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績考核告別GDP唯一將與人民滿意掛

無論是十七屆五中全會會議公報,還是去年10月27日發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均未提及有關GDP增速的量性要求。

在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教授看來,這是中國社會轉型的重大信號。“核心是‘建立一個人民滿意的社會’,這意味著對於各個地方政府的最終評價就在於‘人民滿意不滿意’,以GDP為主要甚至唯一考核指標的時代過去了”。

在“十二五”乃至今後更長時期內,將以什麼具體指標考核官員政績?公報提出的“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實績,其標準又是什麼?對於習慣了GDP思維的各級官員來說,如無GDP量性要求,在新的時期,其工作重心將置於何處?另一方面,要改變中國貧富、區域、城鄉差距,必須依靠發展,如何科學處理這之間的關係?

更進一步探究,官員政績與“人民滿意”掛,其深層含義在於,中國當前的體制改革必須進入深水區。否則,唯GDP“馬首是瞻”,或許仍將時隱時現。

幸福和GDP增長不同步

此前的幾個五年計劃均對速度提出了明確要求。比如,“九五”計劃提出,要實現人均國民生產總值比1980年翻兩番;“十五”計劃提出,要為到2010年國內生產總值比2000年翻一番奠定堅實基礎;“十一五”規劃提出,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比2000年翻一番。

對GDP增長速度的要求,讓中國經濟實現了快速的增長,也使得中國經濟的總量躍居為世界第二,綜合國力大大增強。但是,解決了溫飽之後,一些新的社會矛盾卻產生了。

“GDP呈兩位數的發展,但是我們的人均收入始終低於經濟的增長速度。”經濟學家、中央黨校前教育長李興山認為,人民收入不隨經濟增長而同步增長,是民生問題之中很要害的環節。

對居民收入增長的“不同步”,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教授常修澤在接受本刊採訪時指出,2000年,居民收入占GDP比重為65.5%,接近2/3;而到了2007年,這一數字為57.5%,下降了8個百分點,“也就是說,一年下降了1個百分點。”再輔之以不時出現的通貨膨脹,購買力嚴重下降,居民收入實際為“負增長”。

而另一方面,“改革開放以前的30年,出於國家戰略的需要,為了新生的共和國政權的穩定,需要全國人民勒緊‘褲帶’;但是改革開放這三十年來,特別是上個世紀90年代以後,我們發現收入分配越來越集中在少數階層和特殊的利益集團手裏面。”北京大學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長彭真懷向本刊記者指出。

彭真懷認為,在各地GDP增長的同時,人民的幸福感卻越來越低。他發現,一些危險的信號已經出現。比如,企業家的安全感越來越脆弱,不少精英人群移居海外,以及不斷滋生的腐敗問題。“人民幸福感的減少,看似是一個現象,其實說明瞭國家在發展過程中存在一定的問題。”

十七屆五中全會公報提出,各級領導幹部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努力做出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實績”。彭真懷認為,此種檢驗,首當其衝的就是“不能僅僅看GDP數據的增長”,在考核上不能唯GDP馬首是瞻。“如果我們喝著污染的水,吸入著污染的空氣,吃的是污染的食品,這種GDP的增長對各級領導的政績無疑是一種諷刺,沒有任何意義。”

尤其不能忽視的是,“在城市,43.6%的中低收入者買不起房,居無定所;占中國70%人口的農民,其收入增長越來越困難,農業發展的制約條件越來越多;各個地方出現的GDP增長,能否經得起這些群體的檢驗?”彭真懷質疑。

而為了發展GDP,不少地方出現了對資源的掠奪式開發。在資源開採上,采了肥的,棄了瘦的;開了大的,甩了小的;挖了淺的,甩了深的。對此,彭真懷稱之為“斷子孫飯碗”,對國家的長遠發展不利。“不謀萬世者不足以謀一時,不能只是為了這一代人,甚至只是為了這一代的部分人,更甚至是為了某些官員的政績增長而影響了全民族的可持續發展。”

但是,“這不能全怪地方幹部,主要是體制機制的問題”。李興山向本刊記者分析說,當前,地方政府官員考核上存在的“唯GDP主義”,是導致地方政府單純追求GDP,不太重視環境保護和居民收入同步增長的重要原因。

“一些地方領導幹部缺乏科學的政績觀,問題出在下面,根子卻在上面。”彭真懷認為,很多年來,衡量幹部的工作一直靠數據說話,有時一些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的數字增長,也被當作了任用提拔幹部的依據。

“十二五”應該考什麼

中央政研室原副主任、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常務副理事長鄭新立希望,“十二五”經濟發展的速度能稍微降一點,“實際增長速度能達到百分之九點幾就不錯了。這樣可以有一個比較寬鬆的環境,來集中精力進行結構調整。”

在彭真懷看來,當前已無必要從中央的層面把GDP目標設定在9%,否則,必定造成層層加碼,中央的9%,到了省裏就變成了11%,到了市縣一級則可能增加至13%。他認為,“是時候給各級地方政府吃顆‘定心丸’了”,各級政府必須靜下心來思考,“和GDP增長相對應的是,我們甚至有提出GDP‘減長’概念的必要。”

GDP“減長”的同時,彭真懷認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指標卻需要增加。比如,人民幸福感強不強,勞動者的體面是否得到滿足等。

“今後考核幹部時,不應再以考核GDP增長為主,或不單純考核GDP增長。”李興山認為,完全可以設立新目標來引導我們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比如考核環境、生態,以及該地區人均收入增長是否和GDP增長同步等。

“‘十二五’的政績考核指標應增加一些有關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構建的約束性指標。”鄭新立認為,包括單位GDP能源消耗、二氧化硫和含氧化合物的排放量、污染物的排放量、綠化率、森林覆蓋率等,以此敦促地方政府促進經濟向良性社會轉變。

鄭新立透露,2011年1月15日左右,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將正式發佈轉變發展方式的評價指數,以實際行動落實胡錦濤提出的建立發展方式轉變的評價指標。

竹立家認為,在新的時期,科學發展將代替GDP增長。因此,“今後對幹部進行考核的時候,不光是要看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更重要的是要看當地的社會發展情況。其中,和諧發展、穩定發展、公平發展將在幹部政績考核中佔據重要地位。”

比如,當地社會的貧富差距程度,城鄉一體化程度,包括政府的公共服務的均等化提供程度,甚至包括政府的透明度,政府自身建設,以及反腐倡廉情況,就業、教育發展水平、治安情況、社會的誠信情況、道德狀況等。

“迫切要求在幹部考核指標體系上進行重大修正。”竹立家建議對以下指標進行剛性量化:一、普通職工的工資增長率要強化。例如,GDP增長8%,工資是否隨之增長很容易看出來,可以量化,且與共享性增長的理念相符;二、就業率以及教育和醫療投入。教育、醫療投入究竟是不是快速增長,這些都是可以量化的;三、社會安全率。以公安系統為例,國內安全費用大幅度增長,但是發案率和社會穩定率又如何?應設立指標比較各個地方的社會安全率,社會公共安全的服務是否到位;四、社會保障、社會誠信和社會和諧之類的“軟指標”。這類指標雖不好衡量,但是通過公眾調研、中介參與的方式亦可實現。在他看來,如果說這些指標真正發揮實效,人民滿意程度都可以通過這些指標反映出來。

另外,本刊記者在地方調研時,有基層環保工作人員指出,應加強主體功能區的構建,並落實每個地方相應的具體指標。比如,在環境脆弱區,尤其應弱化對GDP的要求。

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民建中央副主席辜勝阻建議,建立居民收入跟經濟增長掛、勞動所得與企業效益掛、工資與物價水平掛的機制,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比重和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改變財政收入和企業利潤增速遠快于城鄉居民收入增速的現狀。

與此同時,如何將約束性指標與預期性指標相結合,受訪專家建議當前也應有所謀劃。一般而言,所謂預期性指標是國家期望的發展目標,主要依靠市場主體的自主行為實現;而約束性指標則是在預期性指標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並強化政府責任的指標,是中央政府在公共服務和涉及公眾利益領域對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的工作要求。其中,約束性指標較容易實現。比如,有關部門在對“十一五”規劃的中期評估中發現,8個約束性指標中有6個進展順利。而預期性指標則相對變成了柔性指標。

“‘十二五’期間,政績考核的標準取向即科學發展和社會的公平正義,結果評測的主體是人民是否滿意。但是,具體指標的分解上如何更加科學化規範化,還需要作一些細緻的研究。”竹立家說。

均衡指標出實效

在提出新考核辦法的設想後,多數專家坦言,GDP於中國發展仍具有重要意義。

將經濟增長置於指標之內,竹立家認為可以理解。畢竟,中國仍為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相比,中國的綜合國力仍有較大不足。而且,要改變中國貧富、區域、城鄉差距,必須依靠科學發展。

有關受訪專家向本刊分析,從歷史舊賬來看,中國各級財政存在的一個現狀是,“中央財政滿滿當當,地方財政空空蕩蕩,縣鄉財政哭爹喊娘”,有些縣市甚至靠一個學校或者一個企業來養活。

“當地居民收入與GDP同步,這就要求增加居民收入。而居民收入的增加,則需要企業最低工資的提高。近年來,隨著中國勞動力和資源價格的上漲,企業的成本壓力已有較大上升。最低工資的繼續上調,造成企業成本壓力的進一步擴大。進而造成地方政府稅收的減少。而地方稅收的減少,則使當地在教育、醫療、公共服務領域的投入方面捉襟見肘,這必將影響到公共服務型政府的構建”,這位專家指出。

竹立家坦言,GDP是可以量化的指標,因此,比較容易考量,這也正是作為預期性指標的GDP指標總在實際中變成約束性指標的原因之一。而社會發展領域的一些柔性指標,卻不易作定量要求。

竹立家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