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盼採措施打擊假婚

【本報訊】立法議員關翠杏要求當局採取有效措施,打擊假結婚。

據身份證明局的資料顯示,由二○○七年至今年五月,共發現一百五十一宗“假結婚”案件,單去年就有六十三宗。治安警察局早前回覆她的書面質詢時透露,該局於去年共接獲九十宗涉及“假結婚”的調查個案,當中有二十六宗是經過不同途徑向警方舉報的,有六十四宗是經由其他部門轉介立案;經調查後,一共四十四宗案件及相關人士被送交檢察院作檢控。日前,保安司司長張國華指出,今年首季度的“假結婚”案件已高達七十宗。

關翠杏說,近年她從不同途徑都收到居民的投訴或反映,指坊間的“假結婚”情況嚴重。從上述身份證明局及治安警察局所提供的個案數字看,足證問題日漸嚴重,“假結婚”行為近年更逐漸趨向有組織化。據反映,有內地人士透過“假結婚”來澳後,多年來一直在澳從事協助他人“假結婚”的活動,甚至定期假借“旅遊”之名,組織澳門的未婚人士回內地“相睇”,事成後從中收取介紹費。據了解,現時參與“假結婚”的身價可逾十萬元,高額金錢回報除了對單身人士有吸引力外,個別案例更是導致家庭破碎。這些藉“假結婚”途徑來澳的人士,大部分會待居澳滿七年獲得澳門永久居留資格後,便立即辦理離婚手續。有關行為除觸犯法律外,更成為破壞家庭和諧與影響社會穩定的不利因素,值得社會及當局重視。

澳門現行法律規定,“假結婚”一經定罪,涉婚雙方、以至有關集團及中介人可判最高三年監禁;澳門身份證明局有權收回因犯罪取得的居留權,且需在澳門接受刑罰後,再被驅逐出境。法律固然應該嚴懲唯利是圖、作出誘導或拉線行為的不法集團或中介人,但不排除個別居民難敵金錢利誘而以身試法,故警方除了要主動收集情報、加強與各部門的溝通和情報交換,共同打擊這類犯罪活動外,亦有必要加大相關法律的宣傳,讓所有居民知悉參與“假結婚”行為的代價。

關翠杏質詢當局:

一、一般情況下,獲得居留許可的人士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可獲澳門永久居留資格,但若其居留資格被證實透過如“假結婚”等不法方式取得,除需接受法律的制裁外,其非永久或永久的居留資格會被取銷,當局會如何向社會發佈相關資訊?

二、由於近年“假結婚”活動日漸猖獗,當局會否加大相關法律的宣傳,讓廣大居民知悉參與有關行為的代價?

三、本澳近年經濟騰飛,各項社會福利日益優厚,不少人士千方百計爭做“澳門人”,當局除應繼續加強打擊“假結婚”行為外,會否於短期內重新檢視所有的居留申請方式及審批程序是否存在漏洞,以避免不法人士有機會“鑽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