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正路
回歸以來,澳門特區立足社會現實,抓住機遇,社會、經濟、文化等各項事業不斷發展,逐漸走出了一條適合自身的“一國兩制”發展之路。經驗表明,澳門的政制發展,也同樣要根據社會實際條件,在《基本法》框架下,堅持走自己的路,不照搬、不模仿、不空談。
第一,“走澳門自己的路”,是歷史賜予澳門的獨特價值觀。源遠流長的歷史,使澳門成為具有獨特魅力的現代國際名城。與世界其他城市相比,本澳自開埠以來,就是一個東西方文明交流融匯之處。至今,在社會結構、經濟模式、歷史傳統等方面形成別具一格、令人讚羨的特色。歷史造就現實,包括政制在內的澳門社會發展,應秉持歷史賜予的獨特價值觀,堅持走自己的路。
第二,“走澳門自己的路”是“一國兩制”精神內涵的基本要求。“一國兩制”是一項前無古人的偉大制度創新,沒有經驗可借鑒,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發展。回歸以來,澳門在實踐“一國兩制”方面,根據自身的實際條件,不斷探索創新,在許多具體做法上,都有自己的特色,並取得了諸多成就。保障“一國兩制”方針順利實施的《基本法》,為這些成就的取得發揮了重要的作用,而《基本法》本身亦是立法事業的創舉。在政制發展中,澳門須在《基本法》的框架下,嚴格遵守各項憲制規定,繼續堅持走自己的路。
第三,“走澳門自己的路”是社會發展的一種境界追求。“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這是文藝復興時期義大利作家但丁的名言,其表達的是一個人的生活原則和境界,筆者認為同樣適應於一個特定社會的發展追求,即堅持個性化的發展道路。一個個性化的城市才是真正具有競爭力的。澳門的自然地理環境、歷史文化傳統、社會經濟模式等,都使得它有條件凝聚自己獨特的城市氣質,追求更高的發展境界。
第四,“走澳門自己的路”,就是走一條符合澳門社會現實需要的路。任何社會的政制發展必須適應本地實際情況,充分結合本地特點。澳門的實際情況和特點體現在多方面:從法律地位上看,澳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其政制發展應當符合《基本法》的框架;從社會結構上看,澳門是一個多元化社會,為適應該特點,需要在政治制度的設計中貫徹均衡參與原則;從政治生態上看,澳門是一個社團社會,在政制發展中,有必要繼續重視社團參與特區民主政治生活的積極作用。
最後,“走澳門自己的路”,是對澳門“樸素務實、和諧包容”文化精神的傳承。在澳門,沒有政黨紛爭,有的是社團合作;沒有族群糾葛,有的是和睦互助;沒有階層分化,有的是社會共融。樸素務實的社會氛圍與和諧包容的文化精神,是特區寶貴的人文財富,也是保障澳門穩定發展、繁榮昌盛的重要因素。大家應當珍視由悠久歷史積澱下來的優秀文化,繼續維護有利於經濟發展和民生進步的社會氛圍,走出一條具有澳門地方特色的政制發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