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決定任命梁振英為港特首

【中新社3月28日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第七次全體會議,決定任命梁振英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于2012年7月1日就職。

會議審議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選舉梁振英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人選的報告,聽取了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王光亞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人選產生過程的彙報。

溫家寶總理在會上作了講話。他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是依法進行的,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梁振英先生的當選,反映了香港社會對他的認同、信任和期望。

溫家寶說,中央政府將堅定不移地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全力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支持特區政府積極應對國際經濟風險挑戰,維護香港經濟金融穩定和長期繁榮發展。相信梁振英先生就任行政長官後,一定會帶領香港特區政府,緊密團結香港各界人士,繼往開來,齊心協力,努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推進民主,保持社會和諧,把香港建設得更加美好。

溫家寶總理簽署了任命梁振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的國務院第616號令。

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回良玉、王岐山,國務委員劉延東、梁光烈、馬凱、孟建柱以及國務院全體會議其他組成人員出席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