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表政制發展諮詢報告 八成六贊成直間選各增兩席

【本報訊】政府昨日召開新聞會,介紹“政制發展諮詢總結報告”內容。政府認為,新增間選議席的分配涉及社會各方利益關係的調整,必須首先遵循均衡參與的原則,兼顧社會各階層、各界別的利益,必須符合澳門的實際情況,體現現階段澳門社會經濟結構以及各方面的發展變化。

政制發展諮詢總結報告指出,在為期45天的諮詢期間,社會各界人士、社團組織和廣大市民踴躍發表意見,特區政府共收到各類意見和建議165,247份。其中親身遞交124,0697份、網上提交40,303 份、郵寄538 份、透過座談會上提交227 份、傳真69 份、電話41 份。諮詢期間,特區政府收集了各類媒體有關政制發展問題的報導和評論778 份,學術機構或團體所進行的民意調查7 份。

在特區政府收集到的有關修改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159,837項意見中,有138,251項認為直選和間選議席應各增加2席,委任議員名額不變,約佔相關意見總數的86.497%。

政府收集到的有關新增間選議席的分配 的69,819 項意見中,有48,460 項意見(約佔相關意見總數的69.4%)認為應增加第三界別(專業界)及第四界別(社會服務、文化、教育及體育界)議員各1名,並在第四界別3項議員名額中,將社會服務和教育界合併佔一項名額,其餘2項名額歸文化和體育界。政府認為主流意見所提出的2名新增間選議員分配給第三、第四界別,適當增加專業界、社會服務界和教育界人士在立法會的代表性,不但取得社會廣泛共識,在收到69,819 項相關意見中,48,460 項意見支持該方案,而且符合均衡參與的原則和社會最新發展情況這一客觀現實。

公眾諮詢期間,社會各界就修改2014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應堅持的原則、修改的方向進行了更加深入的討論,形成了更為廣泛的共識。在政府收集到的 153,092 項意見中,133,431 項意見認為應增加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至400 人,佔87.16%。政府認為主流意見所提出的增加選委會人數至400人,不但取得社會廣泛共識,在收到153,092 項相關意見中,有133,431 項意見支持該方案,而且完全符合《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和《決定》,是建基於澳門實際情況的較優方案。

在收集到的 54,100 項相關意見中,有28,362 項意見(約佔相關意見總數的52.43%) 認為應按照不同界別的實際情況,就分配名額作出不同的規定,適當增加第二界別和第三界別中勞工及社會服務界人士在選委會中所佔比倒。政府認為基於均衡參與和因應社會的發展變化,應將新增加的選委會委員更多地分配給專業界、勞工界、社會服務界等界別,較好地回應更多中產專業人士及社會新興階層希望擴大政治參與的訴求。這方案亦是最多人支持的方案。

在特區政府收到的 50,473 項相關意見中,38,884 項意見(約佔相關意見總數的77.04%)認為《基本法》附21件一規定的現行六分之一的提名比例是合適的,可維持不變,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所需人數應相應增加至66人。政府認同主流意見,在選委會人數增加至400人的情況下,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所需選委人數增加至66人,維持《基本法》附件一現行規定的六分之一的提名比例是合適的。

立法會間選提名方面,政府收到的 45,555項意見中,26,861項意見(約佔相關意見總數的58.96%)認為應將間選的提名門檻由百分之二十五降低至百分之二十,與行政長官選委會的提名門檻保持一致。政府認同降低間選提名門檻的主流意見,然而提名門檻並非越低越好,為保證候選人有必要的界別代表性和認受性,提名門檻降低的幅度不宜過大,因此,將間選的提名門檻由百分之二十五降低至百分之二十,與行政長官選委會的提名門檻保持一致是合適的。

在特區政府收到的 45,429項意見中,26,840項意見(約佔相關意見總數的59.08%)認為應適當擴大法人選民的投票人人數,將其增加一倍至22人。公眾諮詢期間,社會普遍認為應適當擴大法人選民的投票人人數,以增強代表性及民主參與成份。政府認為主流意見建議的將法人選民的投票人人數增加一倍至22人是合適的。

在特區政府收到的 49,482 項意見中,40,765 項意見(約佔相關意見總數的82.38%)贊同取消“自動當選機制,認為即使候選人等於或少於應選名額,仍須進行投票,以體現選舉的完整性。8,717 項意見認為無需取消“自動當選機制。公眾諮詢期間,社會普遍認為應取消“自動當選機制。特區政府認同取消“自動當選機制的主流意見,以體現選舉的完整性,並提高當選議員的認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