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旅客涉嫌攜帶冒牌商品入境,被海關起訴。該旅客早前因涉嫌違反對外貿易法被海關調查是否行政違法。
海關稱,該旅客早前涉嫌攜帶未申報超額香煙入境受查,現核實其行李箱內多個手提包和銀包是侵權物品,涉嫌觸犯刑事罪,海關除繼續開展行政違法調查程序外,再以侵犯商標權起訴該旅客,將案件移交檢察院處理。
早前路新城海關站值勤海關人員檢查一名入境旅客時,發現其行李箱內有七條“DAVIDOFF-BLUE”香煙、一條“555”香煙共八條合計一千六百支未完稅香煙;四個“POLO XING HUI”手提包、一個“YAMANNI POLO ”手提包、兩個“WEI KAI POLO ”手提包、十個“GUCCI ”銀包及二十三個“LOUIS VUITTON ” 銀包共四十個。海關懷疑這些皮包是侵犯知識產權的物品,將之扣查。
海關其後發現該批扣押物中三十三個銀包(二十三個標示有“LOUIS VUITTON ” 商標 及十個標示有“GUCCI ”商標)是世界馳名品牌商標,在澳門經濟局已作商標註冊。被扣押的商品的製作手工粗劣,包裝與正貨有異,有跡象顯示為侵犯商標權物品。經品牌鑑定人對鑑定後,證實全部是冒牌商品。
海關以侵犯工業產權法起訴該旅客,將之移交檢察院處理,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囚六個月或科處三十日至九十日罰金。
海關已扣查案中非法帶入境未完稅的香煙,繼續調查涉嫌者是否行政違法,一經證實攜帶未經申報過量未完稅的香煙入境,攜帶者將被控違反對外貿易法,可科處五千元至十萬元罰款,貨物充公,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
海關稱,任何貨物進出本澳,運送人須按澳門《對外貿易法》,依法向海關申報。海關嚴厲打擊偷運冒牌貨的行為,不論貨物數量多少,會依法檢控違法者。
海關在口岸設置了電子告示板或張貼海報,提醒出入境人士必須遵守澳門法律規定,攜帶合法物品進出境,倘違反規定,必定會依法辦事。
海關呼籲市民 ,如發現有侵犯知識產權活動,立即與海關聯絡,電子郵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時舉報熱線,電話: (+853) 2896 5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