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要求自主獲尊重

【本報訊】社工註冊制度引社工迴響,多名現職社工認為,社工註冊制度內容應由社工界主導的委員會撰寫,有學者希望政府尊重社工界自主。

多名現職社工在澳門論壇上反映,社工註冊制度的內容應由社工界主導的委員會撰寫,他們質疑為何這制度不適用公職社工。社工局法律及翻譯組職務主管王翠華回應,這做法是尊重現有法規。她說,因為現時公職人員必須受澳門公職法律規範。但這說法被現場社工質疑政府持雙重標準。他們指出,社工為僱員亦應受勞工法規管,與社工專業並無衝突。社工局希望各界積極發表意見,讓局方下半年完成修訂文本,推出下一輪諮詢。

理工學院社工系副教授蘇文欣稱,他用“不同意”三字總結文本,他批評政府過度著重行政主導。他認為無論公職社工或民間社工,都應該遵守同一套的倫理守則,希望政府尊重社工界專業自主。

議員何潤生稱,委員會組成及資深義工轉為社工的問題,應按社工界實際情況,以保障服務使用者和尊重社工的專業。

社工協進會理事長吳婉瑩稱,社工界對註冊制度提出不少意見,但政府無接納,令人失望,希望雙方加強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