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忽視新城合作的區域協同發展要素

子悠

新城區總體規劃在去年進行了第二階段公眾諮詢,當局上周公佈有關意見匯總。整個匯總資料可謂“大部頭”,總計1000餘頁,除詳細背景資料介紹、分門別類的各種意見展示外,各個管道、平臺所表達的對新城區規劃的意見均有收錄。如此詳盡的資料彙編為本澳所少見。新城填海區工作小組表示,此次公眾諮詢收到870份共3185條意見,數量相對於首階段公眾諮詢增加近7成,顯示社會各界大力支持,踴躍表達意見。新城填海區規劃工作小組採取按區分類、雙層歸納的手法整理、分析意見,當中居民最關注議題依次為交通、公共設施、外港客運碼頭去留、環保、房屋等。

第二階段公眾諮詢於2011年10月22日至12月23日舉行,工作小組透過舉行5場公眾諮詢會、27場社團機構諮詢會,以及與專業社團合辦6場工作坊及研討會,和本澳居民展開討論,並假科學館舉辦規劃草案展覽,以展板、模型、短片、互動遊戲和導賞等形式,全方位介紹草案內容。同時,委託民間調研機構,進行電話調查、展覽現場問卷調查和深度訪談、焦點小組、網絡五項民意調查,收集社會意見。經過梳理和歸納分類:從按區分類,關注新城各區發展的意見有1682條,對整個新城區總體規劃的宏觀發展提供建言則有1503條。從雙層歸納的情況看,具體涉及兩組規劃草案的意見有485條,涉及規劃議題的則有2700條。全部意見涉20項議題,按數量排序依次為:交通、公共設施、外港客運碼頭去留、環保、房屋、綠廊、城市景觀/肌理、多元產業、舊區-非交通問題、土地/規劃、基礎設施、其他、人口、河道水文/水質/島嶼、地下空間、文化/保育、區域、南端城市門戶、休閒灣、防災。此20項議題與2010年第一階段公眾諮詢1879條意見所關注的範疇基本相若,可見本澳居民對交通、公共設施、綠廊、房屋、環保、新舊城區協調發展、土地/規劃等議題的重視。這其中的主要議題無一不是關乎當前澳門社會發展的重點問題,也體現出本澳居民對新城填海區規劃的關注程度不斷提高。相信將可實現“未來家園,共同規劃”的目標。但是從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看到社會訴求仍是多元而複雜。面對僅有的這350公頃填海新城區,要想完全回應和解決這些訴求,壓力之大也是難以想像,甚至可以說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而且從這些主要的議題中,我們也應注意到似乎對區域協同發展的理念體現並不是十分明顯和足夠。這無疑也將給明年將要最終定案的新城規劃構成不小壓力。

新城區不能解決所有問題

對於澳門來說,地少人多一直是制約未來長遠持續健康發展“魔咒”。也正因為如此,中央經過多年研究中,最終批復本澳的填海新城區才廣泛受到重視。但是,這個5區350公頃的新區能否長遠解決澳門未來發展的土地需要?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從規劃以來,新城區的目標就是只為解決未來二三十年的發展需要。其實,在去年運輸工務司及中國城市規劃學會合辦的“新城區總體規劃工作坊”上,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振東就已經明確表示,新城區350公頃的面積不算很大,但卻承擔著澳門今天和未來,在交通、口岸、教育、文化、醫療、體育、旅遊、居住、商業、多元產業、公共服務等等不同範疇所面對的發展所需。他說:“澳門人口密度居高不下,帶來連串問題,包括就業、居住、民生和公共服務設施不足、環境品質下降。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居民綜合生活質素是新城規劃目標之一。新城規劃必須在多元訴求、資源局限及環境承載力等制約因素中取平衡。所以要思考的問題除了尋求社會共識,把有限的資源發揮整體最優價值,應對目前所面對的問題,更要思考澳門的未來發展方向,如何利用新城建設為澳門預留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而且黃振東主任還特別指出,研究新城市規劃,不能只寄望單靠新城去解決澳門過去、現在及未來的所有問題,這是不現實的。必須從整個澳門的發展及區域的發展去思考。必須抓住區域融合協同發展的機遇,創造有利條件,拓展發展空間,配合新城建設,以確保澳門的可持續發展。

正因為如此,民對紛繁複雜的社會訴求,如何平衡,哪些需要重點考慮與區域的協調必須成為澳門新城區規劃的重中之重,而且也必須體現在最終的確定方案中。

立足自身 著眼區域進行規劃

當然,新城填海區畢竟是澳門的新增土地,其本質是為“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居民綜合生活質素”,服務於澳門的發展。所以,考慮區域協調發展的根本還是應該首先立足於自身。作為一個從大航海時代就開始中西文化碰撞、交流並逐漸融合的城市,澳門所具有的文化特色在區域內是不可替代的。因此,在未來的城市規劃中必須體現出保護和傳承、創新澳門特色文化的需要。“山、海、城是澳門城市空間的特質、相互交融的中葡及中西文化是澳門的靈魂”,無論是何種規劃都必須抓住這個根。只有這樣才真正的保住了澳門這座城市的生命力。不僅有利於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定位的實現,也有利於澳門文化的傳承,成為“文化永續之城”。值得高興的是,這個原則在新城區規劃早前公佈諮詢的各個方案中都有體現。

澳門新城區的規劃絕非獨立的、不只是為規劃未來新增的350公頃土地而規劃。而是立足整個澳門、著眼粵港澳、珠三角這個大的區域,進行各個層面的協調規劃。比如:考慮到澳門與珠海的特色,澳門新城區未來將建設成為與橫琴、灣仔形成珠江口西岸的十字門戶;新城區的海岸濱海綠廊也將與珠海“綠道”相呼應,確保在景觀和生態上取得效益。這些都是新城規劃與區域協同發展的體現,但卻遠遠不是全部。其實,新城區規劃也只能算是澳門城市規劃發展與區域的協調、合作的一個具體體現。特區政府一直以來都與周邊省市不斷進行著區域的規劃研究,尤其是針對粵港澳的區域規劃研究。先後進行過大珠三角城鎮群的規劃、珠三角優質生活圈、宜居灣區,以及粵澳合作框架之下的珠澳規劃研究等等。這些研究為我們摸清區域城市之前的優勢及缺陷提供了很好的資料,使得之後的城市規劃中可以站得更高、看的更遠。在這些研究的基礎上,澳門新城填海區的規劃應該有更加鮮明的區域合作內容體現出來。即使是現在公眾諮詢所收集的重點議題,在將來有一些也未必一定要在這僅有的350公頃規劃中完全實現。

據新城填海區規劃工作小組介紹,按新城總體規劃的工作時間表,政府會爭取在今年第四季啟動第三階段公諮詢,明年有最後定案。同一時間,政府會爭取“城規法”於今年進入立法程式,如立法程式順利且可於明年頒佈,新城填海區總體規劃工作就可按“城規法”展開;即使屆時“城規法”尚未出臺,政府都會訂出嚴格規範,要求相關設計及建設都要按照規範而行。總體規劃主要界定整體空間及用途的大方向,隨後的詳細規劃階段才會針對每一分區的具體建設、樓宇高度等內容作安排。當局也相信“城規法”將會如期完成訂定並生效,新城填海區的規劃屆時也將具有法律約束力,將難容隨意改動。所以,在第三階段的公眾諮詢中,當局應該及早制定計劃,對公眾最為關注的議題中需要配合或協調區域發展而難以或不宜作出回應內容,讓公眾作出清晰說明。避免定案之後再起爭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