的,達到了他「引蛇出洞」之目的。因為要辯這個議題,蔡英文不是其對手,但關鍵是要能誘導蔡英文碰觸這個議題。果如其馬英九所預料,他對《中國時報》所談內容,惹得蔡英文躁煩不安,要挾自己民調差距與馬英九縮窄之「勢」,籍著電視政見發表會對馬英九施加「下馬威」,但想不到她是以自己的弱項來硬碰馬英九的強項,踢到了鐵板。

確實,蔡英文是跌進了馬英九所預設的陷阱。她企圖以民進黨一黨的「台獨黨綱」及其親自參與創制的「兩國論」的意識形態立場政治語言,去硬拗具有台灣地區全民共識的「憲法一中」的法律問題,也就註定是難以拗得通。尤其是蔡英文曾任「陸委會」主委,而「陸委會」行政執法的法理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也是「一中法律」。因此,馬英九預先準備的「申論」發言稿,好像早就預料到蔡英文將會講些什麼話,因而就備好了反駁她的言論的內容,從而變成了「單向辯論會」,單是在全台直播的電視政見發表會上的表現形式,就已贏了一局。而馬英九發言的內容,由於是引法據律,使用的也是適用於全民的法律語言,因而只是簡單的幾句「憲法」第四條及「增修條文」裡規定得很清楚,「憲法」的法理範圍是包括全中國,「兩岸關係條例」中也有界定,台灣地區是指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其他「政府」統治權所及的區域,大陸地區就是台灣地區以外的「中華民國領土」,就將蔡英文的所謂「中華民國是指台澎金馬論」,駁得體無完膚。因此,蔡英文此一役,很明顯地就敗下陣來。

實際上,《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的「國有疆域」,是包括中國大陸和台灣地區在內的。而「憲法增修條文」第一句的「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以及《兩岸關係條例》第一章第一條的第一句也是「國家統一前」。而蔡英文參選的是「中華民國總統」,就必須承認這一點。否則,這等於是把自己的根基抽掉,「皮之不存,毛將附焉」。

而蔡英文在出任「陸委會」主委時執行業務的法理依據《兩岸關係條例》,也明確了「中華民國」包括「大陸地區」和「台灣地區」;「陸委會」主管業務的另一法理依據《港澳關係條例》,還有「港澳地區」。這就是法理上的「中華民國」,是由「大陸地區」、「台灣地區」和「港澳地區」三大地區所組成;盡管在香港、澳門先後回歸後,港澳地區也可將之歸納進「大陸地區」之中。但在法理上,兩岸四地是屬於「一中憲法」的範疇內的。但蔡英文卻說「中華民國是指台澎金馬」,其實就是「台灣前途決議文」的翻版。

蔡英文以為,攻擊馬英九倘獲連任將會追求「終極統一」,就將能嚇壞了主張維持現狀的中間選民。但卻暴露了具有法律博士學位的蔡英文,卻是一個知法違法的法盲。實際上,先不說《中華民國憲法》是一部「一中憲法」,就說是其「增修條文」的第一句「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就已確立了「憲法」就是一部追求「終極統一」的「憲法」;而《兩岸關係條例》的第一句是「國家統一前」,也確定這是一部追求「終極統一」的法律。這就顯示,蔡英文不但是違法者,而且也將會是毀法者。這樣的個人意識形態高於法律的「法盲」,倘是讓她當上領導人,就必然是將會實行「人治」,真正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