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助中等收入階層發展 促進社會流動

隨經濟社會穩步發展,本澳就業狀況持續改善,居民收入有所提升,為中產階層的發展創造更有利的環境。面對社會結構的變化,特區政府十分關心和重視中產階層的發展,並積極研究專項政策,務求多方面扶持中產階層,促進社會流動。

中等收入階層的概念符合本澳社情

在過去一段時間裏,在參考基礎研究及社會意見的基礎上,政府積極對中產階層的概念進行探討。一般而言,中產群體具有狹義和廣義的概念,本澳須結合外地經驗和社會實際情況作出合理的選擇。事實上,狹義的中產概念至今仍未取得廣泛共識。在此情況下,世界銀行、美國商務部等機構均採用了廣義的中產概念作為研究分析的基礎,具體以收入水平界定中產階層的範圍。我們也注意到,香港、新加坡等地多採用廣義的概念以制訂針對性的中產扶助政策。由此可見,廣義的中產概念在政策研究時較常被採納,並在一定程度上擴展了扶持政策的涵蓋面。

近年來,民間團體對澳門中產階層的概念進行了探討和研究,提出了收入、學歷、職業、生活方式等多種界定標準,加深了社會對中產階層狀況的認識。然而,從現有研究狀況來看,本澳學術界對狹義的中產概念仍具有不同的理解,這在一定程度上令公共政策採用狹義中產的概念變得複雜、困難。與此同時,界定中產時亦要充分考慮本澳產業結構的特殊性。受惠於經濟持續發展,專業、教育、商貿、公共行政等範疇的就業人員獲得更多的社會流動機會,同時,相當數量的就業居民通過從事旅遊博彩業而改善了收入狀況,讓更多的旅遊博彩業就業人員晉身中產群體。經過近年變化,本地中產階層的構成逐漸變得更加多元、複雜,內部訴求也不盡相同。在此情況下,廣義的中產概念更能顧及到澳門經濟的獨特性,在更大程度上擴闊了中產政策的覆蓋面。

綜上所述,廣義中產的概念(即中等收入階層)具有覆蓋面廣、包容性高的特點,符合外地慣常做法和本澳現實情況。基於此考慮,澳門現階段適宜採用中等收入階層的概念,並依此制訂相關扶助政策。經過專項研究,本室建議:本澳中等收入階層是指個人月收入介於12,000元至78,000元(注1) 的居民,其範圍涵蓋就業居民和中小企業主。

多管齊下扶助中等收入階層發展

完善民生福利是特區政府施政工作的重要方向。本屆政府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全力關顧各階層居民的民生需要,並在教育、社會保障、持續進修、營商環境、稅務等範疇採取了多項惠及中等收入階層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1) 繼續實施十五年免費教育,調升各項教育津貼,發放大專生學習用品津貼;2) 落實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向居民的中央儲蓄戶口注入10,000元的一次性啟動款項和作出額外的戶口注資;3) 實施首期“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向居民提供5,000元的定額進修資助;4) 實施多項稅費減免措施,適度減輕就業居民和中小企業的稅務負擔;5) 完善各項中小企業財務支持措施,調升“中小企業援助計劃”貸款上限至60萬元;等等。住屋方面,在全力兌現年底建成萬九公屋的承諾的同時,按照已實施的《經濟房屋法》規定適時上調了經屋申請的收入上限,令更多的中等收入階層符合經屋申請資格。

扶助中等收入階層發展是特區政府未來的施政重點之一。作為社會穩定的重要力量,中等收入階層具有自身的特點,通常承擔納稅義務,相信自強不息的信念,注重持續進修提升競爭力,重視職業多元化發展。結合中等收入階層的特點,建議特區政府下一步的工作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

1)建立專業認證制度。專業素養是中等收入階層實現向上流動的關鍵所在。特區政府會根據行業發展的實際情況,繼續推動建築、社會工作、醫療衛生等行業建立專業認證制度,力營造制度化、符合國際規範的專業認證環境,讓中等收入階層的專業發展得到更好的制度保障。

2)優化居民持續進修條件。持續進修是居民鞏固和提升個人素養和技能的重要途徑,有助推動個人職業生涯的發展。為鼓勵居民持續進修,政府實施了首期“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資助居民利用業餘時間修讀各類課程,已逐步帶動終身學習的社會風氣,也讓更多居民通過專業進修和考取證照提升自己。明年底首期“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結束後,政府將總結經驗,繼續鼓勵居民持續進修,擴闊現行課程種類,並將研究措施進一步優化中等收入階層在職進修和培訓條件,努力提高他們在就業市場中的競爭力。

3)實施稅務紓緩。承擔納稅義務體現了中等收入階層對社會的承擔。經評估去年公共財政狀況,特區政府在職業稅、所得補充稅、房屋稅等範疇實施了多項稅費減免措施,適度紓緩了中等收入階層的生活負擔。未來,特區政府將考慮採取適當的方式,在財政可承擔的範圍內減輕中等收入階層的稅務負擔。

4)支持中小企營商發展。繼續優化本澳營商環境,加強對中小企財務和人力資源等方面的支持,並積極拓寬區域合作的平台,為澳門中小企開拓在內地的發展機會,協助中小企在粵港澳融合發展中把握商機。

中等收入階層作為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社會和經濟建設中起著重要的作用。面向未來,政府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流動環境,加快構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和中國與葡語國家的商貿服務平臺,積極優化經濟發展模式,支持綜合旅遊業、新興產業的發展,擴大區域合作的空間,為居民努力創造多元就業和營商發展的機會,促進居民向上流動。

注1: 由於中等收入階層具備納稅的經濟特徴,故其收入下限參照職業稅免稅額水平(2012年財政年度為14.4萬澳門元);收入上限則參照本澳居民收入中位數(研究以2012年第3季的13,000澳門元/月進行計算)的6倍金額。政府未來會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情況對中等收入階層的收入範圍適時作出調整。

(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 劉本立)