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質詢外僱保障質問題

【本報訊】立法議員關翠杏就外籍僱員工傷醫療保障機制的問題向政府提出質詢。

關翠杏說,本月初,一名外籍家傭在僱主家中工作期間吸入不明氣體中毒,不幸身故,引起全社會關注

她說,外地僱員時有因疾病、工作意外或其他意外須入院治療、甚或不幸身故。大多數外地僱員經濟薄弱,他們在澳缺乏支援渠道,一旦突然生病或發生意外,倍感感徬徨。

關翠杏質詢當局:

一、本澳所有僱員均可依法享有因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所引致的損害賠償權,但因疾病、其他意外或事故而需住院治療、甚或不幸身故的情況則未必有保障,倘遇事者為外地僱員,她們會更感徬徨。為應對上述情況,近年來澳工作的內地僱員已透過勞務公司購買人身意外傷害及醫療保險,雖然保障金額偏低,未必能應對重大的傷病危機,但始終都是好的開始。特區政府會否仿效有關做法,鼓勵外籍僱員、尤其是家傭的僱主為其員工購買人身意外傷害及醫療保險,以分攤風險?

二、現時,只要僱用單位向當局申請,獲得聘用許可,就能通過僱傭公司聘用所需的外地僱員,部分甚至可直接在本澳聘用持旅遊證件的外籍人士。不規定外地僱員必須持工作簽證入境這一所謂簡便措施,不但令本澳的外地僱員輸入程序存在嚴重缺陷,甚至相關勞務輸出國對此亦有意見。一旦外地僱員遭遇突然變故,無具體資訊作跟進,提供協助,社會亦難伸援手。現時,本澳外地僱員已近十萬,佔就業人口比重日增,特區政府曾否正視這問題的嚴重?是否會考慮完善入境規範和管理,規定所有外地僱員必須獲得聘用許可後並持所屬國家簽發的工作簽證才能入境澳門從事工作?

三、本澳法律對僱員的權益保障,從不分開本地僱員和外地僱員。但當外地僱員遭遇危機,社會總會出現外地僱員缺乏保障質疑和憂慮,當局會否檢討其成因是當局的宣傳不足,還是保障外地僱員權益的機制及監管工作確實存在缺失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