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局解釋流感防控

【本報訊】近日有家長質疑鏡湖醫院對乙型流感患兒診治不當,衛生局作簡要說明,以便公眾正確理解季節性流感的診治和防控要點。

根據投訴家長和鏡湖醫院雙方向衛生局提供的資料,衛生局初步判斷有關個案的管理符合規範,未發現有誤診或違反防控指引等情況。事實上,從有關處置可見,院方明確考慮了流感及其併發症的情況,並為預防併發症作了較多的檢查和處理。雙方的爭議提示可能存在溝通上的問題以及投訴人對季節性流感的診治和防控存在誤解。

傳染性疾病種類繁多,每一種的防控要點都不相同,防控措施必須符合疾病本身的關鍵特徵才是適當的。例如,季節性流感與SARS都是呼吸道傳染病,但兩者的防控策略非常不同,不能混淆。季節性流感在社區內無處不在,最重要的預防措施是接種疫苗保護易感人群,配合的措施包括良好的個人衛生和環境衛生,以及患流感的兒童暫停入托和上學等,而病人的嚴格隔離意義不大也不可行。季節性流感的治療以對症治療為主,與是否檢測到流感病毒無關,因此,如非臨床上特別嚴重,又或出現異常的流行模式,一般流感樣疾病的個案並不需要進行病原學檢測。

衛生局重申,公眾可配合做好以下四點,共同防控季節性流感:

1. 高危人群按時接種季節性流感疫苗;

2. 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和環境衛生;

3. 兒童如罹患流感樣疾病應暫停入托和上學;

4. 如症狀明顯,應及早就醫以防併發症。

衛生局認為,醫患必須互信合作,才有利治療疾病,不應彼此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