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對德國模式否定之否定看一國兩區意涵

馬英九昨日上午出席年度國際比較法學會大會開幕典禮,他以英文向來自世界各國的法學者解釋其在就職演說時重申「一國兩區」的緣由,強調建立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共識,雙方才能放心向前走。馬英九還指出,可以將「德國統一」的模式,作為兩岸關係發展的借鏡。

然而,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日,馬英九在接受「德國之聲」中文部主任吳安麗專訪時卻表示,他曾訪問德國十五次,研究過德國統一的過程,認為兩德與兩岸的條件很不同,因而「兩德模式」沒有辦法完全適用海峽兩岸。

這可說是馬英九對「兩德模式」的評價發生了「否定之否定」的過程,也可說他對「兩德模式」的認知曾經自相矛盾。這令人聯想起,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馬英九就任第十二任「總統」的就職講話,有「未來我們也將與大陸就台灣國際空間與兩岸和平協議進行協商」之語;而四年後他在連任第十三任「總統」時的就職演講,就將「兩岸和平協議」與「台灣國際空間」剝離開來,而且只推動「以活路外交拓展國際空間並增加國際貢獻」,而絲毫不提「兩岸和平協議」,大幅向後退步。這與他在「兩岸統一模式」上的態度一樣,從否定帶有「兩個中國」意涵的「兩德統一模式」,到贊同並推崇「兩德統一模式」,也是大為退步。

而且,從中還可發現一個怪現象,就是台灣領導人有關「國家定位」的一些重要談話,總是與德國發生直接或間接的關係。比如,李登輝發表「兩國論」,就是在接受「德國之聲」總裁魏裏希及亞洲部主任克納伯專訪時提出的。這或許是因為台灣的法律體系是屬於歐陸法系,且在政治上與德國的淵源較深,有相當密切的關係。實際上,「中華民國」的法律創制,在一九四九年之前主要是參考德國法律;一九四九年遷台後主要是參考日本法律,而日本法律的淵源也是來自德國。

「兩德統一模式」曾是台灣地區一些「反共反獨」人士熱烈追捧的統一模式。實際上,在台灣政學兩界早期提出的各種統一模式,包括「中華國聯模式」、「多體制國家模式」、「邦聯模式」、「歐盟模式」、「聯邦模式」、「四重聯盟模式」等,都不符合中國是一個單一制國家的性質,而且即使是有機會統一後,還將會分裂,如蘇聯、南斯拉夫等。只有由《自由中國》創辦人雷震率先提出的《兩德統一模式》,較為接近北京方面所堅持的單一制國家性質。

在台灣當局成立「國統會」及頒布《國家統一綱領》的大氣候之下,李登輝也採取「拿來主義」,接過「兩德模式」為己所用,著重其中的「分裂國家」部分,而將「統一」部分輕輕放下。為此,一些機構曾經花大力氣對「兩德模式」進行研究,並紛紛派出要員到德國進行考察。「陸委會」就曾在當時的主委黃昆輝的主持下,一九九二年四月提出《東西德統一條約及國家條約之研析》,一九九四年九月再推出《統一後德國現況之研究》等大部頭研究報告。

實際上,「兩德模式」是當時的台灣當局為了反制北京的「一國兩制」而提出的,認為它既可以應付大陸、美國和島內的壓力,又可在「統」的下麵實現「獨」之目的。因此,李登輝於一九九零年五月六日公開聲稱,「對話必須在一個中國、政府對政府和雙方地位平等的基礎上進行,一個國家,兩個政府,這是現實」。一九九一年八月二十三日,李登輝在接見一些學者時又聲稱,「兩岸統一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從德國統一過程來看,雙方首先經由交流互動,在人民之間建立起某種程度的共識,並且在國際社會上形式對等的政治實體。德國的統一經驗顯示,兩個政府進行統一並不容易,對等政治實體的架構必須先確立。」「總統府」副秘書長邱進益在一次座談會上也提出,海峽兩岸應效法東西德簽署「基礎條約」的模式,簽訂類似「互不侵犯協定」,雙方相互約束不使用武力,藉以達到「雙方相互承認對方為對等政治實體,共存於國際社會,兩岸關係即可由近程階段進入中程階段,推動中國統一。」這就是「一國兩區」的由來,並逐漸演變為「一國兩府」、「一中兩國」和「階段性兩個中國」。

就連陳水扁也曾贊同過「兩德模式」。一九九零年,陳水扁在擔任「立委」時,就曾提出過仿照一九七二年東、西德簽定兩德《基礎條約》的模式,簽定《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基礎條約》的議案,試圖以「兩德模式」來定位兩岸關係。即在「一個中國」的架構下,兩岸為相互承認的政治實體,同時避免予對方以國際法上的承認。在臺灣前途問題上,主張主權擱置,將統一與「獨立」均視為未來的長遠目標。這就是陳水扁上臺後不久,曾提出所謂「未來一個中國」概念的藍本。

「兩德模式」在事實上承認國家的同一性,並預設「一個中國」的前提,故遭到民進黨內「台獨」基本教義派的反對。但與此同時,「兩德模式」卻又主張兩岸各自擁有主權,均有資格加入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實質上是主張「現階段兩個中國」論,因而北京一直加以反對。

從馬英九的態度看,他確是反對國土分裂,並主張國家統一的。但是,他對「中華民國」卻又懷有極深的迷戀,實際上過去他就曾認為,「中華民國」早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因而「中華民國」才是正統。他並藉著「辛亥革命」一百周年的機會,將慶祝活動定位為「民國百年」。就此,他認為最佳的統一方式,既不是不符單一制傳統的聯邦、邦聯,又不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央政府的「一國兩制」,甚至連宋楚瑜提出的「一中屋頂」--即在「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兩個「房間」的上面,蓋上一個「新的中國」的「屋頂」,也不願接受,而是認為應該像「兩德統一」那樣,由「中華民國」去「統一」實質上是「吞併」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就是說,是「兩蔣」時代的「反共復國」,或李登輝初期的「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的模式。實際上,「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就是把大陸視為「中華民國」之下的一個地區。

而在兩岸統一之前,「兩德模式」就是「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都具有國際公法上的法人資格,兩者都可以與世界各國建交,都可加入聯合國,甚至兩岸都可以互相承認並「建交」。至於中國在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地位,則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掌握。

由於在「兩德統一」之前,東德受「蘇東波」的影響,曾發生「和平革命」,由逃亡潮開始,東德經濟失血,社會失序,也摧毀了東德政權的權威,各大城市遊行示威,成立了許多異議團體,東德人民議會第一次實行自由、民主選舉;東德政權則採取更為嚴厲監視和逼害手段,執政黨嚴重僵化腐化,更是促使「柏林牆」轟然坍塌。而在兩德統一之前,東西德先後簽署了《基礎條約》及《國家條約》,有點像邱進益所說的「互不侵犯協定」。

聯想到馬英九在第二次「五二零講話」中所說的「也期盼兩岸民間團體在民主、人權、法治、公民社會等領域,有更多機會交流和對話,為兩岸和平發展創造更有利的環境」,其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以至是「統一觀」,就已清晰成形了。

顯然,馬英九是希望在大陸地區實現「和平演變」後,再以「中華民國」來「統一」大陸地區。這符合他的「反共反獨」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