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臺灣的“毒油”事件

地溝油不是今天才被發明,大陸民眾也不是唯一的受害者。30多年前,地溝油等“毒油”事件也曾經在臺灣地區“轟轟烈烈”地發生過。

但經過幾十年來的整頓治理,臺灣的“毒油”問題已經基本得到解決。那麼,食用油安全問題究竟是如何由亂到治的呢?

吃過日本的地溝油

二十世紀60年代,臺灣經濟開始起步,民眾生活水平開始逐漸提高,食用油的消費量因此大幅上漲。當時,日本和臺灣的一些不法廠商相互勾結,將那些不敢在日本出售的地溝油大肆賣往臺灣,然後重新包裝、冒充正常食用油出售。那些來自日本的地溝油一度風靡臺灣,它們相繼進入臺灣的食品加工企業和普通百姓的餐桌,臺灣民眾深受其害。

當然,臺灣民眾食用日本地溝油的時間並不是很長,主要原因是日本政府後來加強了對地溝油的管理,不法廠商製造地溝油的源頭被堵住了。

當時,日本政府的做法是,由專業公司回收地溝油,並以較高價格賣給日本政府,然後日本政府將這些地溝油提煉後用作了垃圾車的燃料。同時,這種垃圾車的燃料中被加入了蓖麻油,完全無法食用。

由於日本政府購買地溝油的價格高於不法廠商所能承受的收購價格,所以許多以此為生的地溝油商販無利可圖,自然放棄收購,轉做其他營生。這樣,地溝油在日本的源頭被徹底堵住,日本政府在保護國民健康的同時,也無意中使臺灣民眾不再懵懵懂懂地食用日本的地溝油了。

被污染的米糠油

時間到了70年代,米糠油成為臺灣廣大中下階層食用較多的一種廉價食用油。

所謂米糠油,就是稻穀加工後的副產品米糠中所含的油。米糠的含油量是18%,通過壓榨法或浸出法可以將米糠中的油脂提取出來,這就是米糠油。米糠油不僅可以食用,也可以用來製造肥皂、硬化油、甘油、硬脂酸、油酸、油漆樹脂等產品。

1979年4月初,台中縣大雅鄉惠明盲校有多名師生出現皮膚變黑、長出像癩蛤蟆般的疙瘩等食用油中毒症狀,米糠油事件由此爆發。

惠明盲校是一家具有慈善性質的盲童學校,由於官方資助十分有限,其經費比較緊張。1979年初,有經銷商主動到該校推銷價廉的米糠油,出於減少支出等經濟因素的考慮,這家學校決定採購米糠油作為學校食堂的食用油。

剛開始食用時,師生們並未察覺任何異樣,甚至覺得用米糠油烹調的菜肴頗為美味。直到4月份,許多盲童的皮膚開始變黑,渾身長痘痘,又痛又癢,擠破後還有惡臭的油味。等到師生連指甲、眼眶也變黑,而且人數從10人迅速上升到100人時,皮膚科醫師與校方才驚覺可能是食物中毒。

校長陳淑靜當機立斷,封存所有食材及油品。他一方面向政府機關請求查明原因,另一方面通過醫生朋友等渠道多方探詢發病原因。

由於當時臺灣的衛生技術、信息資料嚴重不足,這種前所未見的病症無法查出確切原因。

幾個月後,學校附近一家工廠的員工也出現類似病症。惠明盲校的總務主任通過核對學校與工廠的食材訂購清單,才發現他們都向同一家食品行購買食用油——彰化油脂公司的米糠油。

臺灣爆發米糠油事件,是由於米糠油在加工過程中受到一種叫做多氯聯苯的有毒化學品的污染。但那時,臺灣當局有關部門仍然不敢發佈米糠油可能遭受污染的訊息。

直到10月份,一家日本科研機構才通過檢驗證實米糠油被污染是造成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這時,受害人數已多達2025人。

亡羊補牢猶未晚

1979年發生的米糠油事件震驚了整個臺灣社會,也引起了臺灣當局和民間消費者組織的極大關注。由此,臺灣社會開始構建日趨嚴密的食品安全網絡,加強食品安全監管。

為確保食品安全,臺灣當局隨後制定並通過了《加強食品衛生管理方案》,在“衛生署”設立了食品衛生處,並於其後數年間在臺灣各縣、市衛生局設立了食品衛生科,大量增加了食品衛生檢驗人員。這一食品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構建,為臺灣民眾的食品安全建立了第一道防線。

針對食用油安全問題,臺灣有關部門也制定了嚴密的制度規範和應對措施。

為防止包括地溝油在內的“毒油”流入百姓餐桌,臺灣環保部門對廢油產生的三種來源——普通家庭、機關學校和餐飲業者——進行了分類管理。行駛於臺灣大街小巷的垃圾車上安裝有可以容納廢棄食用油的容器,它隨時收集一般家庭和機關學校的廢油。廢油產生量較大的快餐業或餐廳,會被特別管控,其廢油必須交由專業合法的清除公司,營業者必須登記產生多少廢油量、交給誰處理或再利用等信息。

在臺灣,不僅廢油不能隨便出售,餐飲業的廚餘等也必須按照同等規定處理。

更為重要的是,根據臺灣的廢棄物管理法的規定,不按規定清除處理廢棄物等導致人體疾病,情節最嚴重可處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1000萬元新臺幣以下罰款。

除臺灣行政部門加強管理外,消費者,媒體等社會力量也在食品安全尤其是食用油安全方面發揮了突出的作用。

過去,臺灣很多消費者喜歡貪便宜,現在他們更加注重食品的安全、健康。這也迫使小攤販和商家必須適應消費者的要求,自我約束,提供安全放心的油品。比如,為了讓消費者放心,小吃攤的攤販常常會特意把他們的油罐放在醒目的地方,讓人看到食用油的品牌。

媒體監督方面,在臺灣,各種媒體競爭激烈,它們為了生存總會絞盡腦汁來挖掘各種醜聞。一旦有食品安全的線索被某家媒體的記者嗅到,他常常會窮追猛打,而其他各家媒體也會一哄而上追蹤報道,這足以讓製造有害、有毒食品的商家身敗名裂。媒體監督廠商的同時,也會對政府部門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這就使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部門不敢掉以輕心。

從30多年的整體情況來看,雖然最近臺灣在食品安全方面也發生過塑化劑、瘦肉精等問題,但自1979年以來,臺灣的確未再發生過食用“毒油”的安全危機。

(李振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